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招聘2人公告

  

贵港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贵港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其中计算机网络维护岗1名,检验检测岗1名)。

  
专业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化工与制药技术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爱岗敬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纪律性强,有团队协作精神;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3.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应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4.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截止(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2.报名所需材料

  
(1)贵港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张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

  
(5)个人近期工作学习总结。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1)现场报名:应聘者持上述报名所需材料前往贵港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302室(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289号),联系电话:0775-2917968。

  
(2)网上报名:应聘者须提供上述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czx968@163.com。

  
(二)面试与技能测试

  
本次招聘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与技能测试等办理聘用手续程序进行择优选聘。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贵港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组织进行面试与技能测试。具体面试与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贵港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根据报名条件、面试与技能测试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选,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四、相关待遇

  
工资标准: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合格者正式聘用,工资待遇为3300元/月(含五险一金)

  
本公告由贵港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2917968。

  
附件:贵港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贵港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2020年10月20日

  

广西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招募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是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参公)单位,是面向劳动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和对用人单位提供招聘服务的政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主管部门评审,认定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为贵港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为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锻炼与实践的机会,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现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岗位及名额

  
文秘岗位2名、会计岗位1名。

  
二、招募资格条件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即2018届、2019届毕业离校且目前没有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已参加各级人社部门组织的就业见习活动并取得相关合格证明的高校毕业生除外);

  
(二)在贵港市各级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未就业实名登记或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三)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三、岗位要求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岗位要求财会类专业,文秘岗位不限专业,中文类专业优先录用。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2日至1月13日 (双休日、节假日除外的正常上班时间)。

  
(二) 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报到证,如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一并提供,现场报名核验原件(电子邮件报名面试时核验);

  
2、填写《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

  
3、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

  
(三) 报名方式:贵港市金港大道885号院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403室现场报名或将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zjyb417@126.com,材料名称统一以所报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形式标注。(联系人及电话:甘少莲; 0775—4568488)

  
五、招募程序

  
(一)面试。经审核后,对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确定见习人员(属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的优先招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方法另行通知。

  
(二)签订协议书。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签订《贵港市就业见习协议书》。

  
六、见习待遇

  
见习期3-12个月,财政补贴1200元/月,见习单位生活补助900元/月,购买不低于15元/月/人身意外伤害险。

  
七、其他事项

  
(一)已参加自治区、市、县人事部门组织的就业见习活动并取得相关合格证明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安排进入就业见习基地见习。

  
(二)见习人员见习期管理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桂人社发【2017】83号)、《关于印发<贵港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贵人社规[2018]5号)文件规定和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见习基地配套的见习管理制度执行。

  
附件: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docx

  


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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