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706人公告
报名入口(6月15日至6月21
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5日至2002年6月15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年龄条件遵照本公告附件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所列岗位资格条件的规定。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6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所提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五)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方可报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招聘岗位,如因机构改革变更单位名称或隶属关系的,聘用审批时按机构改革后确定的单位予以聘用。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6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0年6月10日起,可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等网站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计划表》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资格条件的,请直接与《计划表》中所列相应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2020年6月21日17:00。
2.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访问“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填报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4.相似专业符合要求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向所报考单位的审核机关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2),并须于拟聘用考核时自行举证,提供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3)。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报考人员报考时,先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4),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直接到相应资格审查单位报名,并附标准证件照片2张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招聘资格审查单位应当天完成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考生情况报送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由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准考证并通知报考人员领取。
(三)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2020年6月22日17︰00。
2.资格审查方式。各资格审查单位进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和《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责任自负。
(四)上传照片和网上缴费
1.上传照片时间及要求。请报考人员根据网上报名系统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具体格式和大小以系统提示为准)。
2.缴费时间及方式。
缴费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2020年6月23日17:00。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缴交考试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交考试费。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所涉及的考生,如改报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退还其考试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申请减免。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请于2020年7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邮寄到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774—5136517)。逾期不再受理。
贺州市(含所属县区)户籍的考生,申请减免考试费用提供个人减免费用申请和报名登记表即可,由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将名单集中送本市扶贫、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后给予减免退费。
非贺州市(含所属县区)户籍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减免费用申请;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证明;3.城市低保家庭人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不如实申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开考比例及改报工作
1.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须按要求向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开考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乡(镇)或驻乡(镇)招聘岗位可按实有人数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公布,时间为2020年6月26日前。
2.改报及相关工作。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成功缴费,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0年6月28日8︰30至17︰00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报考。
改报岗位的人员不需重新缴费。
未在规定时间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考试费。
(六)打印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截止至2020年7月25日10:00。
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分值满分150分。
笔试实行分类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的考试类别分为四类,即: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的《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类别又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六个小类。
各类别的考试内容参见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20年版)。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考点设在贺州市城区,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需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没有健康绿码或体温检测在37.3℃以上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到直尺(应是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自行准备。
(三)考试方式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所有的发放资料。
