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免笔试招聘教职工599人公告
2020年度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免笔试公开招聘教职工简章
为及时补充优秀教职工,提高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及机关后勤服务岗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0年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将通过免笔试方式公开招聘一批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二)报考者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相应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3.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无补考、挂科情况;
4.非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无补考、挂科情况。
应届毕业生:指2020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六)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七)具备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0年4月20日(例如18-35周岁,即1984年4月21日至2002年4月20日期间出生)。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视疫情情况时间需相应延后的,将另行通知,详见报名网站);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4月20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报考者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八)港澳台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结合线上线下等方式为其报名提供便利。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2020年度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免笔试公开招聘教职工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开展。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达到一定人数时,岗位要增设筛选程序(详见下文)。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0年度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免笔试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各岗位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
每个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
1.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登录南宁市教育局网站(http://jy.nanning.gov.cn/)“2020年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免笔试公开招聘专题”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以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各项佐证材料原件扫描版。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报名时间:2020年4月20日8:30至4月24日17:00。
2.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单位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个自然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者可网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4月20日8:30 至4月26日17:00。
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3.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4.网上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
网上改报时间:2020年4月28日8:30 至17:00。
网上改报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4月28日8:30 至18:00。
5.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及时间。
已审查通过的报考者,由招聘单位于面试前3天通知面试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报名表参加面试(两证缺一不可)。
报名登记表是参加面试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者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打印时间:2020年4月29日8:30至5月10日17:00。
(三)增设筛选程序事宜。
1.招聘岗位报名通过人数大于21人但小于80人时,报考者需先进行面谈。面谈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求职动机、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每人3-5分钟,最终筛选出20人进入面试环节。
2.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超过80人时,报考者需先进行知识测验,测验内容为所报岗位涉及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时长90 分钟。按知识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0人入围面试,知识测验末位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5月18日-5月22日(每个岗位具体面试时间安排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1.确定面试人选。已确定的面试人选须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报主管部门备案。面试人选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面试应充分体现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教师岗位采取说课形式、非教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考者必需的综合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2.面试成绩的公布。面试成绩需经考生签字确认并按照规定在网站公布。
(五)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的招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2.招聘单位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对报考者提供的应聘材料原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工作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和公示。
1.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报考者本人自付。
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并聘用的,其体检表存入个人档案;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其体检表由体检实施单位保存一年。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递补人选,并按照前款要求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2.确定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空缺的名额,按面试成绩计算排名依次递补。
3.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市教育局网站,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按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其聘用手续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程序办理,按学校单列下发聘用通知。同时,将聘用通知报市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文执行。
四、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者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南宁市教育系统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报考者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在发布面试公告后,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南宁市教育系统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南宁市教育系统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南宁市教育系统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者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南宁市教育系统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者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记入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五、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严格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共同研究决定。具体招聘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招聘工作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南宁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2810561、2809709
南宁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771-2809068
附件:2020年度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免笔试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计划表.xlsx
广西南宁市委部招聘公告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确定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数额函复》精神,因工作需要,我部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技术行政辅助岗位2名(主要从事南宁市支部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机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至2002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 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9.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熟练电脑操作;
10.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2.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止。
2. 报名手续: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有关聘用信息加挂在南宁人力资源市场、南宁网、南宁微信公众号。请将《报名表》命名为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并投递至邮箱:gbk5666176@163.com。报名时须提交3篇以上个人曾写作过的材料(文体不限),请将材料和《报名表》一同投递邮箱。
3. 报名咨询电话:0771-5666176(南宁市委部干部科)。
(二)考试
考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依据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4:6计分。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报名后由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条件择优按不少于1:2的比例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2.面试
进入笔试的人选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与能力等。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结果,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宁市委部机关公告栏和南宁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按照《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规定发放,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
南宁市委员会部
2020年2月20日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机关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青秀区机关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党,热爱祖国,有良好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热爱工作;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岗位聘用条件,能认真履行职责。
4、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5、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 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3月2日—3月22日。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会办公室(南宁市悦宾路1号24楼2405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络报名。
(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核原件)。
2.《青秀区机关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登记表可现场填写或进入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下载填写,网址:
http://www.qingxiu.gov.cn/yaowen/tzgg/2020ntzgg/rd_37980/t4236756.html
3.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聘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书面证明。
(五)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聘用
(一)笔试: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分为100分制,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高低顺序,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体检:到指定南宁市医院(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从笔试面试总成绩、考核、体检结果都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按规定报批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的,由青秀区会办公室进行复查核实。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通过审批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工资: 28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960元/月,绩效工资84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六、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会办公室。
有意应聘者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会办公室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刘美珍,联系电话:0771-5826029
杜**,联系电话:0771-5826036
邮 箱:qxqrdb@126.com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1中国党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广告/语言类专业优先。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具备摄影、长图制作、视频剪辑等专业技能。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9月23日-9月30日。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请提供有关证明。
(三)面试:将在10月9日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及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通知时间内自行到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的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工资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中有关工资标准发放,28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黎承麟,联系电话:0771-3290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