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公安招聘辅警370人公告
南宁公安2020年面向公安院校毕业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满足南宁市公安机关补充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需要,根据《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南宁市公安局决定组织实施南宁市公安机关2020年度面向公安院校毕业生招聘辅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用人单位包含市局直属单位与各城区(开发区)分局,共计划招聘辅警370人,岗位信息详见下文。
二、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公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
(二)报名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应聘年龄一般为18至25周岁(即1994年4月1日至2002年3月31日期间出生),部分工作岗位年龄适度放宽,具体以职位计划表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日);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或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
(5)身心健康;
(6)公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7)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辅警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上门、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3月17日至6月30日。
报名方式:考生手机登陆“易校招”APP(“易校招”APP使用手册详见下文),在招聘栏筛选或者在搜索框搜索“南宁市公安局”,进行职位选择和简历投递完成报名。
广西警察学院应往届毕业生也可通过“易校招”APP在线双选会报名招聘,在线双选会时间:2020年3月20日9:00至3月24日17:00。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资格复审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通过报名系统发布,通过初审即为报名成功。
四、体能测试与面试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评分标准依据《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
体能测试项目规则按照《南宁市公安机关2020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规则(试行)》执行。
一、跑步
(一)10米×4往返跑
场地器材:10米长的直线跑道若干条,在跑道的两端线(S1和S2)外30厘米处各划一条线(图一)。木块(5厘米×10厘米或瓶子)每道3块,其中2块放在S2线外的横线上,一块放在S1线外的横线上,秒表若干块。
测验方法:受测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将30厘米区域中立着的木块(瓶子)推倒随即往回跑,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
注意事项:当受测者推倒木块(瓶子)时,脚不要越过S1和S2线。
(二)800米、1000米跑
场地器材:400米田径场跑道或其它场地,但必须丈量准确。地面平坦,地质不限。秒表若干块,使用前应进行校正。
测验方法:受测者分组测,每组不得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当听到口令或枪音、哨音后开始起跑。当受测者到达终点时停表,或终点计时员准确报时,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
二、纵跳摸高
场地:体能测试所在地点篮球场或其他场地。
测试方法: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采用自动摸高器的,以触摸到自动摸高器最上方的测试条所对应刻度作为本次测量值;采用自制摸高架的,以PVC胶管被触落为合格。总跳摸高项目考生可测试三次。
注意事项:
(1)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
(2)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
(3)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带手套等其他物品;
(4)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起跳处铺垫不超过2厘米的硬质无弹性垫子。
男子测试项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女子测试项目: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参加体能测试三项均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的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能够提供一年内在校体能测试合格成绩单(需加盖院系公章)的,报市局政治部审核后视为体能测试合格。
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二)面试
面试形式:通过“易校招”APP网络视频等方式开展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形式开展,考生面试成绩高于或等于60分的,成绩合格,进入体检环节;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面试不合格,予以淘汰。面试人数超过1:3比例的职位,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在校学习成绩绩点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开展职位面试。职位拟招聘人数与面试合格人数达1:3比例时,职位面试终止。
如招聘期间辅警岗位出现缺额或新增员额,可在岗位面试合格的未聘用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递补。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
(一)体检
根据同一职位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职位拟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取至小数点后两位)时,同时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依据《南宁市公安机关2020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单侧矫正视力低于4.8,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交通指挥、物证检验及鉴定辅助职位,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面颈部文身,着短袖警用制式服装(训练服)裸露部位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不合格。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政治考察
根据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进行政治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应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经用人单位辅警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通过“南宁警方”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nnjfcz)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四)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文本由市局政治部统一提供,合同明确辅警的非公安民警身份。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凡被我局正式录用但未依法履行合同期义务的应聘人员,自解聘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报考南宁市公安局(不含五县)辅警。
六、薪酬待遇
辅警平均聘用年薪约6万元(含个人和单位负担的“五险一金”),每2年综合考核评定为合格等次及以上即可晋升1级,最高可晋升至10级,每级级差100元。
财政按年保障辅警服装装备、培训费用;每年组织1次在职健康体检;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
七、相关事项
(一)报名咨询电话:0771-2891047;监督举报电话:0771-2891034。
(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二)我局将通过“南宁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招聘、公示等时间地点和要求的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能测试、面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附件:2020年广西南宁市公安机关2020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d.docx
2020年广西南宁市公安机关2020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规则(试行)c.docx
2020年广西南宁市公安机关2020年度面向公安院校毕业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e.doc
2020年广西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易校招APP”使用手册a.pdf
南宁市公安局
2020年3月17日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为全面加强微型消防站力量建设,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提升消防安全风险防控水平,根据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组建成立镇(街道)、开发区消防工作站工作方案》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南湖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人数
专职消防员2名
三、条件要求
(一)面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为消防事业作贡献。
(二)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22周岁以上(2001年10月11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11日后出生),有特殊专业岗位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四)身体条件:男性,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170(含)厘米以上,两眼裸视力4.6(含)
(五)其他条件:①必须具备C1(含)以上驾驶证,能熟练掌握开车技术;②具备B2、A1、A2驾驶证(4年以上驾龄),有熟练汽车维修等特长或其他灭火救援特殊技能的可优先考虑。
