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特岗教师招聘25人公告

  

2020年南宁市江南区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0〕1号)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做好2020年南宁市江南区义教特岗教师的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南宁市江南区招聘义教特岗中小学教师25名,详见下表:

  

学校类别

  

招聘学科

  

数学

  

英语

  

体育

  

音乐

  

美术

  

语文

  

化学

  

历史

  

农村小学

  

2

  

8

  

1

  

1

  

1

  

2

  

农村中学

  

2

  

2

  

2

  

1

  

1

  

1

  

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为主,少量紧缺专业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科(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生物学科),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1日后出生)。

  
(三)报考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初中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一致;应聘小学岗位的考生,没有对应专业岗位的考生,按文理科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报考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学科一致。

  
(四)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 ,在三年聘期内不再列入招聘范围。

  
(五)参加过“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网 址:tgzp.gxou.com.cn),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

  
1. 报名时间 :2020年6月16日—22日 。

  
2.资格审查 :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于6月24日完成。

  
3.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凡弄 虚作假者 ,一经查实 ,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县(市、区 )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 ,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网址:tgzp.gxou.com.cn)公布。

  
(二)现场复审。

  
1.时间 :6月25日-7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2.地点: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317室(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

  
3.对象: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 。

  
4.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报考人员必须进行资格复审,主要验证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求职原件和复印件。复审不合格者 ,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时间:2020年7月26日,具体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2.地点:南宁市五一路小学(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路113号)。

  
3.面试方式:试讲及答辩。

  
(四)选岗。义教特岗按所报的岗位科目进行选岗,按成绩高低排序,成绩高者优先选报岗位学校。应聘者在选岗前由城区教育局公布岗位学校内选岗。

  
(五)体检、确定名单和公示

  
1.体检。按照面试综合评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后,按设岗数1:1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不得录用。如有空缺的名额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确定名单。将拟招聘人员名单呈报南宁市江南区“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并将拟聘人员名单上报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公示。将拟招聘人员名单呈报南宁市江南区“义教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聘用人员名单。

  
(六)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自治区文件的规定,城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按照聘用教师的录用办法,与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上岗任教。岗位确定后由城区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替补录用或者调剂计划。

  
四、相关政策

  
(一)各设岗县(市、区)要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管理要求,对特岗教师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入编、建立人事档案、考核、转正定级、晋升职务、核定工资福利、户田等工作,确保特岗教师享有公办教师同等待遇。各设岗县(市、区)统筹盘活调剂编制资源,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数内为3年聘用期满的特岗教师办理入编。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数内无空编的可先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待腾出空编后,优先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特岗教师办理入编。

  
(二)各地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其工资福利待 遇由各地参照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三)各地要规范特岗教师管理,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必须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要主动关心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为特岗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特岗教师在聘期内 ,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扬;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

  
(四)特岗教师服务期为 3年,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09)21号)执行。3年聘期内,没有教师资格证的特岗教师须积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对于服务期满3年且还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特岗教师,3年后不能转岗。

  
(五)特岗教师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 )、《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⒛06)1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9)3号 )有关规定 ,自主申请相关优惠政策。

  
五、其他事宜

  
本方案由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有关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最新公告为准。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人事股0771-4810932。

  
监督举报电话:

  
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71-4887916。

  
附件:2020年南宁市江南区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方案docx.docx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1中国党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广告/语言类专业优先。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具备摄影、长图制作、视频剪辑等专业技能。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9月23日-9月30日。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请提供有关证明。

  (三)面试:将在10月9日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及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通知时间内自行到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的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工资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中有关工资标准发放,28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黎承麟,联系电话:0771-3290287。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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