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市民政局招聘公告
河池市民政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河池市民政局是主管全市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承担婚姻登记、区划地名、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救助、福利、慈善、殡葬等相关工作职责。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河池市儿童福利院25人
河池市儿童福利院是河池市民政局下属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未满18周岁的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孤儿和弃婴的收养、监护、医疗、康复和教育等服务工作。
(一)招聘职数
儿童护理员12人,办公室文员1人,医师1人,护士1人,教师1人,康复师1人,食堂工作人员2人,保安3人,保洁洗衣工1人,水电维修及消防管理人员1人,儿童社工1人。
(二)岗位职责及要求
1.儿童护理员: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患有传染病,有高度的责任心,富有很强的亲和力和爱心,能够吃苦耐劳,愿意从事孤残儿童护理工作,能接受24小时轮班的工作模式,有相关从业经验者或具有相关职业资格者(如育婴师、孤残儿童护理员证书等)优先。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技能和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办公室文员: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功底,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3.医生:男女不限,年龄5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毕业,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儿科工作经验者优先。
4.护士: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中专以上学历,护理专业毕业,持有护士执业证,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卫生护理专业资格证或临床护理经验丰富者优先。
5.教师:男女不限,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教育等相关专业毕业,大专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有幼教从教经验或体育特长者优先。
6.康复师: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中专以上学历,康复医学或康复治疗专业毕业,具有卫生康复专业资格证,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康复治疗经验者优先。
7.食堂工作人员:男女不限,年龄5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患有传染病,责任心强,持有厨师或营养师等相关证书者优先。
8.保安人员:男女不限,年龄5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持有电工证或消防证男士优先。
9.保洁洗衣工:女性,年龄5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10.水电维修及消防管理人员: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备岗位要求的职业技能,持有电工证或消防证。
11.儿童社工:男女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三)录用和待遇
1.录用和试用期
被确定录用者,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试用期间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
(1)儿童护理员。试用期月工资收入20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及补贴收入2600元左右(不含五险),年工资及补贴收入在36000元左右(护理班长37000元左右)。
(2)医生。试用期月工资收入35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及补贴收入4000元左右(不含五险),年工资及补贴收入在60000元左右。
(3)护士、康复师。试用期月工资收入30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及补贴收入3300元左右(不含五险),年工资及补贴收入在48000元左右。
(4)办公室文员、教师、水电维修及消防安全员、儿童社工。试用期月工资收入22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及补贴收入2600元左右(不含五险),年工资及补贴收入在37000元左右。
(5)食堂工作人员、保洁洗衣工。试用期月工资收入参照河池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后月工资及补贴收入2000元左右(不含五险),年工资及补贴收入在27000元左右。
(6)保安人员。试用期月工资收入参照河池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后月工资及补贴收入1800元左右(不含五险),年工资及补贴收入在24000元左右。
所有录用人员均签订劳动合同后按河池市当年缴费基数下限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险、大病统筹保险。在机构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工龄补贴、公休假等福利。有集体宿舍供护理员休息。
二、市民政局项目办工作人员2人
(一)工程管理人员1名,具体岗位条件如下: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筑学等相关专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4.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功底,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二)项目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具体条件如下:
1.大专以上学历;
2.中文、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筑学等相关专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4.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功底,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三)待遇与管理
1.工程管理人员,基本工资3200元/月(含单位缴纳的“五险”费用);午餐补助400元/月;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的,按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工龄工资,标准为每年每月50元。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2.项目办公室工作人员,基本工资1800元/月(含单位缴纳的“五险”费用);午餐补助400元/月;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的,按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工龄工资,标准为每年每月50元。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3.聘用期间按规定享受“五险”待遇,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险”费用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部分从基本工资中扣除。
4.与单位在编干部享受同等的出差、下乡等相关福利待遇。
5.除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外,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后,按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6.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4月1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报名地址:河池市民政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福路22号),联系电话:0778-2251228(市儿童福利院)、0778—2112501 (市民政局项目办)。网上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河池市民政局2020年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并交一寸免冠彩照一张以及岗位需要的有关证件扫描后发到招聘邮箱:hcshflk@163.com。
(二)资格审查与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通知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相应人员需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持《河池市民政局2020年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河池市民政局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应聘资格进行筛选后,我局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通过初审的应聘者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通过初审的应聘者我局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政审
1.体检:按面试情况,并综合其他履历等因素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项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政审:经体检合格的人选进入政审。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视其他人员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下列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所在单位开除的人员;
3.曾受过纪律处分的人员;
4.由于各种原因,其政治表现难以查清的;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新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的,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河池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1.市儿童福利院:0778-2251228、李主任18977891174;2.项目办:0778—2112501 、兰主任19907786288
河池市民政局
2020年3月10日
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26人公告
广西河池市统计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河池市统计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河池市统计局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2人。
三、招聘条件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事业心、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男女不限,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计算机应用与操作,具备一定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等,有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及家庭成员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职责及日常管理
主要负责统计调查业务数据的收集、汇总、审核、上报工作或办公室行政工作;承担业务相关的统计分析、动态信息撰写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聘用人员日常管理按河池市统计局日常工作管理制度执行,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和管理
(一)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河池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执行,大专学历待遇2604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即五险一金,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本科学历待遇2712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即五险一金,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二)福利及休假待遇
按照河池市现行标准享受出差、下乡补助;工作完成目标任务的,根据当年实际经费情况,享受一定金额的目标考核奖励。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等休假制度。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11月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将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明、无犯罪证明等扫描件和《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gxhctjj@163.com。
(2)现场报名: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无犯罪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表》到河池市统计局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96号老地委办公大楼六楼604室)。
(二)资格审查
河池市统计局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择优原则确定面试人选,未入围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报名资料恕不退还。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由河池市统计局根据招聘职位要求组织面试,具体事宜另行电话通知。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
(五)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合同期不得少于12个月。
2.实行试用期,符合聘用的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统计局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778-2081802。
 
附件 河池市统计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河池市统计局
2023年10月17日
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医疗保障局招聘公告
河池市金城江区医疗保障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河池市金城江区医疗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2名,主要从事办公室行政及医疗保障业务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遵守《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勤奋敬业,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岗位条件
1.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Word、Excel等电子办公软件。
3.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综合协调能力较好,能适应办公室及医保工作需要,有医保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处分期间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购买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待遇和管理
(一)聘用待遇
基本工资2700元/月,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费用。
(二)按规定享受五险待遇,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险费用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部分从基本工资中扣除。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期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1.报名地点
河池市金城江区医疗保障局(金城江区江南西路16号三楼301室)。
2.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报名者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二是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原件面试时备查;
三是近期同底两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报名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②网络报名,将报名须提供材料发到河池市金城江区医疗保障局人事股邮箱:jcjqybjrs@163.com。
(三)资格审查。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择优原则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经过筛选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河池市金城江区医疗保障局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组织面试。
(五)体检。组织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六)确定拟聘人选。经面试、体检合格后,决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聘用。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金城江区医疗保障局咨询,联系电话:0778—2286286 联系人:黄甘枝。
附件:金城江区医保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23.10.12.doc
河池市金城江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