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局17个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广西林业干部学校
广西林业干部学校是自治区林业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成立于1956年2月,是培训广西林业系统高中级领导干部的重要基地,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党校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现位于南宁市邕武路16-1号,设有办公室、教务科、财务科3个科室。主要职责是:承担自治区林业局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高中级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以及为林业工人提供继续教育服务;承担自治区林业局党校教学工作及日常管理;开展林业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理论和实践研究,协助制定行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等。
(二)广西大桂山鳄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广西大桂山鳄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是自治区林业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辖保护区总面积3786.34公顷,是为保护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鳄蜥和珍稀野生动植物而建立的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下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科研经营科、资源保护科等4个职能科室,资源保护科下设北娄、七星冲2个管理站。
(三)广西防城金花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金花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是自治区林业局直属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驻地设在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管辖总面积9098.6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珍稀物种金花茶组植物及其赖以生存的北热带季雨林森林生态系统。管理中心下设办公室、财务科、资源保护科、生产科研科、基建办等5个职能科室,上岳、那湾、南山、山中等4个保护站。
(四)广西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是自治区林业局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成立于1986年,管辖保护区海域总面积35000公顷,是为保护儒艮、中华白海豚、江豚、绿海龟、文昌鱼、中国鲎等海洋珍稀濒危野生动物而建立的野生动物类型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下设办公室、财务部、科研监测部、沙田管护站等职能部门。
(五)广西南宁树木园
广西南宁树木园(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成立于1979年10月,地处南宁市南郊友谊路,是自治区林业局直属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一个以森林资源培育为主,森林旅游、种苗绿化、土地开发等多元产业发展的国有林场,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全国十佳林场、中国最美林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等多项称号。
    (六)广西国有高峰林场
广西国有高峰林场创建于1953年,是自治区林业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总部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丹凤路8号,现有员工4500人(含森工集团),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76个,经营面积150万亩,森林蓄积达70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87%,分布在全区12个地市、49个县(市、区),是集森林资源培育、人造板加工、森林旅游、林下经济等多种产业为一体的大型国有林场。林场先后荣获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全国文明单位等荣誉。林场控股72%的广西森工集团拥有6家人造板公司,投产8条生产线,集团旗下高林品牌是中国板材十大品牌之一。林场投资建设的高峰森林公园,被评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五星级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全国林草科普基地等。
(七)广西国有七坡林场
广西国有七坡林场是自治区林业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成立于1952年,场部位于中国—东盟南宁空港经济区核心区内,是集林业科研、森林资源培育、林下经济、生态肥业、人造板加工、土地开发、园区经济、森林旅游等多种产业为一体的大型国有林场,总经营林地面积70万亩,森林蓄积量达500万立方米以上,建成有以森林经营为主题的国家级广西东盟(南宁)林业科技示范园区、以林药模式为主的林下经济产业核心示范区,是农业综合开发国家储备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是环绿城南宁森林旅游圈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全国森林经营试点单位,先后获得全国十佳林场、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中国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全国林业信息化示范基地、全国林业系统先进单位、广西森林经营示范林场、广西森林单位园区、广西五一劳动奖状、广西林业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广西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等称号。
(八)广西国有博白林场
广西国有博白林场是自治区林业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创建于1962年6月,是集森林资源培育、人造板加工、苗木培育、立体生态种养、矿产资源开发、观光旅游开发为一体并通过国际FSC森林认证的多元化现代林场,是全国十佳林场、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广西现代林业产业龙头企业、广西优秀林场、广西壮美林场。林场经营总面积77万亩,活立木蓄积总量316万立方米,现有员工1700多人,内设机构11个、二层管理机构10个,下辖9个营林分场、3个场外造林部、1个林科所以及5家全资子公司。先后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中国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全区林业科技先进单位广西绿化模范单位自治区绿色工程建设先进单位2023年度广西工人先锋号玉林市文明单位等称号。
(九)广西国有六万林场
广西国有六万林场始建于1951年,是自治区林业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场部位于广西玉林市,全场现有经营面积100.5万亩,全场森林活立木蓄积量561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93%。林场主要经营森林资源培育、人造板、松香深加工、八角深加工、饮用天然泉水、森林旅游和康养等产业。建场以来,曾先后荣获全国林业模范单位全国绿化先进单位全国国营林场500强全国国营林场100佳单位广西森林经营示范林场广西现代林业产业龙头企业全国十佳林场广西林业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壮美林场中国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中国森林康养林场广西现代农业示范区(四星级)等称号。
(十)广西国有黄冕林场
广西国有黄冕林场创建于1957年11月,是自治区林业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林场总部设在柳州市鹿寨县县城,经营总面积65.06万亩,森林蓄积量46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0%以上,每年可为社会提供40万立方米的木材。林场主要经营森林培育、林产品加工、房地产开发、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产业,是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十佳林场、全国森林经营试点单位、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广西生态文化示范基地、自治区现代林业龙头企业、全国检察机关百优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自治区纪委第一批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是通过国际森林认证的广西森林经营示范国有林场。
    (十一)广西国有钦廉林场
