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百色乐业县县级公立医院招聘178人公告

  

乐业县2019年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告

  
为稳步推进我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工作任务,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5〕61 号),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业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乐政发〔2015〕16 号)及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乐业县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办发〔2016〕11号)、县编制办《关于核定乐业县人民医院人员编制(控制数)的通知》(乐编字〔2015〕144号)、《关于核定乐业县妇幼保健院人员编制(控制数)的通知》(乐编字〔2015〕143 号)等精神和乐业县人民政府十六届133次常务会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组织实施乐业县2019年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工作,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178人(其中:县人民医院144人、县妇幼保健院34人)。为确保整个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通过公开招聘,吸引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县域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全县基本医疗服务水平,促进我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及解决在招聘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特成立乐业县2019年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招聘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成员从县人社局、卫生健康局及相关医疗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招聘基本原则与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在招聘计划范围内,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审批等程序择优聘用。

  
四、招聘计划

  
乐业县2019年县级公立医院计划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178人,其中:县人民医院144人、县妇幼保健院34人。具体招聘人员计划详见《乐业县2019年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五、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卫生健康事业,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条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工作能力、专业及技能条件;

  
4.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4.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报考条件以《计划表》为准。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毕业生须在(2019年2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

  
3.用编人员(含定编定岗不定人,使用控制数人员,定单定向人员,医改过渡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未满七年的或符合征收社会抚养费尚未作出处理决定或未交清社会扶养费的;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的;

  
8.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的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现役、辞职、辞退、年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学历证书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2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例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为1984年2月15日至2001年2月15日期间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三)免笔条件

  
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1.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护师资格证人员。

  
(四)加分条件

  
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助理医师加1分,取得执业医师加3分,取得主治及以上的加4分。通过国家护士资格考试取得护师的加2分,考取主管护师及以上加4分。相应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取初级师加2分,中级师及以上加4分。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加3分,全日制专科加1分。在本县卫生健康机构工作的加5分,取得双学历、双职称的只能按高分项加一次分,累计加分最高只能加12分。加分首先计入笔试成绩,面试后再计入面试或综合成绩。

  
六、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制定计划、发布公告、申请报名、资格审核与缴费、调整比例、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考人员从2019年12月20日起,可以通过百色人才网(http://www.bsrcw.com)查阅相关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资格审查单位(乐业县卫生健康局)联系。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通过登录百色人才网(http://www.bsrcw.com)上的“乐业县2019年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计划表”的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网上报名系统,在网上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同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确认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7日8:00—2020年1月1日17:30。

  
2.笔试岗位开考比例。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原则上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对于达不到1∶3比例报名的岗位,由领导小组核准后方可开考。

  
3.网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及改报岗位。

  
2019年12月27日8:00—2020年1月1日17:30,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

  
2019年12月27日8:00—2020年1月1日17:30,报考人员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4.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乐业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网上资格审查时,严格依据公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及时在网上对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在网上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资格审查单位如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因此产生不良后果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2月27日8:00—2020年1月3日17:30。

  
(三)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一份及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内容。打印中如遇到问题,请与乐业县卫生健康局联系解决(咨询电话:0776-2554131)。

  
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0年1月10日8:00—2020年1月12日17:30。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七、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分值。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根据招聘岗位,笔试科目分临床医学专业、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护理(助产)专业、医学检验、影像诊断学、医技专业、药学专业、公共卫生管理(医学与信息管理、卫生信息管理)、行政管理、新闻或文秘管理、会计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妇幼专业、社区医学、公共事业管理、经济管理、针灸推拿、等22类试卷,每类科目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以上述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

  
(二)笔试时间:2020年1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三)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者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笔试成绩查询。2020年2月10日起,报考人员可登录百色人才网(http://www.bsrcw.com)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八、面试

  
面试命题工作由领导小组委托有资质的考试机构负责,面试题目、题本和相关表格由该机构统一印制。面试分值为100分。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免试人员资格审查通过,直接进入面试。

  
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范围。

  
个别岗位因报考人数少,达不到规定笔试比例,经领导小组同意开考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二)面试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以实际发布的面试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面试实施单位通过百色人才网发布资格审查公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面试入围人选提供的面试资格审查材料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需本人亲笔签名)、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报考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报考者提供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及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三)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审核并在百色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乐业县卫生健康局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原则上,201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15日,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面试前3天完成。

  
(五)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乐业县(具体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组织实施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与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

  
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和组织实施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不得介绍考生与考官见面。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并经考生签名确认。

  
(七)综合成绩计算标准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加分

  
九、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来确定人选;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注:同等学历的,全日制学历优先)、职称取得的先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应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人选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后在百色人才网上公布。

