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广西森林生态监测中心)成立于2016年5月,为自治区林业局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与监测工作;承担土地石漠化、沙化、生态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林业碳汇等林业生态环境专项监测工作;承担林业生态建设的技术指导及相关专项核查的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践行知山知水,专业专心工作理念,重视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拥有一支理论扎实、经验丰富、锐意创新、勇于开拓的林业专业技术队伍,是广西林业发展不可或缺的技术支撑力量。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时间统一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则为1992年10月27日-2005年10月27日期间出生人员,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本次考试要求的工作经历一律以缴纳企业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年限为准,未缴纳企业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工作经历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年限;
(八)2023届毕业生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海外留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之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能按期提供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1.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官方网站(http://www.gxly.cn)、本单位网站(http://www.gxslst.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官方网站和本单位网站发布。
(三)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结果、面试公告、成绩公布、进入考核人选名单等具体事宜在本单位网站发布。
五、招聘流程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仅限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如本人无法到现场报名,可以委托他人。
(3)报名地点:广西森林生态监测中心人事科,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21号办公楼608办公室。
联系人:磨立人,联系电话:0771-6783251。
2.报名所需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本人亲笔签字,一式2份),并贴好近期免冠2寸彩照,另准备同底2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岗位代码),于报名时一并提交。
(2)报考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籍查询证明和学位信息查询证明。 
(5)招聘岗位中有职称要求的,提供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企业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7)报考人属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原件。
(8)报考人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并加盖公章(原件)。
3.报名的其他要求。
(1)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材料中的原件当场验核后退回本人,报名表和复印件按照1-8排序,现场不能提供原件的或提供材料不全的,不接受报考材料。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及开考岗位确认。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报考人员务必对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不合格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2.开考岗位确认。
原则上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可开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的,按规定程序进行核准后调整,调整后及时发布公告。准考证将于考前3个工作日通知考生领取。
(三)面试。  
直接面试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拟于11月开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于考前5天在本单位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查询。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限12—15分钟。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于3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本次招聘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考核环节。
考核工作由广西森林生态监测中心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和听取所在工作单位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凡是重要人事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如考核人选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人员。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公开招聘的规定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人员。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官方网站和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管理部门监督。
(二)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监督电话:0771-6783572(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人事处),0771-6783252 (广西森林生态监测中心纪检监察科);举报邮箱:JCK6783252@163.com。 
招聘联系人:磨立人,联系电话:0771-6783251。
附件2 :广西森林生态监测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023年广西桂林市平乐县公安局招聘辅警22人公告
平乐县公安局2023年度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平乐县公安局2023年10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择优聘用。
招聘人数、职位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共22名(男性18名,女性4名)
(二)职位:附后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5.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分配调剂的;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被桂林市公安局,各县(市)、分局或其他单位开除、辞退、不予续聘等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属桂林市公安局在职在岗警务辅助人员的;
11.全日制在校生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审查、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5日至11月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
平乐县平乐镇南洲新区平乐县公安局6楼辅警办,联系电话:0773-7884412。
3.报名材料:
(1)填写《平乐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审批表》,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毕业证、、资质证书等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提供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自助打印)。
以上材料未带齐,不接受报名。
4.报考人员应确保信息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相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安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资格审查由平乐县公安局负责,且贯穿辅警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报考资格,对于已受聘者予以解除聘用。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
男子: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子: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参加者凡有其中一项不达标或放弃,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仅为1次。
(1)男子组标准:
(2)女子组标准:
考生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状况欠佳,应当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我局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三)笔试
对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体能测试的考生,将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采取纸质化书面的形式,考试范围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等相关知识。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3天内。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3年内不得参加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五)面试
由县公安局招聘领导小组组成面试工作组,对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仪表举止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个人最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合格成绩×60%
(七)体检与政审
对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依据个人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1.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政审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有关要求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考察的主要内容:考察对象的面貌、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个人信用记录、应聘资格、回避情形,以及家庭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1.以上体检、考核、审查全部合格者,人数少于招聘人数的,全部予以公示;人数多于招聘人数的,根据成绩总分排名按照招聘职数进行公示;因各种原因导致招聘计划未完成的,视情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递补招聘;公示通过“平安平乐”官方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规定办理。
管理方式
1.对确定聘用的人员,与平乐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整,试用期为一个月)。平乐县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凡在岗前培训及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拟签订合同的人员,非不可抗拒原因自愿放弃的,列入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黑名单”,之后不再聘用。对签订合同的人员,统一由县局安排工作;不服从安排的,经调剂后,仍不服从安排的,将解除合同,同时列入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黑名单”,之后不再聘用;
2.合同期内,不适应工作,经调岗后仍不适应工作的,将不再续聘;
3.自动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平乐县公安局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或辞职手续;
4.薪酬待遇:以平乐县人民政府最新核准临聘人员统一薪酬为标准,实行动态调整,享有享带薪年假、四险一金、年度健康体检、人身意外险等待遇;
5.试用期合格者,统一配发辅警服装、标识、证件。
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平安平乐”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更新信息,如填报的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报告招聘单位。凡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已通过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各项环节,非因不可抗拒原因,放弃受聘资格的或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的,3年内不得再报考。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乐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职位计划表
平乐县公安局
2023年10月25日
2023年广西河池市凤山县事业单位自主招聘29人公告
