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梧州市藤县高中学校直接面试招聘储备专业人才19人公告

  

2023年度藤县高中学校直接面试招聘储备专业人才公告(第2轮)

  

  藤县,是龙母故里、浔江之滨、中国长寿之乡,是全国农业综合开发百强县、中国陶瓷产业基地、广西“十四五”重点开发区。这里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是唐代广西第一名进士李尧臣、明代兵部尚书袁崇焕、太平天国时期“四王”和近代抗日名将石化龙将军故里的历史古城;这里山川秀美、气候宜人,是“一水中分、浔江环绕”的宜居之城;这里毗邻粤港澳、产业蓬勃,是“物产资源丰富、创新生态一流”的宜业之城;这里集聚力量,鼓满风帆,向千亿产业强县昂首迈进,将打造成集群效应强劲的“南国新陶都”的先锋之城;这里生态风清气正,用人导向旗帜鲜明,是有志于经世报国青年才俊的“逐梦之城”。

  为满足我县高中学校专业人才的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优秀专业人才战略储备,现决定通过直接面试方式招聘高中学校储备专业人才19名。为确保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2023年度第二轮藤县高中学校直接面试招聘储备专业人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目的和原则

  (一)招聘目的

  进一步优化高中学校专业人才队伍结构,为高中学校储备专业人才,为教育教学提供师资保障,推动藤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45周岁及以下,特别紧缺的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并符合《2023年度藤县高中学校招聘储备专业人才计划表(第2轮)》(详见附件1)确定的专业方向、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等要求。

  三、招聘程序

  应聘者经报名、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后,确定招聘人选,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原则上,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受处分期间或者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取得职称、从业资格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3年10月2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享受待遇

  根据《藤县委员会办公室 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藤县高中学校储备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办发〔2021〕60号)执行,具体如下:

  (一)如获得聘用的是以下几类人才:第一类是符合我县高中学校储备专业人才需求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第二类是市级及以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中小学名师、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并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有3年(含3年)以上高中教学经历。第三类是“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建设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以下待遇:

  1.待遇

  (1)符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条件的,由县人社局办理报批、备案手续,通过与有关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为我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可即予聘任,不受岗位设置比例限制;暂不符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条件的,由有关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合同约定管理。

  (2)商调入我县高中学校工作,原已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按不低于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若聘为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级别。不受岗位设置比例限制。

  2.生活待遇

  生活待遇主要从安家费、生活补贴、过渡性住房保障三方面进行保障。

  安家费:由安置补贴、购房补贴两部分组成,安置补贴于报到后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于其本人实名购买本县住房时一次性支付。签订在我县工作5年以上的协议,工作未满5年终止协议的,须按剩余年限退还安家费。

  生活补贴:在藤工作5年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外,对引进的储备专业人才给予生活补贴。对享受补贴的人员实行动态管理,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每年负责对其考核,经考核认定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将不再享受补贴。

  过渡性住房保障:过渡性住房由用人单位协调解决,过渡性住房的租金、物业管理、水电等费用由其本人先行支付。在上岗后的第2年对储备对象发放过渡性住房补贴。

  生活待遇的落实参照以下标准执行:

  (1)属于前述第一、二类人才的,可享受每人13万元人才补贴(安置补贴1.5万元,购房补贴7万元,过渡性住房补贴1.5万元,5年内每月生活补贴500元。)

  (2)属于前述第三类人才的,可享受每人8万元人才补贴(安置补贴1.2万元,购房补贴4万元,过渡性住房补贴1万元,5年内每月生活补贴300元。)

  3.其他待遇

  (1)随迁配偶原来有工作单位的,经考察合格,符合商调条件的,参照相应的单位和职务安排工作。配偶同为储备对象的,按对应条件享受相关待遇。

  (2)随迁子女的入托和入学,可在全县范围内优先择校就读,由县教育部门负责落实。

  (3)储备对象来藤面试或签约,免费提供食宿,聘用后报销往返交通费。

  (4)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县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二)如获得聘用的是前述第(一)点情形外的人员,则按我县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待遇执行。

  (三)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试用期满前未取得高中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前虽未取得高中,但表现优秀的,经竞聘可聘用在管理岗位。

  五、工作安排

  所有招聘人员均由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高中学校专业人才的需求统筹安排工作。

  六、报名、面试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0日前。

  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填写《2023年度藤县高中学校招聘储备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连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已盖章的就业推荐表)、书、学习成绩单、工作成果材料、奖惩等相关材料的扫描版以“XXX(姓名)应聘藤县高中学校储备专业人才XX教师报名材料”命名文件夹打包压缩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txrsg1626@126.com(邮件名称:XXX(姓名)应聘藤县高中学校储备专业人才XX教师报名材料)。

