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市投资促进局招聘公告

  

  桂林市投资促进局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按照《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局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技术行政辅助岗位2名。

  三、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坚定可靠;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工作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

  (二)具有良好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三)性格开朗、思维清晰、反应敏捷,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沟通能力和分析能力;

  (四)相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大专及以上学历,新闻宣传、计算机及文秘专业优先;

  (六)年龄35岁以下(1988年2月6日以后出生)

  四、岗位要求

  (一)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水平和计算机操作技能,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有社会调查工作的经历,熟悉机关常用公文、综合材料的写作;

  (三)根据工作需要,必要时能够服从出差、加班等工作安排;

  (四)在同等条件下,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考虑。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3年1月31日至2月8日

  (二)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8日17:00;

  2.报名地点:桂林市投资促进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9楼,联系电话:3890299,传真:3890299,邮箱:gltzcjjbgs@guilin.gov.cn);

  3.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2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前来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不接受电话报名和他人代替报名。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我局相关部门负责,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面试。

  (四)面试、体检、公示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由我局通知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体检:根据面试情况,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局党组研究确定聘用,体检需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按面试成绩依次替补、参加体检。

  公示:在桂林市投资促进局网站和桂林市投资促进局范围内,对面议、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不符合招聘条件、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对聘用对象按有关程序和要求办理有关聘用上岗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我局规定的时间报到,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用工管理,薪资标准按照《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单位购买五险一金,五险一金个人部分按规定从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享受周六周日双休和国家法定节假日;聘用人员由桂林市投资促进局负责培训、管理、使用,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考核合格,转为正式聘用。

  七、其他

  本《公告》由桂林市投资促进局负责解释。招聘咨询电话:0773-389029919997957421

  附件:桂林市投资促进局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桂林市投资促进局

  

2023年1月31日

  

  

广西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共3个职位,计划招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1月10日为界;

  
2.年龄要求:各职位年龄要求详见《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9日。

  
报名时间:2020年1月10日、1月13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联系电话: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0773-2822033)

  
报名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北楼2106室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有报考人员的亲笔签名及手印,现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如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已经公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专人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缴交面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由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采取专业面试的形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后加盖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0773-2822033。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附件:1.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2.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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