广西国有钦廉林场于1963年建场,是自治区林业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场内林地跨北海、钦州两市的三县一区,是北部湾地区最坚固的绿色生态屏障,先后荣获全国国营林场500强全国国营林场100佳单位广西五一劳动奖状广西壮美林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广西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等称号。场部设在钦州市南珠东大街559号,经营土地总面积136.69万亩,全场活立木蓄积693万m³;森林覆盖率88.12%。近年来,林场发挥区位、资源等优势,大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形成了一产以营造林为主,林下经济、花卉苗木培育为辅,二产以香精香料加工为支撑,三产以园区经济、土地开发和生态旅游为新业态的产业格局,逐步成为广西绿化国土的先锋、林木速生丰产的标兵、森林资源保护的先进、林业科技的典范。
(十二)广西国有雅长林场
广西国有雅长林场始建于1954年,是集资源保护、森林培育、利用及多种经营为一体的自治区林业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也是自治区直属林业事业单位中面积最大的公益型国有林场。林场现有资产总值36.26亿元,林场总经营面积达138.07万亩,森林蓄积量774.7万立方米,场内生态公益林面积达46.85万亩。林场下设10个内设机构,7个二层管理单位及17个二层经营管理单位,现有干部职工近900人,总场位于广西百色市。近年来,林场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林场高质量发展,获得全国十佳林场全国生态建设突出集体全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广西森林单位园区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自治区壮美林场等多项称号。
(十三)广西国有大桂山林场
广西国有大桂山林场始建于1957年,是自治区林业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总场位于广西贺州市市区,林场经营总面积126万亩,活立木总蓄积650万立方米,资产总额约43.5亿元。林场经营涵盖一二三产业,一产主要经营森林栽培、花卉苗木培育、林下种植等,二产主要参股经营两家大型人造板企业、风电项目及采矿业务,三产主要经营森林公园、森林旅游康养、天然泉水、农资贸易和林产品购销等业务。林场下设10个机关科室、10个二层管理单位、13个基层生产经营单位、5家全资子公司,参股6家公司。林场先后荣获全国十佳林场、全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广西森林经营示范林场、广西壮美林场、全区林业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等60多项称号。
(十四)广西国有三门江林场
广西国有三门江林场始建于1951年,总场部设在柳州市桂柳路,是自治区林业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林场经营总面积超140万亩,主要经营商品林、经济林、花卉苗木、油茶精深加工、土地开发、林下经济、酒店等产业。近年来荣获全国十佳林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油茶科技示范基地、广西首批壮美林场广西油茶产业十佳示范基地广西油茶产业十佳示范苗圃广西油茶良种采穗圃广西现代林业龙头企业广西林业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等称号。
(十五)广西国有东门林场
广西国有东门林场创建于1965年,场部位于崇左市扶绥县县城,是自治区林业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林场经营以良种苗木研发、森林资源培育、林下经济、工业园区开发等为主,经营林地面积超69万亩,总资产超31亿元。中国桉树看广西,广西桉树出东门,林场拥有目前亚洲最大桉树基因库,是广西最大桉树苗木研发、生产基地,是首批公布的国家桉树良种基地,桉树种质资源保存数量及规模居全国之首,与北京林业大学合作研创出世界首个桉树三倍体植株。林场先后荣获全国林业系统先进单位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广西科学技术进步奖广西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广西主要用材林育种和培育长期科研基地广西东门林场农业科技园区等称号。
(十六)广西国有派阳山林场
广西国有派阳山林场始建于1955年,是自治区林业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场部位于崇左市宁明县县城,经营面积59.94万亩,活立木蓄积量346.1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1%。近年来,林场通过全力打造速丰林、人造板、种苗科技、林下经济、林产化工和商贸服务六大产业,成功实现由单一营林生产向林、工、贸一体化发展的多种经营结构转变,总资产35.74亿元。先后获得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全国十佳林场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林业系统先进集体中国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全国科技兴林示范林场全国特色种苗基地全国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自治区文明单位等称号,是首批全国森林经营示范林场,也是广西首家通过FSC®-FM/COC森林认证的林场。
(十七)广西国有维都林场
广西国有维都林场建于1959年,是自治区林业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现有职工1028人。林场总部位于广西来宾市中心,林场经营总面积68.67万亩,活立木蓄积量307.51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0.8%。建场以来,始终坚持以林为本,大力发展绿化造林,不断扩增森林资源夯实发展基础,增强生态服务功能。突出油茶特色,打造集油茶产业加工、科普观光、文化旅游和研学教育于一体的油茶文化小镇。做优花卉特色产业,发展林药模式做强林下经济。利用区位优势发展城市商铺和城郊经营性公墓,充分盘活林地资源。林场先后获评全国十佳林场全国农林水利系统和谐事业单位自治区第十七批文明单位广西现代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区直林业系统优秀林场广西壮美林场等60多项地厅级以上荣誉。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292名,后勤控制数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要求的,时间统一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则为1987年10月20日至2005年10月19日期间出生人员,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本次考试要求的工作经历年限以缴纳企业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准,未缴纳企业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工作经历年限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年限;
(八)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海外留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之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能按期提供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8.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1.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官方网站(http://lyj.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笔试和面试公告、笔试和面试成绩及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官方网站发布。
(三)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等事宜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告。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5日。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10月19日8:30至10月25日18:00前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介中心考试报名系统(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上传个人照片,提交报考申请,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2023年10月25日18:00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3.有关报考要求。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及缴费 
1.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0月19日8:30至10月27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3年10月19日8:30至10月25日18:00期间,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将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2023年10月24日8:30至10月25日18:00期间提交报考的,因未通过资格审查而导致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对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规定可视工作需要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对个别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确需在当年补缺的岗位,经核准后方可开考。上述调整将及时在自治区林业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并由招聘单位及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
