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南宁市江南区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了及时补充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2年南宁市江南区计划面向社会统一公开考试招聘3名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6.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7.本次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2年11月16日(如18-35周岁,为1986年11月17日至2004年11月16日出生)。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8.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9.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曾通过协议培养、定向培养、直接考核等规定的优惠政策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且目前仍在约定服务年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无约定,按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计);

  8.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5日(非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携带以下材料到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1120办公室)现场报名。

  1.南宁市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报名登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历证书

  4.学位证书(报考设置该项条件岗位的人员需提供)

  5.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证书(报考设置该项条件岗位的人员需提供)

  6.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注:第2-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果:现场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2年11月16日。

  招考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

  四、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一)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报考者可向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者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五、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者出现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有0分、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者不能入围面试。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名单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经验证无误后方能参加面试。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50%+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七、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八、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九、公示和聘用

  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和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招聘单位办公区域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南宁市江南区人事调配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后由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天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控制数)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与公开招聘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招聘岗位按有关规定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应在聘用合同中明确相关要求及违约责任。原则上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均不得随意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工作人员受聘后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事业单位应将其违约行为记入人事档案。

  十、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请及时关注。

  参加本次招聘的交通出行、核酸检测、隔离等所发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招聘各环节可能出现延迟、取消等情形,由此导致考生备考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十一、其他相关事项

  (一)严格资格审查验证。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因审查不严、不公造成不良后果,按规定追究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及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三)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和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咨询电话:0771-4979501,监督电话:0771-5523252

  

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1:南宁市江南区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期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南宁市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2022年广西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10人公告

  

  2022年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了缓解我县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的状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编委批准用编,拟从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中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10名(其中:县人民医院66名,县中医院20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1名,县妇幼保健院8名,县第二人民医院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10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2022年应届毕业生(含2020、2021届择业期未就业的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必须取得相应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部分本科及以上的岗位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 ,热爱医疗卫生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8日至2003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六)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考生应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2022年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但须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与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的人员,须取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需经签订合同单位同意)。

  报考的岗位有明确专业要求的,报考者的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本人所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中没收录的,必须现场提供所学专业内容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职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1月2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报名,并与招聘单位人员现场面谈。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8日星期日(9:00—14:00)。

  2.报名地点:广西医科大学露天运动场。

  注意事项:考生需佩戴口罩,同时持健康码入场,入场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体温检测。

  3.报名提交以下材料(请将原件及复印件分别按以下顺序叠放):

  (1)《2022年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或打印2份,并各贴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的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毕业生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

  (5)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办组织人社、编办、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扫码进入单位招聘群)。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面谈测评、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面谈测评和笔试分值各50分,面试分值为100分。

  1.面谈测评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成面谈测评组与应聘者进行面谈测评,按评分要素进行评分,测评分值50分,主要了解其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学习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性格倾向和语言表达能力、兴趣爱好和特长等。

  2.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分值为50分。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最终成绩。

  (1)面试人选确定:笔试成绩+面谈测评成绩相加,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未达到比例人数的按岗位实有人数面试。招聘岗位应聘人数为1:1比例岗位的笔试成绩+面谈测评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对面试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综合考察面试者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由考生抽签确定出场顺序。当天面试结束后在考点招聘公示栏公布面试成绩。

  (3)面试要求: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招聘岗位为1:1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含)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确定为招聘人选。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根据招聘岗位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考试最终成绩相同的,以测评成绩高的确定为招聘人选,测评成绩相同的,再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招聘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优秀毕业生、中员、学生干部或获得过院系三好学生的顺序确定招聘人选。进行签约。

  五、体检与考核

  组织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聘前公示。

  七、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岗位认定;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待遇

  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人才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单位在职在编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使用控制数招聘的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单位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十、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775-822709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75-8328875 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附件:

  1. 2022年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共110人).xlsx

  2.2022年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3.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承诺书.doc

  

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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