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定向上海财经大学选调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告

  

广西2021年定向上海财经大学招录选调生公告

  
为加强广西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发现和储备年轻干部,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要求,广西决定面向上海财经大学选调2021年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财政、金融、会计、保险、统计、法学专业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定向生(可到广西工作的除外)、委培生以及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对党忠诚,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二)学习成绩优良,取得对应学历学位的2021年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其中,本科生须为全日制学历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

  
(三)年满18周岁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26周岁以下(199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两岁。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应届毕业生;

  
3.优秀共青团员,须担任过院系以上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或团委副书记、各部部长、副部长,班级班长、团支书,校级社团主要负责人,且连续任职时间满1学年以上(任职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底),或者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综合荣誉。

  
(五)法学专业的须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已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在签约时须提供成绩合格证明)。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登录八桂先锋网(www.bgxf.gov.cn)的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填写《广西2021年定向上海财经大学选调应届毕业生报名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

  
报名资格审查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11月30日后,报考人员可通过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12月10日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经所在院系党委、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盖章后,由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统一将《报名表》提供我部。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每科分值100分。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笔试、面试地点设在上海市,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划定。考生可于2021年1月上旬登录八桂先锋网的广西选调生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列为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要求进行。

  
考察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进一步复核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全面了解其政治立场、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表现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签约。考察体检合格且愿意到广西工作的,可与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签约。签约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事项另行通知。

  
(五)公示、确定人选、报到和录用。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按照考试、考察、体检和签约情况研究选调人选后,将拟选调人选分别在八桂先锋网和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选调人员。

  
选调人员按照通知要求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和其他规定材料于2021年7月中旬到工作单位报到后,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录用手续。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报到的,取消录用。特殊情况的,报到时间可延迟至2021年12月31日。

  
报到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安排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选调生进行体能测评和重新体检(仅涉及特殊体检标准的项目)。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调整到其他非人民警察职位。

  
四、相关政策

  
选调生由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根据培养要求、用人单位需求并结合个人意愿统筹安排到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符合急需紧缺专业要求的毕业生优先安排在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对少数民族的优秀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选调生到岗后按有关规定安排到基层培养锻炼。

  
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考生不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

  
咨询电话: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规划办

  
0771—5898594、5898730(传真)

  
电子邮箱:gxgbghb2019@163.com

  
附件:广西2021年定向上海财经大学选调应届毕业生报名表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10月29日

  

  

2021年广西靖西市乡镇事业单位招聘19人公告

  

靖西市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市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关于进一步引进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厅发〔2018〕14号)、《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减下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手续权限的通知》(百人社发〔2019〕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通过百色学院校园双选招聘会,公开招聘靖西市2021年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个岗位1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靖西市2021年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个岗位19人。详见附件《靖西市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服务年限

  (一)招聘对象

  岗位要求具有相应学历及专业的应历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遵守计划生育条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心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部分岗位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本次招聘中有关年龄的时间计算以2021年4月10日为截止日期,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为1985年4月10日至2003年4月10日;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为1980年4月10日至2003年4月10日期间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历届毕业生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相应的学历证书必须在2021年4月10日前取得。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在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及资格证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本科及以上学历为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报考时须同时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全日制大学专科专业不作要求)。

  5.报考人员应具备的专业,以招聘公告的《岗位计划表》中设置专业为准。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3)各级各类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已聘用为使用控制数人员、在岗特岗教师。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五年的。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服务年限

  本岗位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以招聘公告的《岗位计划表》中服务年限要求为准。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4月1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通过到区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会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地点:

  第一场: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0日(周六)(9:00-14:00)

  报名地点:百色学院。

  第二场:场次的时间地点视考生报名情况待定,考生可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776-6226993。

  3.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报名时须持个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简历,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户口簿等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并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各一份及档案袋一个;

  (2)本人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如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簿等)及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不予报名,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要追究当事人及相关单位责任。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报考人员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审批表见附件2。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面试,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综合应聘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情况,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个别岗位因参与人数少,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需当年补缺的,须经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人选)。经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岗位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此类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并列第一的考生以综合分析能力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人选。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4.面试试题。面试题本委托市级以上人事考试部门命题。

  5.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前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百色人才网和靖西市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

  6.面试考官的组成。每个面试考场由7名考官组成,考官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派。考官中外县考官的比例不得少于考官组的三分之一。所有参与面试的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主动申请回避。

  7.面试工作由纪委全程监督。

  (四)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人员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者,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入围体检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3.报考人员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五)考核

  1.确定考核人员名单。根据体检结果,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考核工作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对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考核工作。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的拟聘用人选,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百色人才网和靖西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应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报靖西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并组织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或上报的审核材料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2.签订合同

  聘用为基本编制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的第五、六章的有关条款办理有关聘用、入编等手续。

  五、招考纪律

  (一)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

  1.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在招聘考试报名、面试、考核、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终身不得报考等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即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靖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4.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即日起5年内不得参加靖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二)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报考咨询电话: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管理股0776-6225218

  监督电话:靖西市纪委监察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76-6150133。

  附件:靖西市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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