(四)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公布。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成绩查询时间:2020年8月下旬。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0年8月下旬。
四、面试
面试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时间暂定为9月底前,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将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另行公布。
(一)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
1.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告时间:2020年9月上旬。
2.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招聘单位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拟入围人选。
3.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面试比例。若无法通过核减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县区招聘岗位主管部门为县区的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
1.拟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9月中上旬。具体时间以资格审核通告为准。
2.资格审核单位: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单位。
3.资格审核材料:面试拟入围人选须提供以下报名申请材料的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审核(资格复审时要求出具原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证件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2020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4)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及申请少数民族加分的人员须提供);
(5)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审批表(报考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的人员须提供);
(6)《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面试资格复审时未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主管单位盖章),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7)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
材料提交方式和时间:面试拟入围人选可采取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将有关材料提交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并及时联系确认。邮寄材料的报考人员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字样。材料提交时间以资格审核通告为准。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面试入围人选递补。2020年9月中旬。
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是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人事主管部门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资格审核期间关机导致无法联系上其本人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然后取消该报考人员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期间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四)发布面试公告和面试资格复审
1.发布面试公告。经对面试拟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公告一般距面试前7天发布,暂定2020年9月下旬。
2.对面试入围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要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一般在面试前3-5天内进行。
(五)实施面试
1.面试工作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组织开展工作以面试公告为准),同级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1:1岗位除外),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等程序。
4.报考县级及以上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除外),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5.报考乡镇或驻乡镇事业单位岗位、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五、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
2.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级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完成。
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考核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计划生育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通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从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相关政策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其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选派到村任职的大学毕业生,符合引进人才政策的享受相关待遇;其他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可享受急需紧缺专业引进人才同等待遇;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满三年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相关政策,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年。
八、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本公告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话详见《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联系方式”栏)。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4--5136583;考试相关技术服务: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774--5136517;监督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74--5123322。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附件1: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4:2020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港澳台报考人员).docx
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pdf
附件6: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xls
2020年广西南宁横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招聘简章
2020年广西科技大学人才招聘174人公告
一、学校概况