  
2.体检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指定县级二级及以上医院对应聘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的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察

  
体检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体检(含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时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具体办法同上)。

  
十、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综合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并进一步核查相关证件材料齐全后,确定拟招聘人选,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百色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或上报的审批材料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年度招聘计划人数、拟聘人员名单及招聘相关材料报人民政府审批后,再办理聘用等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签订聘用合同

  
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后,根据招聘单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与公开招考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6年。6年内不得在乐业县辖区的医疗系统以外的单位流动。

  
(四)待遇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5]61号)精神,县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在聘期间与编制内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十一、招考纪律

  
(一)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

  
1.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在招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终身不得报考等处理。

  
2.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及递补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在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报考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报考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

  
(二)报考人员出现《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组织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134号)所附《中央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操作规程(试行)》中关于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处理;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处理。

  
(三)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予办理工资手续;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考咨询电话:

  
乐业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0776-2554131

  
监督电话:

  
乐业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 0776-7785653

  
附件:1.乐业县2019年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计划表.xls

  
2.乐业县2019年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乐业县卫生健康局 乐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7日

  

2019年广西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公车管理中心招聘10人公告

  

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公车管理中心(二车队)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机关后勤控制数和后勤服务机关后勤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公车管理中心(二车队)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共1个职位计划招聘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公车管理中心(二车队)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年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12月3日为界;

  
2、年龄要求:职位所需具体年龄条件详见《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公车管理中心(二车队)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公车管理中心(二车队)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2月2日。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日至12月4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科(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创业大厦0441室)

  
联系电话:0773-2848005。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公车管理中心(二车队)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公车管理中心(二车队)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缴交面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由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即公共面试的形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选派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公车管理中心(二车队)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科:0773-2848005。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附件:1.《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公车管理中心(二车队)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

  
2.《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公车管理中心(二车队)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

  


2019年11月22日

  

2019年广西桂林兴安县事业单位招聘40人公告

  

兴安县2019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进一步完善我区基础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精神及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现决定组织实施兴安县2019年下半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共30个职位,计划招聘40人。其中,计划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名,计划招聘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兴安县2019年下半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12月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2日至2001年12月2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2日至2001年12月2日期间出生)。各职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满足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并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

  
4.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附件3)和《中等职业学历专业分类目录》(附件4)核对。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根据《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市人社发〔2012〕8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文件有关规定,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兴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9日——2019年11月27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2019年12月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报考各乡镇卫生院职位的人员在兴安县康宁街57号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报名,联系电话:0773-6220490;报考兴安县红军长征突破湘江战役纪念公园职位的人员在兴安县朝阳区向阳路38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报名,联系电话:0773-6218722。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兴安县2019年下半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或蓝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专业资格证明、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二份。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有关单位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招聘公告》的规定和《兴安县2019年下半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兴安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各乡镇卫生院职位报考人员的报名及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报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兴安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情况。报考红军长征突破湘江战役纪念公园职位的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面试及考察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1.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确认符合直接面试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确定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确定是否组织该岗位开考。

  
2.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三)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兴安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对使用一个考场进行面试的,严格实行报考人员抽签制度。对使用两个以上考场进行面试的,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每个考场设1个面试考官组共7人。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等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6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7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

  
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监督,考察组由3人以上组成。

  
3.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4.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一式两份),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参与考察单位的公章。

  
5.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6.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本款第(一)项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并到指定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第四条第五款第1项规定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直接面试招聘职位的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同意拟聘人员名单的通知,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后,受聘人员到用人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记入诚信档案,供今后兴安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参与此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各部门要贯彻“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五)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加大监督力度。参与此次招聘工作的各部门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等职业学历专业分类目录》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单位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兴安县卫生健康局、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兴安县卫生健康局和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如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兴安县卫生健康局、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兴安县卫生健康局、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兴安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73-6220490;

  
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73-6218722。

  
附件:1.兴安县2019年下半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2.兴安县2019年下半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4.中等职业学历专业分类目录

  

2019年广西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10人公告

  

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实名制编制共10个职位,计划招聘10人,聘用人员控制数共1个职位,计划招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年毕业生(其中,在读的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1月7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7日至2002年1月7日期间出生)。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月6日

  
报名时间:2020年1月7日至1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1901办公室(临桂区公园北路广电大厦,联系电话:0773—2165925 联系人:苏静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或《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备查。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指定专人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缴交面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若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由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书面意见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即公共面试的形式。

  
公共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实名制编制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和直属单位3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一)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符合当日复检的项目安排当日复检;符合当场复检的项目,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确定复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七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或《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7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直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773—2165925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773—2165925

  
附件:1.《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2.《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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