4.网上缴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规定,通过资格审查需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上缴纳笔试考试费50元。缴费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8:30至10月30日18:00前,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笔试    
1.考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上午9:00-11:00。我局于考前5天在自治区林业局官网发布笔试公告,具体事宜以公告为准。
2.需笔试的岗位:(1)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考试方式标明为笔试+面试的岗位;(2)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考试方式标明为面试,但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超过1:5的,该招聘岗位需要增加笔试环节。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统一设在南宁市。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告。笔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林业基础知识等。
5.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11月14日8:30至11月18日9:30。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6.成绩查询: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可在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同时,可关注自治区林业局官网发布的笔试成绩公告,查询笔试合格分数线、成绩和岗位排名。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1)对于需笔试的招聘岗位,按照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因参考人数少、笔试合格人数少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需当年补缺的,经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2)不需要笔试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人选。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该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比例达不到1:3时,根据规定可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对个别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确需在当年补缺的岗位,经核准后方可开考。
2.发布面试公告
确定面试人选后,于考前5天在自治区林业局官方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复查、面试准考证以及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调整等事宜。面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12月,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公告。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复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3.资格复查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查。核验原件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查地点和时间等有关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资格复查时,报考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学历学位材料还应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海外留学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企业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若工作中断但累计缴费月份达到招聘岗位要求工作年限的,亦视同符合该项要求;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职称证等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2)原件;
(6)报考人员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并加盖公章(原件)。
 以上材料原件当场核验后退回本人,现场不能提供原件或提供材料不全、信息不实的,资格复审不通过。
4.面试方式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于3个工作日内在自治区林业局网站公布。
(2)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考核与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需要笔试的岗位,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直接面试岗位的总成绩为结构化面试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下同)。有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如面试成绩与总成绩均相同,则同时进入考核、体检;没有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考核、体检。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资格的,不再递补人选。
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考试方式标明为直接考核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进入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再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不再递补人选。
2.考核和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思想、道德品质、能力水平、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2)有、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3)发现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4)发现考生信息虚假或隐瞒的;(5)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6)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4.考核和体检工作原则上于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具体实施时间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情况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治区林业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包含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公示期7天。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招聘单位咨询和联系方式
(一)广西林业干部学校招考咨询地点:校办公室,南宁市邕武路16-1号,联系人:高超,联系电话:0771-3330039,电子邮箱:gxlygx@163.com。
(二)广西大桂山鳄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招考咨询地点:管理中心办公室,贺州市爱民南路59号(大桂山林场办公楼五楼),联系人:杨丽丽,联系电话:0774-5209909,电子邮箱:dgsbhqbgs@163.com。
(三)广西防城金花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招考咨询地点:管理中心办公室,防城港市防城区西湾环海大道防城金花茶保护区科研监测基地大楼602、609室,联系人:陈银熙、钟鸿鹃,联系电话:0770-2070339、2070329,电子邮箱:gxfcjhc@163.com。
(四)广西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招考咨询地点:管理中心办公室,北海市银海区云南路278号,联系人:李祖华,联系电话:0779-3038627,电子邮箱:rgglzx@163.com。
(五)广西南宁树木园招考咨询地点:园人事教育科,南宁市江南区友谊路78号,联系人:陆永玲、武志伟、王春丹,联系电话:0771-2387919、2706911,电子邮箱:nnsmy188@163.com。
(六)广西国有高峰林场招考咨询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丹凤路8号高峰大厦人事科1620室,联系人:潘梅花、张艳,联系电话:0771-2386809、2231595;邮箱:gxgygflcrjk@163.com。
(七)广西国有七坡林场招考咨询地点:场人事教育科,南宁市江南区南站大道6号七彩大厦,联系人:苏志瑜、姜观兰、贲丽云,联系电话:0771-2368680,电子邮箱:qplcrjk26@163.com。