广西科技大学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西南地区工业重镇、交通枢纽、商贸物流中心——柳州市,是一所以工为主,涵盖工、管、理、医、经、文、法、艺术、教育等9大学科门类,直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普通高等学校。现有东环、柳石、柳东3个校区,占地面积近4000亩。设16个二级学院,6个省部级科研平台,20个广西高校和柳州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9个校级研究所(中心),2个直属附属医院,81个本专科专业;现有教职工1800余人,全日制在校学生29000多人。
学校2013年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现有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学科,2个学科入选广西一流学科(培育)建设。
广西科技大学十分注重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海内外招聘各类优秀人才,诚挚欢迎有志之才来我校追逐梦想,共创辉煌。
二、招聘需求
需求单位 | 需求专业(或方向) | 引进条件 | 人数 | 联系方式 |
机械与交通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工程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机械电子工程;车辆工程、物流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力学等 | 博士 | 15 | 联系人:王老师 办公电话:0772-2687202 邮箱:287359428@qq.com |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 化学工程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含制糖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 | 博士 | 6 | 联系人:莫老师 办公电话:0772-2687033 邮箱:756349390@qq.com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结构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建筑学、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岩土工程、建筑材料相关专业 | 博士 | 15 | 联系人:黄老师 办公电话:0772-2686010 邮箱:64411148@qq.com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机器人工程等相关专业。 | 博士 | 10 | 联系人:戴老师 手机:13978093122 邮箱:277534077@qq.com |
计算机科学与通信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统计学、虚拟现实、人机交互、人工智能等相关专业(方向) | 博士 | 10 | 联系人:陆老师 办公电话:0772-2685975 手机:13737243551 邮箱:491430564@qq.com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业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工商管理类(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商务、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应用经济学类(世界经济学、产业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国际贸易、金融学、保险学、税收学、投资学等) | 博士 | 15 | 联系人:林老师 办公电话:0772-2687750 邮箱:59443827@qq.com |
需求单位 | 需求专业(或方向) | 引进 条件 | 人数 | 联系方式 |
理学院 | 应用统计学、统计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计算数学、应用数学、运筹与优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光学、物理学 | 博士 | 6 | 联系人:何老师 办公电话:0772-2687015-801 手机:13737265913 邮箱:414832891@qq.com 联系人:周老师 办公电话:0772-2686295 手机:13977292092 邮箱:351304836@qq.com |
外国语学院 | 外语类专业 | 博士 | 6 | 联系人:覃老师 办公电话:0772-2686521 邮箱:477573800@qq.com |
艺术与文化传播学院 | 服装艺术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文学(语言、文化、教育类)、社会学(社会工作) | 博士或 正高职称 | 5 | 联系人:陈老师 办公电话:0772-2686800 邮箱:1918152288@qq.com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教育 | 博士 | 8 | 联系人:吕老师 办公电话:0772-2686013 邮箱:501796376@qq.com |
体育学院 | 体育类 | 博士或 正高职称 | 3 | 联系人:吴老师 办公电话:0772-2688375 手机:13132729090 邮箱:852987336@qq.com |
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 机械工程及其自动化、汽车服务工程、车辆工程、职业技术教育学、教育技术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博士或 正高职称 | 3 | 联系人:万老师 办公电话:0772-2685772 邮箱:32495155@qq.com |
启迪数字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数学、统计学、大数据、人工智能及自动化等相关专业(方向) | 博士 | 15 | 联系人:许老师 办公电话:0772-2686131 手机:17710438628 邮箱:5930145@qq.com |
工程训练中心 | 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博士或 正高职称 | 2 | 联系人:胡老师 办公电话:0772-2685775 邮箱:1027462398@qq.com |
医学部(含护理系、药学系、公共卫生和医学技术系、基础医学部) | 护理学及医学类相关专业;药剂学、中药学、临床药学等相关专业;预防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等相关专业;解剖学、组织与胚胎学、生理学、病理学或病理生理学、医学寄生虫学、医学伦理学等相关专业 | 博士或正高职称 | 19 | 联系人: 办公电话:0772-2056008 邮箱:gxkjdxyxb@126.com |
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科学、耳鼻喉科学、肿瘤学、口腔科学、学、急诊医学、皮肤病与性病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影像诊断学、病理学、心电诊断学 | 博士或正高职称 | 16 | 联系人:覃老师 办公电话:0772-2514419 邮箱:gkdyfyrsk@126.com |
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 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肿瘤学、肿瘤放射治疗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科学、学、病理学、口腔科学、影像诊断学、医学检验 | 博士 | 12 | 联系人:韦老师 办公电话:0772-3199947 邮箱:kdefyrsk@163.com |
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中心 | 粉末冶金、材料科学相关的功能材料,新能源、高分子、金属、陶瓷、电镜,材料科学相关的性能检测和表征 | 博士 | 8 | 联系人:秦老师 手机:18172123793 邮箱:qinjianchun988@163.com |
学校将少量接收车辆工程类、机械类、医学类、土建类、电气类、财经及管理类、计算机类的优秀硕士研究生从事教学、科研、实验室及行政工作;接收以上专业及教育学、心理学、思想教育等专业优秀硕士研究生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 |
三、引进人才类别及待遇(待遇=学校引进待遇+柳州市引进待遇)
人才层次 | 引进条件 | 学校引进待遇 | 柳州市引进待遇(摘要) | |