  (二)面试时间、方式:经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三)面试地点:藤县县城,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七、纪律要求

  人才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问题,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应聘材料按有关规定管理或销毁。

  未尽事宜,由藤县人社局、藤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藤县人社局事业股0774—7272777,地址:广西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东1号,邮编:543300。

  藤县教育局人教股0774—7291626,地址:广西藤县藤州镇安泰六街139号,邮编:543300。

  附件1:2023年度藤县高中学校招聘储备专业人才计划表(第2轮).xlsx
附件2:2023年度藤县高中学校招聘储备专业人才报名表.xls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藤 县 教 育 局

  

2023年10月24日

  

2023年广西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直接面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65人公告

  

2023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公开直接面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公告(第六轮)

  

  为及时补充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因扩大招生、学科教师退休或辞职(调离)出现的空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教育事业振兴,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直接面试考核方式,招聘65名紧缺专任学科教师(其中事业编制5名、聘用教师控制数6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详见《2023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第六开直接面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招聘计划汇总表(事业编制)》(附件1)、《2023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第六开直接面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招聘计划汇总表(聘用教师控制数)》(附件2)和《2023年梧州市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第六开直接面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招聘计划汇总表(聘用教师控制数)》(附件3)。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2023年毕业或2022年毕业尚未正式就业的高校优秀毕业生。条件如下:

  (一)2023年毕业或2022年毕业尚未正式就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或非师范类专业对口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具有履职的身体、心理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

  (四)具备相应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梧州人才网、梧州市教育局网站及相关大学校园网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及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第一步,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17:00前,通过扫描报名二维码进行填报个人信息。

  第二步,将《2023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公开直接面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4)及对应报名材料,按照对应序号编号排列整理,合并成1份电子件(pdf格式,A4纸规格)【电子件命名为:毕业时间+姓名+应聘学校及岗位。如:2023年毕业+张三+应聘学校及岗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提供的电子邮箱(详见附件5)。

  以上两步全部完成并且材料符合要求方算报名成功。

  2.所需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毕业证书、书、书;

  (3)相关获奖证书及印证材料等资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招聘岗位。如发现同时报考多个招聘岗位,则取消面试资格。

  (2)应聘者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如应聘者因报名资料缺失或不达本公告所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要求,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核,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1日。各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结合岗位特点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按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四)面试比例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达比例的须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能面试。

  五、面试

  (一)面试考评小组成员

  每个招聘职位面试考官共7人,其中主考官1名,考官6名。分别由各相关专业学科专家组成。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内容及方式

  1.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课堂片段教学)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教学仪容、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总时间为10分钟。

  2.面试过程统一使用普通话(英语专业除外)。

  3.面试考生不能带任何物品进入面试考场。

  (四)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公布后,按招聘计划,择优签订就业协议。

  (五)面试成绩计算

  1.成绩计算方法。根据7位考官对考生的各方面独立打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考官给出的分数相加,取平均分即为面试人员的单项面试成绩。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六)确定签约人选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签约人选,若已达到签约条件人选毁约或者放弃,可由下一名递补。

  六、考核与体检

  考核主要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落实教职工准入查询制度,在全国教师管理系统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包括性侵违法犯罪和丧失、撤销教师资格等信息查询,一旦核实,将不予录用。

  体检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教育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可由下一名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梧州人才网和梧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有关办理聘用手续要求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由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九、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者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报考者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在发布面试公告后,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者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者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十、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梧州市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考试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梧州市教育局的纪检监察人员要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不正之风。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一、其他

  咨询电话:0774-3824791,监督电话:0774-3841410。

  附件:1.2023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第六开直接面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招聘计划汇总表(事业编制).pdf

  2.2023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第六开直接面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招聘计划汇总表(聘用教师控制数).pdf

  3.2023年梧州市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第六开直接面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招聘计划汇总表(聘用教师控制数).pdf

  4.2023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公开直接面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报名表.docx

  5.网络报名联系方式及报名邮箱(第六轮).pdf

  

梧州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25日

  

报名二维码

  

  

2023年广西百色市乐业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乐业县2023年度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具有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的人员)公告

  

  为充实我县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解决一线人才紧缺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等文件精神,经乐业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乐业县2023年度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名额

