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武鸣区事业单位免笔试招聘4人公告
南宁市武鸣区事业单位2020年度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城区实际工作需要,南宁市武鸣区事业单位将通过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实名制编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具备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报考其他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应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 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公告信息发布
2020年南宁市武鸣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依次进行。
(一)招聘公告发布时间: 2020年10月27日至11月6日。
(二)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地址:?2020年南宁市武鸣区事业单位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公告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后续事宜(如岗位取消公告、拟聘人员公示)在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 29日至11月6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期间,报考者按照所报考单位岗位信息表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要求的报考者,需提交《南宁市武鸣区事业单位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持身份证、毕业证或就业推荐表、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到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报考者根据本公告要求,将相关材料发至发送至报考者所报考单位岗位信息表中联系方式栏指定的邮箱。提供《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或就业推荐表、学位证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投寄材料截止时间请关注招聘公告所规定的报名时间。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3方可开考。按照相应岗位的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和面谈(电话访谈),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彻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资格。
招聘岗位有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0年10月29日(例如18-30周岁,即1989年10月30日至2002年10月29日期间出生)。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三)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执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工作由南宁市武鸣区事业单位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报考者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按本公告要求携带《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等原件,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报考者因提供的证件不全、不真实的,或者报考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或者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言语表达、仪容仪表等。实行量化打分,由考官现场评分,现场宣布成绩,报考者现场签字确认有效。
(四)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加试应在面试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完成。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情况。考察完成后,考察组出具书面考察结论。如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以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根据面试、考察结果,经招聘单位班子领导集体讨论,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组织拟聘人员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以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并考察通过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聘单位办公区域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0771-?6222413
联系方式:0771- 6227184
附件:
2020年度南宁市武鸣区事业单位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xls
2020年度南宁市武鸣区事业单位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南宁市武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0年10月27日
广西南宁市委部招聘公告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确定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数额函复》精神,因工作需要,我部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技术行政辅助岗位2名(主要从事南宁市支部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机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至2002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 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9.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熟练电脑操作;
10.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2.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止。
2. 报名手续: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有关聘用信息加挂在南宁人力资源市场、南宁网、南宁微信公众号。请将《报名表》命名为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并投递至邮箱:gbk5666176@163.com。报名时须提交3篇以上个人曾写作过的材料(文体不限),请将材料和《报名表》一同投递邮箱。
3. 报名咨询电话:0771-5666176(南宁市委部干部科)。
(二)考试
考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依据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4:6计分。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报名后由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条件择优按不少于1:2的比例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2.面试
进入笔试的人选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与能力等。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结果,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宁市委部机关公告栏和南宁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按照《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规定发放,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
南宁市委员会部
2020年2月20日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为全面加强微型消防站力量建设,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提升消防安全风险防控水平,根据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组建成立镇(街道)、开发区消防工作站工作方案》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南湖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人数
专职消防员2名
三、条件要求
(一)面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为消防事业作贡献。
(二)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22周岁以上(2001年10月11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11日后出生),有特殊专业岗位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四)身体条件:男性,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170(含)厘米以上,两眼裸视力4.6(含)
(五)其他条件:①必须具备C1(含)以上驾驶证,能熟练掌握开车技术;②具备B2、A1、A2驾驶证(4年以上驾龄),有熟练汽车维修等特长或其他灭火救援特殊技能的可优先考虑。
(六)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面貌为中国党党员。
2.解放军和部队退役士兵以及地方政府、企业专职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3.具有南宁市五城区户籍或持有南宁市五城区居住证(五城区包含: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兴宁区、良庆区)。
4.获得招聘岗位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被强制戒毒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及社区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的人员;
6.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被辞退未满5年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每月工资3500元起(培训期2个月按试用期工资发放)。专职消防员工资包含:基本工资+依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经面试、体检、培训合格后,主要在南湖街道办微型消防站工作,主要承担初起火灾扑救和综合应急救援任务,日常参与防火巡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督促火灾隐患整改等工作。除参加正常灭火及应急救援外,还需要参加日常24小时轮班值班(值夜班)、消防应急业务学习、训练等,在消防等级战备期间,要按照单位统一要求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 11日—10月14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华宾路1号南湖街道办事处3楼308室,联系方式:0771-5589756。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提供《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表上粘贴一寸正面免冠彩照。要求考生真实、准确填报本人有关信息,并在承诺栏签名。如填报错误或存在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2.提供如下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审核后退回原件收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学历证书、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学历、学位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3)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机器打印);
(4)个人征信报告;
(5)各类资格、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
(6)工作经历证明;
(7)如是中员,需提交证明材料;
(8)如居住在南宁市城区,需提供南宁市五城区户籍或南宁市五城区居住证等相关材料。
(9)如是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军人证。
(五)报名相关要求:
1.现场免费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考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意见现场直接反馈给报考者,不另行通知。经现场资格确认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3.报考者应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考试
考试方式为现场面试+基本电脑操作(用WORD写通知+EXCEL制作简单表格),面试内容为拟聘任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技能操作、个人素质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将公布面试成绩。前2名考核基本电脑操作。
体检及考察:考试通过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南宁市三甲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并在指定时间内将结果交到青秀消防救援大队。
体检合格后报考者在青秀消防救援大队领取审查表,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审查合格并盖章后交青秀消防救援大队。
面试、体检和考察都通过的,将确定为参加培训人员。
(七)培训和考核
参加培训人员由青秀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安排集训,时间为2个月。培训内容包括理论、消防法律法规、队伍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防灭火专业知识、队列训练、体能技能训练等内容。培训期间的食宿费、训练费由大队负责。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发放培训合格鉴定表,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公示及聘用
1.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及培训考核结果等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若发现问题,可以举报。举报提供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经面试、体检、考察、培训、考核合格、公示后即可与青秀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按通知要求报到,凡未按要求报到的视为违约,将不再录用。
(九)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如有资料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电话及信息通知,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销毁,恕不归还;
4.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者: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
(2)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
(3)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5)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安排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
(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5.本简章由青秀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
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11日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机关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青秀区机关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党,热爱祖国,有良好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热爱工作;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岗位聘用条件,能认真履行职责。
4、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5、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 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3月2日—3月22日。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会办公室(南宁市悦宾路1号24楼2405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络报名。
(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核原件)。
2.《青秀区机关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登记表可现场填写或进入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下载填写,网址:
http://www.qingxiu.gov.cn/yaowen/tzgg/2020ntzgg/rd_37980/t4236756.html
3.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聘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书面证明。
(五)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聘用
(一)笔试: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分为100分制,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高低顺序,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体检:到指定南宁市医院(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从笔试面试总成绩、考核、体检结果都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按规定报批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的,由青秀区会办公室进行复查核实。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通过审批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工资: 28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960元/月,绩效工资84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六、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会办公室。
有意应聘者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会办公室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刘美珍,联系电话:0771-5826029
杜**,联系电话:0771-5826036
邮 箱:qxqrd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