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市都安县参加河池学院2023届毕业生双选会自主招聘教师40人公告
都安县参加河池学院2023届毕业生双选会自主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61号)精神,我县决定参加2023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自主公开招聘教师40人。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35周岁(即1986年11月26日至2004年11月26日期间出生);
7.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及职(执)业资格证书;
8.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报名条件以《都安瑶族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1)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附件4)专业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5.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特岗教师转岗)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含特岗教师转岗未满服务期限)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本次招聘河池学院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辞退、处罚、户籍、服务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11月2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
三、招聘方式
采用双选会招聘方式。由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招聘单位参加在河池学院举办的2023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活动,现场设点,按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现场面试、洽谈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1月26日上午9:00至下午14:00;
地点:河池学院东区田径场。
(二)报名所需材料
1.《都安瑶族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2.《个人承诺书》(附件3)一式两份;
3.应聘者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一式两份;
5.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现场资格复审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聘用资格;
6.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以上材料请按序号顺序整理成册,一式两份。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应聘者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报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在招聘现场提供。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自负。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电话畅通。若应聘者因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个人自负。
(四)面试
招聘工作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在现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含60分)视为合格。按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五)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查,由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符合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体检结果。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招聘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七)审批聘用
1.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用人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2.办理聘用
批准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社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试用期为6-12个月,在所聘用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期限内不允许调离(试用期除外)。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并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二)应聘者诚信报考,对于不诚信报考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6号)有关规定,所有应聘者及工作人员近7天无广西区外行程,无疫情高风险地区行程,与新冠确诊或疑似病例、核酸检测呈阳性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等可能传播新冠肺炎病毒的人员没有接触史,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必须佩戴口罩(考生自备)、扫码(主动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后进入面试地点,体温异常者(达到或超过37.3℃)不得进入考点。
(四)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人才管理股:0778—6891609
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0778—5224278
附件:
1.都安瑶族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2022.11.23.xls
2.都安瑶族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22.11.23.xls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2022.11.23).xls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2年11月23日
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医疗保障局招聘公告
河池市金城江区医疗保障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河池市金城江区医疗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2名,主要从事办公室行政及医疗保障业务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遵守《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勤奋敬业,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岗位条件
1.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Word、Excel等电子办公软件。
3.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综合协调能力较好,能适应办公室及医保工作需要,有医保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处分期间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购买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待遇和管理
(一)聘用待遇
基本工资2700元/月,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费用。
(二)按规定享受五险待遇,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险费用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部分从基本工资中扣除。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期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1.报名地点
河池市金城江区医疗保障局(金城江区江南西路16号三楼301室)。
2.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报名者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二是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原件面试时备查;
三是近期同底两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报名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②网络报名,将报名须提供材料发到河池市金城江区医疗保障局人事股邮箱:jcjqybjrs@163.com。
(三)资格审查。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择优原则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经过筛选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河池市金城江区医疗保障局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组织面试。
(五)体检。组织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六)确定拟聘人选。经面试、体检合格后,决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聘用。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金城江区医疗保障局咨询,联系电话:0778—2286286 联系人:黄甘枝。
附件:金城江区医保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23.10.12.doc
河池市金城江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12日
广西河池市统计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河池市统计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河池市统计局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2人。
三、招聘条件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事业心、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男女不限,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计算机应用与操作,具备一定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等,有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及家庭成员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职责及日常管理
主要负责统计调查业务数据的收集、汇总、审核、上报工作或办公室行政工作;承担业务相关的统计分析、动态信息撰写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聘用人员日常管理按河池市统计局日常工作管理制度执行,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和管理
(一)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河池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执行,大专学历待遇2604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即五险一金,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本科学历待遇2712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即五险一金,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二)福利及休假待遇
按照河池市现行标准享受出差、下乡补助;工作完成目标任务的,根据当年实际经费情况,享受一定金额的目标考核奖励。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等休假制度。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11月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将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明、无犯罪证明等扫描件和《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gxhctjj@163.com。
(2)现场报名: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无犯罪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表》到河池市统计局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96号老地委办公大楼六楼604室)。
(二)资格审查
河池市统计局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择优原则确定面试人选,未入围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报名资料恕不退还。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由河池市统计局根据招聘职位要求组织面试,具体事宜另行电话通知。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
(五)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合同期不得少于12个月。
2.实行试用期,符合聘用的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统计局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778-2081802。
 
附件 河池市统计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河池市统计局
2023年10月17日
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26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