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招聘42人公告

  2019年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42人,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至18日,笔试时间:2020年1月4日(周六),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欢迎加马老师微信(chinagwy8)免费领取事业单位备考资料,笔试复习教材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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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进入:报名入口(12月12日-12月18

  

2019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海城区事业单位用人需要,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8〕357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北人社发〔2013〕115号)等文件精神,北海市海城区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全区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2人,其中:卫健系统17人(含以“绿色通道”方式招聘5人),教育系统9人(教辅岗位,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其他事业单位1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2日至2001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个别急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硕士学位和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面向全国;具有中专、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仅面向广西(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不含“绿色通道”报考人员)。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称《计划表》,附件1)。

  
(二)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工作经历:

  
1.在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5.北海市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市辖县区);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说明

  
1.学历说明。

  
①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2019年12月12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②国外学历学位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证明的,可视为具有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不出具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认其具备任何合格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

  
2.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仅面向海城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 ‘两新’工作组织员、党群专干)”、“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3.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随军、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12月1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4.考生报考建议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9年12月11日起,可登录北海人才网(http://bh.gxrc.com/)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北海市人才网报名网址http://qzpta7.chinasyks.org.cn/cn_gxhaichengqurs/index.html#/index进行报考。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12月12日8:30至12月18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规定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12月12日8:30至12月20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2019年12月15日8:30至12月23日17: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海城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凡因工作不认真,审查不严,造成失误或擅自提高(降低)条件,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或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报名期间,各招聘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报考人员咨询。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12月15日8:30至12月23日18: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于12月25日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长青北路13号)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后台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招聘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的人数达不到1:3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四)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要求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海城区人社局人力资源股联系(电话:0779-3075303)。

  
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时间:2019年12月31日8:30—2020年1月4日10:00。

  
《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五)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如下考试方式进行:

  
1.公开招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0号)的要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部分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的,需要通过笔试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2.绿色通道。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的精神,我区高德中心卫生院、地角卫生院、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驿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的,当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比例为1:1时,报考人员直接确定为考核人选。当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超过1:1比例的,需要通过面试确定考核人选。资格审查结束后因有放弃面试资格而造成岗位1:1比例的,报考人员仍需参加面试来确定考核人选。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

  
三、考试

  
(一)笔试

  
1.考试科目与分值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50分。

  
笔试总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的50%分值和《综合应用能力》的50%分值的总和,即: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折算后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

  
2.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0年1月4日(周六)

  
具体为:上午: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依据报考《计划表》中岗位标定的考试类别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在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所有发放的资料。招聘岗位对应的考试类别,已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设置确定,并在《计划表》中标明。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3.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可登陆北海人才网(http://bh.gxrc.com/)查询。

  
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海城区委组织部、海城区委编办、海城区人社局划定,并在北海人才网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0年1月31日前。

  
成绩查询时间:与合格分数线公布的时间一致。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与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直接面试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按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公布,由海城区人社局书面通知考生。海城区人社局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传真、邮寄给海城区人社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①报名登记表;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③毕业证;④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认证证明复印件);⑤户口薄(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⑥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计划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经海城区委组织部、海城区委编办、海城区人社局研究同意后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情形时,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或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面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确需当年补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后可以放宽至1:2开考。

  
没有入围面试人选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有符合放宽开考比例情形,但招聘单位不提出申请的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

  
2.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海城区人社局在北海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内。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海城区人社局要通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规定参加面试。卫健系统的面试资格审查由海城区卫健局派员协助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

  
4.面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5.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在北海人才网公告。

  
6.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招聘单位、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招聘单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单位和岗位顺序,考生最后抽签确定参加该岗位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结构化面试考官从考官库随机抽派。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个人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5分处理。

  
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及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

  
四、考察和体检

  
(一)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海城区人社局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也可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前应成立考察小组,组织考察小组成员学习、熟悉考察规定和有关要求,掌握考察方法。考察组必须由2人以上构成。

  
考察时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将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必须查阅档案,同时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同考察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民主测评。

  
考察结果必须明确“合格”或“不合格”。考察结果“不合格”的,招聘单位须将结果及相关材料依据书面告知考生。如考生对考察结果提出质疑,应由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人员重新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相关情况书面向考生反馈,同时报区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如考生仍然不服,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考察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如招聘单位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与体检,由此引起相关纠纷的,后果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承担,且该招聘单位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次进行公开招聘。