凤山县2023年第二次事业单位自主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我县事业单位人才的需求,充实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0号)、《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区内外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29人。其中:综合类11个岗位11人;教育类5个岗位10人;卫生类4个岗位8人(详见附件计划表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取得大学本科(学士)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1月4日至2005年11月4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1月4日至2005年11月4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对象和其他条件
具体报名条件以《凤山县2023年事业单位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专业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5.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参加招聘);
6.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已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聘用控制数);
8.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现役、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1月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方式
采取双选会招聘方式。参加2023年中国一东盟人力资源供需对接会暨全区人才交流大会。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采取双选会现场报名。面试方式采取答辩面试或结构化面试或洽谈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方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确定。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历届高校毕业生可直接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及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4日(星期六)9:00-12:00
2.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2号厅N区
(二)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需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2.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填写《个人承诺书》。
3.报名人员须填写《凤山县2023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近期两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在招聘现场提供。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报名考生必须携带各种证件、证书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招聘资格审查组对报名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内向考生反馈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报名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1月4日9:00至2023年11月4日12:00。
(四)比选及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通过招聘领导小组成员综合择优比选,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本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
双选会招聘面试视考生报名情况而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工作由本县派出的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五)体检、考核
1.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原则上,应届毕业生2024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学历、书、原件者,作为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六)公示和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要求
(一)本次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由派出的招聘工作组商定或现场评委商定加试来确定入围体检、考核资格人员。如有入围体检、考核的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按面试成绩高到低依次递补名额。
(三)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8--6812162 (凤山县委组织部)
0778—6811973 (凤山县人社局事业股)
附件:1.凤山县2023年第二次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20231027.xls
2.凤山县2023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23.10.27.xls
4.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2023.10.27.xls
凤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
2023年广西百色市乐业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乐业县2023年度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具有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的人员)公告
为充实我县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解决一线人才紧缺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等文件精神,经乐业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乐业县2023年度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名额
(一)招聘主要面向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人员,有计划的通过“双选会”招聘。
(二)经与县委编办对接,拟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人。具体职位、名额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和服务年限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国家承认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以上(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本次招聘中有关年龄的时间计算以2023年10月26日为截止日期,即为1987年10月26日至2005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
5.热爱乡镇基层工作,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6.服务年限:在本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各级各类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6.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的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依照公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本次招聘报名免费。
时间:2023年11月4日(星期六)9:00-16:00。
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一层2号展厅百色专区。
2.报名手续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2023届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还未取得毕业证、学历的,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报名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给予报名。资格审查贯彻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实施单位根据岗位报名人员确定面试人员,单个岗位报考人数超过25人须参加笔试(笔试另行通知),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程序,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面试人员的依据,不带入下一程序计算总成绩。
面试实施单位通过百色人才网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公布面试人选名单。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供全部报名所需原件,如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2023届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还未取得毕业证、学历的,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等材料原件。如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应聘人员无法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或者提供的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招聘工作小组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10月26日前取得毕业证、学士。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2023年10月26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
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须在2023年10月26日前取得相关证件。
面试方案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服务意识与技巧和举止仪表等。
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并报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面试(专业测试)岗位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此类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专业测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同一职位面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测评表中的“综合分析能力”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有国家制定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由乐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人员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不合格的,不再择日安排进一步检查,体检结果以当日当场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项目的不合格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阶段出现自愿放弃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同一职位面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测评表中的“综合分析能力”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没有递补人员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报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可按照招聘程序进入考察阶段,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考察时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同一职位面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测评表中的“综合分析能力”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没有递补人员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报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提出异议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公示不合格或上报的审核材料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招聘纪律
(一)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报名、面试、考核、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在发布面试公告后,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核等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乐业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乐业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乐业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乐业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乐业县2023年度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具有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的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 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乐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