  (一)招聘主要面向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人员,有计划的通过“双选会”招聘。

  (二)经与县委编办对接,拟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人。具体职位、名额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和服务年限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国家承认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以上(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本次招聘中有关年龄的时间计算以2023年10月26日为截止日期,即为1987年10月26日至2005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

  5.热爱乡镇基层工作,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6.服务年限:在本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各级各类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6.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的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依照公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本次招聘报名免费。

  时间:2023年11月4日(星期六)9:00-16:00

  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一层2号展厅百色专区。

  2.报名手续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2023届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还未取得毕业证、学历的,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报名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给予报名。资格审查贯彻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实施单位根据岗位报名人员确定面试人员,单个岗位报考人数超过25人须参加笔试(笔试另行通知),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程序,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面试人员的依据,不带入下一程序计算总成绩。

  面试实施单位通过百色人才网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公布面试人选名单。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供全部报名所需原件,如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2023届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还未取得毕业证、学历的,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等材料原件。如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应聘人员无法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或者提供的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招聘工作小组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1026日前取得毕业证、学士。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20231026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

  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须在20231026日前取得相关证件。

  面试方案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服务意识与技巧和举止仪表等。

  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并报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面试(专业测试)岗位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此类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专业测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同一职位面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测评表中的“综合分析能力”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有国家制定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由乐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人员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不合格的,不再择日安排进一步检查,体检结果以当日当场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项目的不合格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阶段出现自愿放弃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同一职位面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测评表中的“综合分析能力”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没有递补人员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报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可按照招聘程序进入考察阶段,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考察时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同一职位面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测评表中的“综合分析能力”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没有递补人员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报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提出异议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公示不合格或上报的审核材料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招聘纪律

  (一)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报名、面试、考核、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在发布面试公告后,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核等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乐业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乐业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乐业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乐业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乐业县2023年度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具有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的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 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乐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6日

  

2023年广西桂林市平乐县公安局招聘辅警22人公告

  平乐县公安局2023年度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平乐县公安局2023年10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择优聘用。

招聘人数、职位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共22名(男性18名,女性4名)

(二)职位:附后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5.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分配调剂的;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被桂林市公安局,各县(市)、分局或其他单位开除、辞退、不予续聘等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属桂林市公安局在职在岗警务辅助人员的;

11.全日制在校生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审查、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5日至11月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

平乐县平乐镇南洲新区平乐县公安局6楼辅警办,联系电话:0773-7884412。

3.报名材料:

(1)填写《平乐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审批表》,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毕业证、、资质证书等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提供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自助打印)。

以上材料未带齐,不接受报名。

4.报考人员应确保信息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相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安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资格审查由平乐县公安局负责,且贯穿辅警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报考资格,对于已受聘者予以解除聘用。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

男子: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子: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参加者凡有其中一项不达标或放弃,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仅为1次。

(1)男子组标准:

  

  

(2)女子组标准:



考生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状况欠佳,应当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我局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三)笔试

对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体能测试的考生,将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采取纸质化书面的形式,考试范围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等相关知识。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3天内。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3年内不得参加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五)面试

由县公安局招聘领导小组组成面试工作组,对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仪表举止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个人最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合格成绩×60%

(七)体检与政审

对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依据个人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1.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政审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有关要求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考察的主要内容:考察对象的面貌、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个人信用记录、应聘资格、回避情形,以及家庭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1.以上体检、考核、审查全部合格者,人数少于招聘人数的,全部予以公示;人数多于招聘人数的,根据成绩总分排名按照招聘职数进行公示;因各种原因导致招聘计划未完成的,视情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递补招聘;公示通过“平安平乐”官方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规定办理。

管理方式

1.对确定聘用的人员,与平乐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整,试用期为一个月)。平乐县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凡在岗前培训及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拟签订合同的人员,非不可抗拒原因自愿放弃的,列入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黑名单”,之后不再聘用。对签订合同的人员,统一由县局安排工作;不服从安排的,经调剂后,仍不服从安排的,将解除合同,同时列入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黑名单”,之后不再聘用;

2.合同期内,不适应工作,经调岗后仍不适应工作的,将不再续聘;

3.自动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平乐县公安局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或辞职手续;

4.薪酬待遇:以平乐县人民政府最新核准临聘人员统一薪酬为标准,实行动态调整,享有享带薪年假、四险一金、年度健康体检、人身意外险等待遇;

5.试用期合格者,统一配发辅警服装、标识、证件。

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平安平乐”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更新信息,如填报的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报告招聘单位。凡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已通过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各项环节,非因不可抗拒原因,放弃受聘资格的或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的,3年内不得再报考。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乐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职位计划表

  

  

平乐县公安局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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