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市凤山生态环境局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公告

  

  河池市凤山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政办发〔2015〕108号)精神。因工作需要,为缓解我单位工作人员紧缺现状,充实人才队伍,提高工作效率,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河池市凤山生态环境局综合岗位工作人员(一)1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化工与制药技术类、环境科学类。

  河池市凤山生态环境局综合岗位工作人员(二)1名,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爱岗敬业,服从安排,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35周岁,男女不限。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受处分期间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参加招聘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在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及考核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7日至3月18日止。

  2.报名地点:河池市凤山生态环境局行政办公室(凤山县京甲路人社环保综合办公大楼五楼516室),联系电话:0778—6815557。

  3.报名要求: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对照本单位的岗位资格条件,到本单位进行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1)《凤山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户口本、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招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到报名地点河池市凤山生态环境局行政办公室(凤山县京甲路人社环保综合办公大楼五楼516室),报名时即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即办理招聘报名手续;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向应聘者说明原因。

  2.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含1:3)或者超过1:3比例又达不到24人(含24人)的岗位,不用笔试,直接面试;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24人以上的岗位,必须通过筛选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筛选方式为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个人招聘总成绩,但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笔试时间、地点以电话或书面通知为准。笔试内容重点考察综合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求职动机与职位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等综合素质。

  1.根据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通过筛选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于当天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3.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定或现场评委商定加试来确定入围体检、考核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以本单位通知为准。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河池市凤山生态环境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河池市凤山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六、待遇和管理

  (一) 聘用待遇

  1.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属于政府购买岗位服务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凤山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相关政策执行。

  2.按规定享受五险待遇,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险费用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差旅补助等待遇按凤山县统一规定执行;休假待遇按用人单位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二) 聘用管理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单位制度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人事及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政策,单位将与工作表现良好的人员进行续签。

  七、有关说明

  (一)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招聘事宜由河池市凤山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河池市凤山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14日

  附件:凤山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26人公告

  

2020年河池市金城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发〔2010〕40号)和《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20〕9号)精神,2020年河池市金城江区卫生健康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26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对象、职位及名额

  

  

招聘对象主要是急需紧缺岗位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其中河池市第三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20名、河池市金城江区妇幼保健院专业技术人员4名、河池市金城江区疾控预防控制中心2名(具体详见附件1)。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的学科目录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勤奋敬业,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2.工作能力较强,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3.年龄符合人才招聘计划表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2日至2002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硕士学位以上研究生(全日制毕业)或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74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以下。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2.本次公招工作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学位、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10月12日为截止日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

  

  

4.属于定编定岗不定人入编后在基层工作未满5年的;

  

  

5.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7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

  

  

(1)报考河池市第三人民医院的报名地点:河池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部二号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778-2270213)

  

  

(2)报考河池市金城江区妇幼保健院的报名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妇幼保健院项目办(联系电话:0778-2203516)

  

  

(3)报考河池市金城江区疾控预防控制中心报名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778-2299829)

  

  

4. 现场报名材料:应聘者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近期小两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等材料(证件及证书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当场核验后退回),并填写提交《河池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承诺书》(附件3)。

  

  

5. 报名要求:应聘者提交的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无论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聘用等资格。

  

  

6.在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报考人员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见附件5)

  

  

(二)面试

  

  

1.面试时间:暂定2020年11月,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外通知。

  

  

2.面试人员:在报名过程中通过资格审核的所有报名人员。

  

  

3.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前一星期提前通知考生,由考生执本人身份证到金城江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领取,电话0778-2201615。

  

  

4.面试方式: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20分钟。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合格。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须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1. 体检

  

  

由区人社局会同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考察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察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结束后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如出现考察不合格者,从考试合格者中按总分数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区人社局根据综合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2.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在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考官、工作人员、医务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要主动回避。

  

  

(三)严格招聘工作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招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题目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职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根据《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安全有序开展公开招聘工作。对于广西区外入桂的考生,将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紧急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36号)。面试期间每日对考场进行消杀工作,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佩戴口罩(口罩自备)、扫码(主动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后才能进入考点,体温异常者将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咨询电话:

  

  

金城江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78-2201615

  

  

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778-2113283

  

  

附件:

  

  

1.2020年河池市金城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i.

  

  

2.2020年金城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i

  

  

3.2020年河池市金城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i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i

  

  

5.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样表)i

  

  

河池市金城江区卫生健康局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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