(八)广西国有博白林场招考咨询地点:场人事教育科,广西玉林市博白镇绿珠大道288号昆仑大厦,联 系 人:杨胜基、范丽君,联系电话:0775-8739039,电子邮箱:bblc8739039@163.com。
(九)广西国有六万林场招考咨询地点:场人事科,玉林市玉柴路6号,联系人:陆月凤、张鸿辉,联系电话:0775-2291526,电子邮箱:lwlcrsk526@163.com。
(十)广西国有黄冕林场招考咨询地点:场人事教育科,柳州市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21号4楼,联系人:梁承华、谢东红,联系电话:0772-6661939、6662728,电子邮箱:hmlcgkzp@163.com。
(十一)广西国有钦廉林场招考咨询地点:场人事教育科,钦州市南珠东大街559号,联系人:周军、甘燕霞,联系电话:0777-3271862、3271863,电子邮箱:qllcrjk@163.com。
(十二)广西国有雅长林场招考咨询地点:场人事教育科,广西百色市右江区站前大道109号,联系人:罗明飞、黄秀美、黄龄萩,联系电话:0776-2848314,电子邮箱:yclcrjk@163.com。
(十三)广西国有大桂山林场招考咨询地点:场人事教育科,贺州市八步区爱民南路59号305室,联系人:黄婉玲,联系电话:0774-5226386、5226353,电子邮箱:dgslclrk@163.com。
(十四)广西国有三门江林场招考咨询地点:场人事教育科,柳州市城中区桂柳路168号,联系人:覃金梅、徐华妹,联系电话:0772-2600291,电子邮箱:smjbgsh@163.com。
(十五)广西国有东门林场招考咨询地点:场人事科,崇左市扶绥县新宁镇金龙路10号东门林场办公楼308室,联系人:   罗辉雪、李蔷薇,联系电话:0771-7666392,电子邮箱:dmlcrsk@163.com。
(十六)广西国有派阳山林场招考咨询地点:场人事教育科,广西崇左市宁明县城中镇骆越大道1号,联系人:覃文红、徐惠玲、农鲜兰,联系电话:0771-8635999、8635696,电子邮箱:pyslcrsjyk@163.com。
(十七)广西国有维都林场招考咨询地点:场人事教育科,来宾市兴宾区祥和路2号,联系人:江锦凤,联系电话:0772-4270004、5319712,电子邮箱:wdlcrjk@163.com。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管理部门监督。
(二)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38813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纪检组),0771-6783925(自治区林业局机关纪委)。举报邮箱:jgjw@mail.lyj.gxzf.gov.cn(自治区林业局机关纪委)。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自治区林业局统一组织实施,自治区林业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771-6783770。报名系统技术咨询联系电话:0771-5505038。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023年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卫健系统引进人才35人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卫健系统2023年第二批引进紧缺急需人才的公告
为加强兴宾区卫健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储备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结合我区卫健系统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第二批紧缺急需人才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任职条件和其他信息详见附件1《来宾市兴宾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第二批引进紧缺急需人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9.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10.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1.报名时仍与兴宾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或者签订劳动合同协议期未满提前辞职的、辞职未满1年的。
(七)其他说明
1.使用公立医院聘用控制数招聘的岗位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总量管理。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养老保险、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2.本次引进人才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3年10月30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3年10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计划表》。
二、引进人才待遇
(一)引进人才入事业编制或公立医院聘用控制数,岗位聘用,按照国家、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来宾市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规定执行。引进人才在聘用期间,可以不受岗位设置比例的限制,给予不低于原工作单位的岗位等级聘用,享受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正高职称人才给予购房补贴45万元(分3年给付),一次性安家费30万元;副高职称人才给予购房补贴30万元(分3年给付),一次性安家费15万元;中级职称人才给予一次性安家费15万元。
(三)引进人才可享受为期36个月的生活补助,标准为:正高职称人才1800元/月,副高职称人才1300/月,中级职称人才800元/月,从进入医院工作第二个月开始计算。(核对是否符合兴宾区人才引进政策)
(四)其配偶就业和子女就学:参照《来宾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服务办法(试行)》、《来宾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保障办法》给予优先优惠措施保障。
(五)不符合享受引进人才的购房补贴、生活补助等条件的,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程序步骤
(一)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现场报名时间为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现场报名直接到报考相应单位岗位的招聘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通过邮寄报名的人员需先电话联系报考招聘用人单位后再邮寄。报考者下载《来宾市兴宾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度紧缺急需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的报名审查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以邮戳为准)到各招聘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报名。
审查材料包括:《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有效证件、证明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聘用人员控制数,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3)。
(二)资格审查。各招聘用人单位11月30日前对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通过现场报名的考生,当场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邮寄报名的,在发送报名表后2日内资格审查人员提出审查意见并通知考生;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人员应说明原因,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的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考试方式为免笔试直接面试,由招聘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1.确定面试人选。本次引进人才不设置开考比例,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开考确定面试人员。如报考同一岗位的条件且符合的考生人数不超过24人(含24人),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如报考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考生人数超过24人(不含24人),则需增加笔试环节,由招聘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笔试主要考专业知识。按笔试成绩高到低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选确定后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内容。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准以及与所报岗位的匹配度。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当天通过加试方式确定最终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及具体安排由招聘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和公示。各招聘用人单位根据面试得分情况,按照各岗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比例拟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并按有相关要求报经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核准后统一在来宾人才网(https://lb.gxrc.com/)公布,各招聘用人单位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入围体检和考核人员。