  
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和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海城区人社局组织,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严格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付。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组织、人社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领导集体研究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聘用审批后,未经批准,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至少为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岗位类别及等级栏目如没有标明等级,按报考人员已取得学历、职称,相应聘任岗位为管理九级或专技十二级及以下(含见习期和初期)。

  
(四)符合北海市和海城区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岗位,按相关规定办理。

  
(五)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岗位,受聘人员管理按照《自治区编办 教育厅 财政厅 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文件和中共北海市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录教育人才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18〕1号)规定执行。

  
六、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经批准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为了确保招聘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成立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纪检监督电话:0779-3034167。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涉及到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查阅。

  
(三)港澳台居民报名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可按《计划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单位联系方式直接联系。

  
九、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出现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权威专家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中共北海市海城区委组织部:0779-3030525

  
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9-3075303

  
附件:1.附件1.2019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附件2.2019年度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以“绿色通道”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xls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doc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xls

  


中 共 北 海 市 海 城 区 委 组 织 部

  


中共北海市海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1日

  

2019年广西玉林容县公路养护中心招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容县公路养护中心(原容县公路管理局))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容县公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人才需求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相关事宜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咨询电话:0775——5111287。

  


广西壮族自治区容县公路养护中心

  


2019年12月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广西公路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单位人才需求实际,现本单位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为正处级自收自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下辖9个市级公路发展中心(正处级)、85个县级公路养护中心(正科级)。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60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及岗位条件等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三)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条件和身体条件;

  
(五)专业知识扎实,工作态度积极向上,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开拓创新及奉献精神;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2月5日(含)以后出生;部分艰苦边远地区岗位不设专业限制,年龄设置为40周岁以下,即1979年12月5日(含)以后出生。

  
四、发布公告

  
(一)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将在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jtt.gxzf.gov.cn/)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http://www.gxglj.cn/)网站发布。

  
(二)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网站发布。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符合报名基本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已聘用到公路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5)在报名期间,存在不诚信报考行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只接受到所报考岗位单位现场报名(应聘者本人无法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报名),各单位具体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时至2019年12月19日(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4.报名要求

  
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凡符合条件自愿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推荐表,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从广西人才网、广西交通运输厅网站、广西公路发展中心网站下载)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政治面貌、学历、专业(专业分类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招聘其他条件要求;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材料及报名表填报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的规定,每位报考人员需缴纳考试费用50元,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缴费。

  
六、考试及考核

  
(一)笔试

  
1.按照报名人数进行笔试,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实需要招聘的,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准后方能开考。

  
2.如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均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3.笔试地点设在南宁市,笔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在截止报名后发布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网站。

  
4.笔试采用闭卷作答方式,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个科目合卷考试,分值分别为100分和50分,总分值为15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不能进入下一步程序。

  
5.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网站查询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如达不到规定1:3比例,又确实需要招聘的岗位,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准后方能开考。直接面试的岗位,以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在笔试成绩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网站,如若遇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经审核同意并公布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网站后,可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道程序。

  
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要求进入下一程序,如该岗位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面试考官组成,公开招聘面试考官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及外单位专家组成。

  
5、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于当天在考场工作区域内公布,之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网站公布。

  
(三)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专业技术、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

  
3、考核形式: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通过查阅档案以及直接听取或通过函调方式了解考核对象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等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根据了解到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4、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3)发现不能与所报考岗位相匹配的;

  
(4)发现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5)发现考生信息虚假或隐瞒的;

  
(6)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5、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体检

  
考核结束后,经市级公路发展中心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考核合格人员,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合格后按规定进行体检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八、公示与聘用

  
(一)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并在广西人才网、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网站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依次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自治区党委编办办理编制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三)如公示期间有群众举报有不符合聘用的情形,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本单位本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对部分艰苦边远地区岗位,在签订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该期限内,不得调出或辞职。

  
九、招聘纪律

  
(一)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115997

  
(四)具体报名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招聘政策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业晔 0771-2115850 13878896611

  
十、不诚信报考行为的处罚

  
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记入我单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诚信档案。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2019年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指导目录.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

  


2019年12月5日

  

2019年广西桂林市财政局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桂林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共2个职位,计划招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1月8日为界;

  
2.年龄要求:各职位年龄要求详见《桂林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桂林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7日。

  
报名时间:2020年1月8日、9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报名地点:桂林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平桂西路金融大厦2119室)