战略科学家 | 第一层次 |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国内外公认的拔尖人才;国家科学技术特等奖前两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入选者及相应层次者。以上人选年龄不受限制。 | 1.安家费(含购房补贴)500万元(税前); 2. 科研平台建设费10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100万元); 3.特殊津贴70万元/年(税前); 4.配备助手,安排实验室。 | (一)高端人才(团队) A类人才:最高可资助人才(团队)项目资金1亿元,生活补助3万元/月/人,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1.5万元/月/人。期限3年。 B类人才:最高可资助人才(团队)项目资金3000万元,生活补助2万元/月/人,核心成员(不超过3人)1万元/月/人。期限3年。 C类人才:最高可资助人才(团队)项目资金1000万元,生活补助1万元/月/人,核心成员(不超过3人)5000元/月/人。期限3年。 (二)购(租)房补贴: A类人才:(1)新引进人才购首套家庭住房最高500万;(2)未享受购房补贴或未入住人才公寓,租房补贴3500元/月,期限5年。 B类人才:(1)新引进人才购首套家庭住房最高300万;(2)未享受购房补贴或未入住人才公寓,租房补贴3500元/月,期限5年。 C类人才:(1)新引进人才购首套家庭住房最高200万;(2)未享受购房补贴或未入住人才公寓,租房补贴2500元/月,期限5年。 D类人才:(1)新引进人才购首套家庭住房50万;(2)未享受购房补贴或未入住人才公寓,租房补贴1500元/月,期限5年。 E类人才:(1)新引进人才购首套家庭住房30万;(2)未享受购房补贴或未入住人才公寓,租房补贴1500元/月,期限5年。 (三)生活补助 在柳参加社会保险并正常缴费6个月以上的,给予生活补助:博士1500元/人/月。期限5年。 |
第二层次 |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特聘教授及讲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入选者;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973计划首席科学家;国家863计划、支撑计划或重大科技专项等国家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或教育部创新团队学术带头人;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国家科学技术特等奖前三名、一等奖第一名;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国内外公认的优秀学科领军人才。以上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 1.安家费(含购房补贴)250万元(税前); 2.科研团队平台建设经费5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50万元); 3.特殊津贴50万元/年(税前); 4.配备助手,安排实验室。 | ||
卓越学者 | 第一层次 |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国家科学技术特等奖前四名、一等奖前两名、二等奖第一名;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Nature》、《Science》期刊上发表论文者;国家级教学名师;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广西八桂学者以及相应层次者。以上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 1.安家费(含购房补贴)120万元(税前),已享受校内房源的除外; 2.科研团队平台建设费3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30万元); 3.特殊津贴25万元/年(税前)。 4.安排实验室 | |
第二层次 | 在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研发机构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近五年科研成果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其中,论文不含共同第一作者): 1.理工科:按论文发表前一年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世界科学前沿分析中心(原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JCR期刊小类分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一区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或在二区期刊上发表论文6篇及 2.哲学社会科学: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SCI、AHCI收录正刊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被《新华文摘》、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学术论文3篇及 3.获得国家科学技术特等奖前八名、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三名;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一、二等奖的第一名。 4.入选自治区级人才计划项目(含广西高校卓越学者)。 5.近五年主持过两项国家级项目,或主持过1项国家级项目和1项省部级重点项目者。 6.所主持的纵向科技项目经费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以上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 1.安家费(含购房补贴):100万元(税前),已享受校内房源的除外; 2.科研团队平台建设费2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25万元); 3.特殊津贴15万元/年(税前)。 4.安排实验室 | ||
人才层次 | 引进条件 | 学校引进待遇 | 柳州市引进待遇(摘要) | |
优秀青年学者 | 国内一流高校、中科院、社科院、国家一流学科或水平相当的海外高校毕业的优秀博士,学校紧缺专业,且近五年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博士(1)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发表SCI、EI收录正刊论文3篇以上,或发表的单篇论文被SCI引用(他引)15次(2)所主持的纵向科技项目经费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3)主持国家级项目一项。 2.人文社科类博士 (1)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发表SSCI、AHCI收录正刊学术论文1 篇以上,或在CSSCI刊物(不含扩展版、学术集刊)发表正刊论文4篇以上,或论文被《新华文摘》、复印报刊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2)所主持的纵向科技项目经费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3)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以上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 | 1.安家费(含购房补贴)60—80万元(税前),已享受校内房源的除外 2.科研团队平台建设费1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20万元); 3.享受特殊津贴5万元/年(税前)。 4.安排实验室。 | 备注:人才分类标准 A类人才:包括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等国际性重要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中国或发达国家院士、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B类人才:包括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一流学科带头人、中科院百人计划专家,二级教授(研究员),国家实验室、国家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主要负责人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C类人才:国家实验室、国家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以及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杰出(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负责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八桂学者等。 D类人才: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和副高职称或具有正高职称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专业工作经历,企事业单位认可的急需紧缺人才、学科(学术)带头人及经认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主任;自治区特聘专家、自治区优秀专家。 E类人才:新引进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具有博士学位的紧缺专业人才,十百千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等。 | |
