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特岗教师招聘25人公告
2020年南宁市江南区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0〕1号)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做好2020年南宁市江南区义教特岗教师的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南宁市江南区招聘义教特岗中小学教师25名,详见下表:
学校类别
|
招聘学科
|
|||||||
数学
|
英语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语文
|
化学
|
历史
|
|
农村小学
|
2
|
8
|
1
|
1
|
1
|
2
|
||
农村中学
|
2
|
2
|
2
|
1
|
1
|
1
|
1
|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为主,少量紧缺专业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科(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生物学科),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1日后出生)。
(三)报考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初中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一致;应聘小学岗位的考生,没有对应专业岗位的考生,按文理科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报考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学科一致。
(四)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 ,在三年聘期内不再列入招聘范围。
(五)参加过“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网 址:tgzp.gxou.com.cn),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
1. 报名时间 :2020年6月16日—22日 。
2.资格审查 :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于6月24日完成。
3.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凡弄 虚作假者 ,一经查实 ,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县(市、区 )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 ,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网址:tgzp.gxou.com.cn)公布。
(二)现场复审。
1.时间 :6月25日-7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2.地点: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317室(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
3.对象: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 。
4.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报考人员必须进行资格复审,主要验证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求职原件和复印件。复审不合格者 ,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时间:2020年7月26日,具体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2.地点:南宁市五一路小学(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路113号)。
3.面试方式:试讲及答辩。
(四)选岗。义教特岗按所报的岗位科目进行选岗,按成绩高低排序,成绩高者优先选报岗位学校。应聘者在选岗前由城区教育局公布岗位学校内选岗。
(五)体检、确定名单和公示
1.体检。按照面试综合评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后,按设岗数1:1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不得录用。如有空缺的名额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确定名单。将拟招聘人员名单呈报南宁市江南区“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并将拟聘人员名单上报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公示。将拟招聘人员名单呈报南宁市江南区“义教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聘用人员名单。
(六)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自治区文件的规定,城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按照聘用教师的录用办法,与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上岗任教。岗位确定后由城区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替补录用或者调剂计划。
四、相关政策
(一)各设岗县(市、区)要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管理要求,对特岗教师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入编、建立人事档案、考核、转正定级、晋升职务、核定工资福利、户田等工作,确保特岗教师享有公办教师同等待遇。各设岗县(市、区)统筹盘活调剂编制资源,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数内为3年聘用期满的特岗教师办理入编。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数内无空编的可先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待腾出空编后,优先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特岗教师办理入编。
(二)各地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其工资福利待 遇由各地参照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三)各地要规范特岗教师管理,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必须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要主动关心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为特岗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特岗教师在聘期内 ,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扬;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
(四)特岗教师服务期为 3年,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09)21号)执行。3年聘期内,没有教师资格证的特岗教师须积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对于服务期满3年且还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特岗教师,3年后不能转岗。
(五)特岗教师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 )、《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⒛06)1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9)3号 )有关规定 ,自主申请相关优惠政策。
五、其他事宜
本方案由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有关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最新公告为准。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人事股0771-4810932。
监督举报电话:
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71-4887916。
附件:2020年南宁市江南区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方案docx.docx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1中国党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广告/语言类专业优先。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具备摄影、长图制作、视频剪辑等专业技能。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9月23日-9月30日。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请提供有关证明。
(三)面试:将在10月9日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及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通知时间内自行到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的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工资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中有关工资标准发放,28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黎承麟,联系电话:0771-3290287。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机关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青秀区机关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党,热爱祖国,有良好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热爱工作;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岗位聘用条件,能认真履行职责。
4、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5、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 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3月2日—3月22日。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会办公室(南宁市悦宾路1号24楼2405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络报名。
(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核原件)。
2.《青秀区机关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登记表可现场填写或进入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下载填写,网址:
http://www.qingxiu.gov.cn/yaowen/tzgg/2020ntzgg/rd_37980/t4236756.html
3.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聘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书面证明。
(五)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聘用
(一)笔试: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分为100分制,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高低顺序,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体检:到指定南宁市医院(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从笔试面试总成绩、考核、体检结果都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按规定报批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的,由青秀区会办公室进行复查核实。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通过审批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工资: 28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960元/月,绩效工资84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六、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会办公室。
有意应聘者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会办公室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刘美珍,联系电话:0771-5826029
杜**,联系电话:0771-5826036
邮 箱:qxqrdb@126.com
广西南宁市委部招聘公告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确定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数额函复》精神,因工作需要,我部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技术行政辅助岗位2名(主要从事南宁市支部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机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至2002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 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9.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熟练电脑操作;
10.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2.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止。
2. 报名手续: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有关聘用信息加挂在南宁人力资源市场、南宁网、南宁微信公众号。请将《报名表》命名为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并投递至邮箱:gbk5666176@163.com。报名时须提交3篇以上个人曾写作过的材料(文体不限),请将材料和《报名表》一同投递邮箱。
3. 报名咨询电话:0771-5666176(南宁市委部干部科)。
(二)考试
考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依据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4:6计分。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报名后由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条件择优按不少于1:2的比例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2.面试
进入笔试的人选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与能力等。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结果,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宁市委部机关公告栏和南宁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按照《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规定发放,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
南宁市委员会部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