  
联系电话:0773-2848584。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桂林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有报考人员的亲笔签名及手印,现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桂林市财政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如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已经公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财政局指定专人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桂林市财政局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缴交面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由桂林市财政局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报考人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桂林市财政局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即公共面试的形式。

  
公共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财政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桂林市财政局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二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桂林市财政局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桂林市财政局核准后加盖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桂林市财政局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财政局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桂林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桂林市财政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财政局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财政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

  
桂林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0773-2848584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glrsj.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附件:

  
1.桂林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2.桂林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2019年12月27日

  

2019年广西桂林市事业单位赴陕西师范大学招聘80人公告

  2019年广西桂林市事业单位赴陕西师范大学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80人,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7日,笔试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教育类/公共类)》。欢迎加马老师微信(chinagwy8)免费领取事业单位备考资料,笔试复习教材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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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本次招聘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详见公告(12月7

  

桂林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赴陕西师范大学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信息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大我市引才力度,满足我市事业单位对急需紧缺人才的需求,精准引进各层次专业人才,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拟于2019年12月7日组织我市事业单位赴陕西师范大学招聘急需紧缺专业各层次人才,现将招聘信息予以发布。共21个单位65个职位计划招聘80人。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具体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赴陕西师范大学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计划表》。

  
一、招聘对象

  
本次赴陕西师范大学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对象为区外院校急需紧缺岗位的博士、2020年区外院校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以及急需紧缺专业的2020年区外院校全日制应届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生。区内院校毕业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之内。

  
二、政策支持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编制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要求,我市事业单位参加此次招聘会,招聘编制内人员,经我局核准后,可一站式完成公开招聘程序。

  
三、招聘程序

  
桂林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赴陕西师范大学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招聘方式

  
本次桂林市事业单位赴陕西师范大学招聘编制内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笔试→现场面试→现场签约的方式进行。

  
招聘对象为取得博士学位的岗位,可免笔试和面试,现场组织考核;招聘对象为2020年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可免笔试,现场组织面试;招聘对象为2020年全日制应届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生的岗位,属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认定紧缺专业的,经核准在招聘地点现场组织笔试、面试。

  
五、笔试

  
(一)公共笔试科目和内容

  
2019年赴陕西师范大学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对象为2020年全日制应届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生的岗位,须参加公共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教育类/公共类)》,笔试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综合应用能力(教育类/公共类)》试卷类别详见《桂林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赴陕西师范大学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计划表》。笔试科目为客观性试题,全部在答题纸上作答,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综合应用能力(教育类)》主要测试范围包括教育理论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等内容。

  
《综合应用能力(公共类)》主要测试范围包括哲学基本原理、时事、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历史知识、行政管理知识、公文写作、经济知识和科技常识等内容。

  
(二)公共科目笔试时间

  
各大学公共笔试科目具体时间、地点在招聘会当天以招聘单位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进入笔试的2020年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生,务必按招聘单位工作人员通知的具体时间及要求按时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未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不能进入面试程序。

  
六、面试

  
(一)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

  
笔试结束后,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经同意笔试开考比例不足1:3的职位除外)。报考市直单位的毕业生笔试成绩需达6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荔浦市、临桂区所属事业单位的毕业生笔试成绩需达55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二)面试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分为公共面试、专业面试两种形式。每个职位只采取其中一种面试形式,具体面试形式详见《桂林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赴陕西师范大学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计划表》。

  
公共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专业面试采取试讲或试讲+知识问答形式。

  
(三)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5人组成。考官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四)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比例直接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面试人选及签约对象的确定

  
根据笔试结果,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当场确定是否进入面试程序。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程序后,笔试成绩归零,以面试成绩排名确定签约对象。面试结束后,对面试成绩合格者现场签约。

  
七、招聘时间、地点、单位

  
本次招聘工作于2019年12月7日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招聘单位如下:

  
广西桂林图书馆、桂林市委党校、桂林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林市桂林中学、桂林市第十八中学、桂林市逸仙中学、桂林市第八中学、桂林市中山中学、桂林市第十一中学、桂林市第十七中学、桂林市第十九中学、桂林市复兴小学、荔浦市委员会组织部老干部活动中心、荔浦市扶贫开发综合服务中心、荔浦市城乡规划设计室、桂林市临桂区临桂中学、桂林市临桂区第三中学、桂林市临桂区两江中学、桂林市临桂区第一中学、桂林市临桂区五通中学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附件:桂林市事业单位赴陕西师范大学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计划表.xls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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