2019年广西防城港市商务局招聘简章

  

防城港市商务局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局机关各科室用人需求,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招聘岗位

  
详见《防城港市商务局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拟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基层或机关工作经验者、中共党员优先录取。

  
(四)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服从工作岗位调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四)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受处分期间的;

  
(六)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面谈、体检、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投递《应聘人员个人简历表》(具体格式详见附件2)报名,投递地址:fcgsswj@163.com,联系人:卓倩琳,联系电话:0770-2801189。

  
(二)报名时间

  
自2019年12月12日起至2019年12月20日止。

  
(三)面谈

  
本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发出面谈通知,未获面谈资格者,不另行通知。面谈时,需提供《应聘人员个人简历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核验。

  
(四)体检

  
经面谈通过者,通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五)聘用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谈、体检合格后,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由市商务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四、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间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月工资按人民币2200元发放,需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规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正式聘用期间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期间月工资按《防城港市商务局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发放,需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等规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防城港市商务局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应聘人员个人简历表

  


防城港市商务局

  


2019年12月12日

  

2019年广西桂林市财政局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桂林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共2个职位,计划招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1月8日为界;

  
2.年龄要求:各职位年龄要求详见《桂林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桂林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7日。

  
报名时间:2020年1月8日、9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报名地点:桂林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平桂西路金融大厦2119室)

  
联系电话:0773-2848584。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桂林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有报考人员的亲笔签名及手印,现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桂林市财政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如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已经公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财政局指定专人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桂林市财政局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缴交面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由桂林市财政局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报考人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桂林市财政局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即公共面试的形式。

  
公共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财政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桂林市财政局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二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桂林市财政局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桂林市财政局核准后加盖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桂林市财政局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财政局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桂林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桂林市财政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财政局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财政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

  
桂林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0773-2848584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glrsj.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附件:

  
1.桂林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2.桂林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2019年12月27日

  

2019年广西桂林市秀峰区社区工作者招聘20人公告

  

秀峰区2019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切实加强社区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根据社区工作的实际需要,秀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一、招聘职数

  
招聘社区工作者20名,设1个职位进行招聘。

  
二、报名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社区居民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水平;

  
4.身体健康。

  
(二)报名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或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人员;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12月8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8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4.正式党员或有两年以上社区工作经历人员或获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凡具有其中一项以上者,总分加3分聘用。

  
三、报名和招聘程序

  
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方式进行招聘,并对应试者进行面试。

  
(一)公告及报名时间

  
公告时间:2019年11月27日至12月5日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0日

  
报名地点:秀峰区就业服务中心(桂林市中隐路31号)

  
报名要求:报名者持户口本、身份证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到报名点报名(相关证件原件在核验后退回)。

  
(二)资格审查

  
由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报考者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名参聘资格。

  
(三)面试

  
时间:2019年12月下旬

  
地点:(待定)

  
根据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考官由秀峰区社区工作人员管理领导小组确定并随机抽取人数为5-7人的单数,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等。

  
(四)体检(12月中下旬)

  
根据面试成绩总分(含加分),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面试分数须达到60分以上)确定体检人员。总分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者列前。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聘用人员标准进行。

  
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考生总分数排名依次递补。

  
(五)政审考察(12月下旬)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考察。考察组成员由秀峰区社区工作人员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政审考察内容为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在政审考察的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六)聘用(2020年1月上旬)

  
应聘人员经政审考核合格后,由秀峰区社区工作人员管理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送秀峰区聘用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后,报区政府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三年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按80%发放),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单位工作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待遇

  
社区工作者聘用期间,薪酬待遇按照现行的秀峰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待遇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年度绩效奖金)。

  
五、其他

  
1.所有职位面试人员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时,由秀峰区聘用人员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决定是否开考等事宜;

  
2.秀峰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通知、公示等内容均在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http://www.glxfq.gov.cn/)网站的“公告”栏目进行公布。

  
3.报名及咨询电话

  
秀峰区就业服务中心 2822185

  
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988305

  
秀峰区民政局2836346

  
附件:秀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xls

  


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1日

  

2019年广西玉林招聘中小学教师197人公告

  

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缓解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不足的状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区党委组织部、区人社厅转发《转发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的规定,我县决定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察的方式,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97名。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

  
1.使用事业编制招聘中学教师113人(具体岗位及职数详见附件1);

  
2.使用教师控制数招聘中学教师65人(具体岗位及职数详见附件2);

  
3.使用教师控制数招聘小学教师19人(具体岗位及职数详见附件3)。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 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权利;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报考岗位职责,遵守学校纪律;

  
(五)报考年龄:男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9日后出生),女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9日后出生);

  
(六)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语文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七)应具有招聘岗位相应学科的;

  
(八)愿意在签约学校服务5年以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本县教育系统在编人员(含特岗教师);2019年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确定为考察的人选(含确定为特岗教师人选)。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实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9日(9:00—16:00)至11月20日(9:00—12:00);

  
报名地点:博白镇一区中心小学思远楼三楼党政会议室(原博白镇一小,博白镇朝阳西路001号)。

  
2.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请将原件及复印件分别按以下顺序叠放)

  
(1)《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填写或打印2份,并各贴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书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所获得的各种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7)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资格审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组成的公开招聘工作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合格,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对面试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综合考察面试人员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由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在当天考试结束后在考点招聘公示栏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拟定招聘人选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和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招聘人选,成绩相同者,以学历高低、职称高低、中员、优秀毕业生、学生干部或获得过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的优先。

  
按志愿确定招聘人选后,如遇招聘岗位有空缺,从应聘同类岗位已参加面试但未确定为招聘人选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愿报名选择有空缺的同类招聘岗位,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列入招聘人选。

  
五、体检、考察

  
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对拟定招聘人选进行考察,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档案和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认定。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拟聘用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林市人社局(http://rsj.yulin.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行一年试用期,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

  
八、待遇

  
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按照《玉林市非实名编制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玉编办〔2018〕13 号)文件精神享受单位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九、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775—8227091(人社局)

  
0775—8332970(教育局)

  
附件:

  
1. 2019年使用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初中教师计划表.xls

  
2. 2019年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公开招聘中学教师计划表.xls

  
3. 2019年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计划表.xls

  
4. 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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