1.体检。由各招聘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工作,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负担。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2.考核。由各招聘用人单位根据《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各项考核的,按弃权处理。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聘用。
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的,将从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时间由招聘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3.公示。体检和考核合格者列入拟引进人员名单,名单在来宾人才网(https://lb.gxrc.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引进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五)审批和聘用。
1.审批和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用人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兴宾区卫生健康局和兴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2.签订合同。各招聘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不低于6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引进人才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本次引进人才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有关事项
(一)在报考期间,考生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办公室、单位联系地址及联系人如下: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人事科:韦玲玉,咨询电话:0772-4778220;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宾城路66号;邮编:546100。
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韦海琦,咨询电话:0772-4213733;地址:来宾市北二路35号,邮编:546100。
来宾市兴宾区八一医院办公室:麦桂玉,咨询电话:0772-6689361;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八一街道康乐路1号,邮编:546102。
附件1:来宾市兴宾区2023年第二批引进紧缺急需人才计划表10.27.xls
附件2:来宾市兴宾区卫建系统2023年第二批引进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10.27.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2023.10.27.xls
来宾市兴宾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27日
2023年广西河池市凤山县事业单位自主招聘29人公告
凤山县2023年第二次事业单位自主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我县事业单位人才的需求,充实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0号)、《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区内外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29人。其中:综合类11个岗位11人;教育类5个岗位10人;卫生类4个岗位8人(详见附件计划表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取得大学本科(学士)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1月4日至2005年11月4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1月4日至2005年11月4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对象和其他条件
具体报名条件以《凤山县2023年事业单位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专业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5.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参加招聘);
6.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已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聘用控制数);
8.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现役、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1月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方式
采取双选会招聘方式。参加2023年中国一东盟人力资源供需对接会暨全区人才交流大会。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采取双选会现场报名。面试方式采取答辩面试或结构化面试或洽谈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方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确定。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历届高校毕业生可直接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及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4日(星期六)9:00-12:00
2.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2号厅N区
(二)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需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2.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填写《个人承诺书》。
3.报名人员须填写《凤山县2023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近期两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在招聘现场提供。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报名考生必须携带各种证件、证书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招聘资格审查组对报名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内向考生反馈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报名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1月4日9:00至2023年11月4日12:00。
(四)比选及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通过招聘领导小组成员综合择优比选,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本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
双选会招聘面试视考生报名情况而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工作由本县派出的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五)体检、考核
1.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原则上,应届毕业生2024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学历、书、原件者,作为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六)公示和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要求
(一)本次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由派出的招聘工作组商定或现场评委商定加试来确定入围体检、考核资格人员。如有入围体检、考核的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按面试成绩高到低依次递补名额。
(三)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8--6812162 (凤山县委组织部)
0778—6811973 (凤山县人社局事业股)
附件:1.凤山县2023年第二次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20231027.xls