医学类高层次人才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紧缺的临床专业医学博士; 2.高级职称,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声望和影响力。 以上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 1. 安家费(含购房补贴)60—80万元(税前),已享受校内房源的除外; 2. 2.科研团队平台建设费100万元; 3.特殊津贴10万元/年(税前)。 4. 安排实验室; | ||
正高职称博士生导师 |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和博士学位的博士生导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 1.安家费(含住房补贴):60~80万(税前); 2.科研启动费:工科、医学类10万,其他5万; 3.实验室建设费:理科、工科、医学类50万,其他25万; 4.博士生导师津贴按规定发放; | ||
正高职称人员 |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和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 1.安家费(含住房补贴):50~70万(税前); 2.科研启动费:工科、医学类5万;其他3万; 3.实验室建设费:理科、工科、医学类30万;其他15万; | ||
海内外优秀博士 |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 1.安家费(含住房补贴):40~60万(税前); 2.科研启动费:工科、医学类5万;其他3万; 3.实验室建设费:理科、工科、医学类20万,其他10万; | ||
1.学校安排过渡性住房,如无法安排过渡性住房或个人不需要学校安排,提供租房补贴。其中正高职称博士生导师1500元/月(两年、税前),正高职称人员1200元/月(两年、税前),博士1000元/月(两年、税前)。 2.配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学校协助安排工作;配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可协助推荐工作。 3.子女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由学校工会协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4.通过初步审核,来我校面试的人员可提供住宿,并报销往返路费。 |
四、相关信息
广西科技大学简介(官网):http://www.gxust.edu.cn/
柳州市人才新政网页浏览地址:http://www.liuzhou.gov.cn/ggfw/zsyzx/tzzc/201904/t20190428_1279896.html
广西科技大学人事处:
网址:http://www.gxust.edu.cn/rsc/index.htm
邮箱:gxutrsk@126.com
联系人:李俊明李红英刘新杰李子娟 韦显盛
联系电话:0772-2687731 0772-2686860(兼传真)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行政楼437室
邮政编码:545006
2020年广西城市职业大学招聘150人公告
广西城市职业大学是全国首批、广西唯一一所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院校,其前身为创建于2005年的广西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广西城市职业大学。
学校坐落在中国的南大门——崇左,沿边、近海、邻首府、连东盟,打开门就是越南,走两步就进东盟。现有空港、崇左两个校区,校园占地总面积2300多亩。空港校区位于广西南宁空港经济开发区同正大道339号,崇左校区位于广西崇左市江州区骆越大道1号。
学校设有汽车工程学院、智能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文化传媒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教育学院、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等12个学院和1个教学部,现有12个本科专业和51个高职专业,全日制在校生3万余人。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秉承明德、厚学、维新、笃行校训精神,致力于培养具备社会责任感、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和敬业精神,实务与理论兼具,具有创新实践能力的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
为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加强人才梯队建设,现将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时间
2020年4月1日—2020年6月30日
二、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需品德优良,未曾受过违纪违法处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专业知识扎实,实践技能过硬,成绩优良,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热爱职业教育事业;
(二)应聘者学历层次为应届、历届研究生。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硕士,并应在毕业同时取得相应学位,紧缺人才专业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三)具有企业工作经验、专业培训经历,高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海外学习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岗位及薪资待遇
招聘岗位见广西城市职业大学2020年招聘计划。年薪10-15万1.享受五险、带薪休假等学校相关薪酬福利待遇;
2.全员覆盖的职称评审体系满足你在不同领域的职业成长需求,目前暂无职数限制;
3.学校提供度的培训机会,除省市教育部门培训机会外,更有私人订制项目,包括赴境内外提升学历、交流、访学、企业挂职锻炼等;
4.学校积极为教师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鼓励教师开展教学科研技术创新活动,凡发表学术论文、出版专著,取得专利,获得高水平奖励成果与科研项目,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学校另行给予相应的奖励;
5.提供不同规格的教师公寓。
四、招聘程序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核、确定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有意应聘者,请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各招聘部门电子邮箱,请在主题写明应聘岗位+姓名+最高学历+毕业院校+专业,以便查收。报名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1份;
(2)近期生活全身彩照1张;
(3)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的扫描件;
(4)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1份;
(5)代表性科研成果1份;
(6)获奖材料1份。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报名时须写清楚所报岗位名称;
(2)应聘者须提供真实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3.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及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者应聘的安排及相关事项。
(二)应聘
应聘分为试讲和面试两部分:采用线上的方法开展。试讲(试讲教案、课件自备,试讲时间为30分钟);面试。
(三)聘用
经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综合考核后,择优录用,签订聘用合同。
五、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gxcvuedu.com;
联系人:空港校区:周老师,0771-7515099;
崇左校区:黄老师,0771-7910007;
邮箱:gxccrsc@163.com。
我们热诚期待您的加盟!
广西城市职业大学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