(六)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面貌为中国党党员。
2.解放军和部队退役士兵以及地方政府、企业专职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3.具有南宁市五城区户籍或持有南宁市五城区居住证(五城区包含: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兴宁区、良庆区)。
4.获得招聘岗位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被强制戒毒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及社区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的人员;
6.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被辞退未满5年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每月工资3500元起(培训期2个月按试用期工资发放)。专职消防员工资包含:基本工资+依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经面试、体检、培训合格后,主要在南湖街道办微型消防站工作,主要承担初起火灾扑救和综合应急救援任务,日常参与防火巡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督促火灾隐患整改等工作。除参加正常灭火及应急救援外,还需要参加日常24小时轮班值班(值夜班)、消防应急业务学习、训练等,在消防等级战备期间,要按照单位统一要求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 11日—10月14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华宾路1号南湖街道办事处3楼308室,联系方式:0771-5589756。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提供《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表上粘贴一寸正面免冠彩照。要求考生真实、准确填报本人有关信息,并在承诺栏签名。如填报错误或存在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2.提供如下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审核后退回原件收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学历证书、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学历、学位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3)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机器打印);
(4)个人征信报告;
(5)各类资格、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
(6)工作经历证明;
(7)如是中员,需提交证明材料;
(8)如居住在南宁市城区,需提供南宁市五城区户籍或南宁市五城区居住证等相关材料。
(9)如是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军人证。
(五)报名相关要求:
1.现场免费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考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意见现场直接反馈给报考者,不另行通知。经现场资格确认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3.报考者应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考试
考试方式为现场面试+基本电脑操作(用WORD写通知+EXCEL制作简单表格),面试内容为拟聘任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技能操作、个人素质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将公布面试成绩。前2名考核基本电脑操作。
体检及考察:考试通过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南宁市三甲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并在指定时间内将结果交到青秀消防救援大队。
体检合格后报考者在青秀消防救援大队领取审查表,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审查合格并盖章后交青秀消防救援大队。
面试、体检和考察都通过的,将确定为参加培训人员。
(七)培训和考核
参加培训人员由青秀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安排集训,时间为2个月。培训内容包括理论、消防法律法规、队伍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防灭火专业知识、队列训练、体能技能训练等内容。培训期间的食宿费、训练费由大队负责。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发放培训合格鉴定表,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公示及聘用
1.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及培训考核结果等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若发现问题,可以举报。举报提供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经面试、体检、考察、培训、考核合格、公示后即可与青秀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按通知要求报到,凡未按要求报到的视为违约,将不再录用。
(九)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如有资料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电话及信息通知,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销毁,恕不归还;
4.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者: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
(2)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
(3)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5)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安排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
(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5.本简章由青秀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
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11日
广西南宁市委部招聘公告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确定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数额函复》精神,因工作需要,我部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技术行政辅助岗位2名(主要从事南宁市支部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机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至2002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 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9.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熟练电脑操作;
10.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2.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止。
2. 报名手续: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有关聘用信息加挂在南宁人力资源市场、南宁网、南宁微信公众号。请将《报名表》命名为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并投递至邮箱:gbk5666176@163.com。报名时须提交3篇以上个人曾写作过的材料(文体不限),请将材料和《报名表》一同投递邮箱。
3. 报名咨询电话:0771-5666176(南宁市委部干部科)。
(二)考试
考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依据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4:6计分。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报名后由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条件择优按不少于1:2的比例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2.面试
进入笔试的人选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与能力等。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结果,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宁市委部机关公告栏和南宁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按照《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规定发放,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
南宁市委员会部
2020年2月20日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1中国党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广告/语言类专业优先。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具备摄影、长图制作、视频剪辑等专业技能。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9月23日-9月30日。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请提供有关证明。
(三)面试:将在10月9日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及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通知时间内自行到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的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工资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中有关工资标准发放,28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黎承麟,联系电话:0771-3290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