2.凤山县2023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23.10.27.xls
4.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2023.10.27.xls
凤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
2023年广西百色市乐业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乐业县2023年度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具有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的人员)公告
为充实我县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解决一线人才紧缺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等文件精神,经乐业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乐业县2023年度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名额
(一)招聘主要面向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人员,有计划的通过“双选会”招聘。
(二)经与县委编办对接,拟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人。具体职位、名额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和服务年限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国家承认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以上(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本次招聘中有关年龄的时间计算以2023年10月26日为截止日期,即为1987年10月26日至2005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
5.热爱乡镇基层工作,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6.服务年限:在本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各级各类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6.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的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依照公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本次招聘报名免费。
时间:2023年11月4日(星期六)9:00-16:00。
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一层2号展厅百色专区。
2.报名手续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2023届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还未取得毕业证、学历的,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报名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给予报名。资格审查贯彻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实施单位根据岗位报名人员确定面试人员,单个岗位报考人数超过25人须参加笔试(笔试另行通知),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程序,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面试人员的依据,不带入下一程序计算总成绩。
面试实施单位通过百色人才网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公布面试人选名单。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供全部报名所需原件,如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2023届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还未取得毕业证、学历的,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等材料原件。如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应聘人员无法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或者提供的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招聘工作小组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10月26日前取得毕业证、学士。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2023年10月26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
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须在2023年10月26日前取得相关证件。
面试方案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服务意识与技巧和举止仪表等。
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并报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面试(专业测试)岗位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此类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专业测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同一职位面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测评表中的“综合分析能力”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有国家制定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由乐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人员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不合格的,不再择日安排进一步检查,体检结果以当日当场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项目的不合格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阶段出现自愿放弃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同一职位面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测评表中的“综合分析能力”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没有递补人员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报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可按照招聘程序进入考察阶段,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考察时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同一职位面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测评表中的“综合分析能力”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没有递补人员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报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提出异议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公示不合格或上报的审核材料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招聘纪律
(一)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报名、面试、考核、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在发布面试公告后,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核等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乐业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乐业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乐业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乐业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乐业县2023年度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具有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的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 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乐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