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崇左市宁明县卫生事业单位人员及乡镇(农场)卫生院招聘61人公告

  2022年宁明县卫生健康领域急需紧缺事业单位人员及乡镇(农场)卫生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充实专业技术人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开展卫生健康领域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崇人社函〔2022〕74号)及有关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免笔试招聘宁明县卫生健康领域急需紧缺事业单位人员24名,乡镇(农场)卫生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7名,总共61名(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符合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3.宁明县在职在编、聘用控制数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限定性条件

  1.根据《中共崇左市委办公室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崇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通过免笔试新聘聘用控制数人员,聘期至少三年,聘期内可在县域医共体内合理流动;聘期满后,可以通过直接考察等公开招聘的方式在全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中流动。

  2.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验),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10月2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3.报考宁明县2022年乡镇(农场)卫生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实名编制岗位一经聘用,须在所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报考宁明县2022年乡镇(农场)卫生院公开招聘聘用控制数岗位一经聘用,须在所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报考宁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一经聘用,须在所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报考宁明县乡(镇)文教卫健旅游服务中心(宁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中心)岗位一经聘用,须在所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

  四、招聘范围、对象和程序

  招聘范围和对象,详见附件1《宁明县卫生健康领域急需紧缺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岗位表》(第二批)、附件2《2022年宁明县乡镇(农场)卫生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批),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环节进行。

  五、免笔试报名、资格审查

  (一)招聘方式

  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招聘。

  (二)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2年10月24日起,可登录广西崇左市宁明县人民政府网(www.ningming.gov.cn)查阅《招聘岗位表》,可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考生所学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表要求资格条件表述不符的,需征求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专业设置参考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日-11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共三天。

  报名地点:宁明县卫生健康局一楼(宁明县城中镇明阳街39号)。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四)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

  2.报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出示原件);

  3.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出示原件);

  4.毕业证复印件一份(出示原件);

  5.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件复印件一份(出示原件);

  6.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经历)证明原件一份;

  7.宁明县外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或发现不符合资格要求,一经查实,立即予以取消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资格。

  六、面试

  (一)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和筛选,按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免笔试岗位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又属急需招聘人员的岗位,经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审批同意,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实施机关通过规定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广西崇左市宁明县人民政府网(www.ningming.gov.cn)上发布面试公告(通知),并由宁明县卫生健康局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组织

  1.面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进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当场签字确认本人成绩。

  七、考核

  (一)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成绩并列排名,未能确定考核人选的,以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较高的确定人选。面试成绩、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都相同时,以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较早的确定人选。面试成绩、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取得时间相同时,以学历高的确定人选)。考核工作由县卫健局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明确提出考核意见,报招聘领导小组核准。

  (二)考核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的考核方法执行。考核时将全部考核内容加以量化,进行评分比较,考核分数达到60分以上和评价等次为合格以上方为考核合格。如果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八、体检

  (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体检工作由县卫健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

  九、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广西崇左市宁明县人民政府网(www.ningming.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及时进行复查,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十、人员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卫健局报宁明县人民政府审批。

  (二)经本级政府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县人社局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后的管理按现行的管理规定执行。

  十一、组织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公务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7.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在2年内禁止参加应聘事业单位考试。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二、有关说明

  (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二)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应及时了解广西崇左市宁明县人民政府网(www.ningming.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提前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绿码)、行程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凡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如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新的要求,以最新要求执行。

  (五)本公告宁明县卫生健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1-8623598。

  

宁明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0月24日

  
附件1:宁明县卫生健康领域急需紧缺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计划表(第二批).xlsx

附件2:宁明县2022年乡镇(农场)卫生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批).xls

附件3: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2022年广西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10人公告

      

      2022年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了缓解我县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的状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编委批准用编,拟从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中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10名(其中:县人民医院66名,县中医院20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1名,县妇幼保健院8名,县第二人民医院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10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2022年应届毕业生(含2020、2021届择业期未就业的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必须取得相应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部分本科及以上的岗位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 ,热爱医疗卫生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8日至2003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六)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考生应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2022年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但须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与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的人员,须取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需经签订合同单位同意)。

      报考的岗位有明确专业要求的,报考者的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本人所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中没收录的,必须现场提供所学专业内容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职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1月2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报名,并与招聘单位人员现场面谈。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8日星期日(9:00—14:00)。

      2.报名地点:广西医科大学露天运动场。

      注意事项:考生需佩戴口罩,同时持健康码入场,入场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体温检测。

      3.报名提交以下材料(请将原件及复印件分别按以下顺序叠放):

      (1)《2022年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或打印2份,并各贴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的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毕业生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

      (5)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办组织人社、编办、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扫码进入单位招聘群)。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面谈测评、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面谈测评和笔试分值各50分,面试分值为100分。

      1.面谈测评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成面谈测评组与应聘者进行面谈测评,按评分要素进行评分,测评分值50分,主要了解其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学习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性格倾向和语言表达能力、兴趣爱好和特长等。

      2.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分值为50分。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最终成绩。

      (1)面试人选确定:笔试成绩+面谈测评成绩相加,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未达到比例人数的按岗位实有人数面试。招聘岗位应聘人数为1:1比例岗位的笔试成绩+面谈测评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对面试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综合考察面试者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由考生抽签确定出场顺序。当天面试结束后在考点招聘公示栏公布面试成绩。

      (3)面试要求: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招聘岗位为1:1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含)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确定为招聘人选。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根据招聘岗位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考试最终成绩相同的,以测评成绩高的确定为招聘人选,测评成绩相同的,再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招聘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优秀毕业生、中员、学生干部或获得过院系三好学生的顺序确定招聘人选。进行签约。

      五、体检与考核

      组织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聘前公示。

      七、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岗位认定;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待遇

      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人才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单位在职在编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使用控制数招聘的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单位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十、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775-822709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75-8328875 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附件:

      1. 2022年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共110人).xlsx

      2.2022年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3.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承诺书.doc

      

    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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