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20人公告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学院发展的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校外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详情见附件1)。新聘用人员的人事管理方式按有关政策和学院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一、单位简介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2017年3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应急管理部(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由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举办、建设和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业务指导,是全国第三所安全类高职院校。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育人的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条件(详见附件1《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招聘非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否则取消资格,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的),可提供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个人简历以及报名登记表上或个人简历中所填写的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等材料。

  
2.应聘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其后果由当事人负责。报名材料提交后,学院人事处按档案资料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2月23日(仅限工作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广西南宁市武鸣区上河路9号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图书馆116室 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联系人:蒙老师 罗老师

  
联系电话:0771—6409020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核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要求。报名人员在2019年12月31日前在学院网站自行查看进入下一环节的时间和注意事项。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若报名资格审核合格者超过岗位计划1:6,则增加笔试环节,按1:3比例进入下一环节。

  
1.教师岗位考试形式为:试讲,时间15分钟,主要从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等内容考核应试者的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

  
2.教学秘书、系部干事、档案管理员、教务实训科科员及宿舍辅导员岗位考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进行提问式考核;

  
3.实习指导教师(兼实训室管理员)岗位考试形式为: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测试时间视不同专业而定,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操作水平及规范。

  
(三)体检

  
经学院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录用资格。

  
(四)公示

  
体检合格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天。

  
(五)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院领导班子研究同意确定聘用人选。学院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五、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6409009

  
附件1:2019年度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2月12日

  

2019年广西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公告

  

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以及《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府发〔200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经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我中心决定开展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方案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本次中心计划招聘不动产登记技术岗4人。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公告将于2019年11月7日——11月15日在南宁自然资源局网站挂网公布7个工作日。

  
凡符合本方案报考资格条件且愿意报名者,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上下载并填写附件《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的规格粘贴1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提供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11月1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共5个工作日。

  
(三)报名地点:南宁市市民中心(地铁3号线,五象湖站A出口)B座606办公室,咨询电话:0771-5609395。

  
四、资格审核

  
(一)实行严格的资格审查验证制度。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名者对个人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有应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因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批文)原件等相关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或者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中心有权取消报考者的报名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9年11月7日(报名开始日,不含当。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专业目录。

  
五、面试

  
(一)面试的原则。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和指导下,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面试人员的确定。面试人选按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确定。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在南宁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布。

  
(三)面试的时间、地点及面试方式和评分要求。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1.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的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评分及相关要求: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六、组织考察

  
(一)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生面试结果,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布。

  
(二)组成考察小组负责进行考察。考察组除对考察人选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进行考察外,还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三)确定体检人选。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在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人员由中心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付。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八、拟招聘人选公示

  
按照招聘有关规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南宁自然资源局和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区域内公示,同时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存在严重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被聘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聘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九、招聘工作及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进行。

  
(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每个环节的工作,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来组织实施,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整个招聘工作除接受监督小组、社会、考生的监督。

  
(四)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工作人员,如与考生之间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以及利益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五)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考生和招聘工作人员中,如有下列情形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应聘资格的;

  
2.考生在招聘面试过程中存在作弊行为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考生作弊,或在招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泄露面试题目的;

  
5.违反国家、自治区、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监督举报电话: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机关纪委:0771-5609237

  
咨询电话:

  
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人事部:0771-5609395

  
附件:1.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1月7日

2019年广西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工作,共4个职位,计划招聘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年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1月3日为界;

  
2.年龄要求:各职位所需具体年龄条件详见《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1月2日。

  
报名时间:2020年1月3日、1月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科(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南楼2103室),联系电话:0773-2820295。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专人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缴交面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由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即公共面试的形式。

  
公共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实名制编制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上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科0773-2820295。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附件:1.《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2.《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24日

  

2019年广西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实名制编制工作人员工作,实名制编制共5个职位,计划招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年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1月8日为界;

  
2、年龄要求:各职位所需具体年龄条件详见《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实名编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7日。

  
报名时间:2020年1月8日至1月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00。

  
报名地点: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

  
报名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8号桂林市住建大厦北楼912室。

  
联系电话:0773-2629983。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三)缴交面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职位,由招聘单位书面意见报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审核后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报考人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即公共面试的形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和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和招聘单位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招聘单位公章,上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人事科:0773-2629983。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附件:1.《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2.《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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