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招聘11人公告

  

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及人才队伍需要,现将本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是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所属的相当正科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配合协助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开展审批工作,提供政务咨询服务,组织开展重大项目无偿代办服务、并联审批服务、跟踪重点审批事项的运行情况,提供审批方面所需专业技术保障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1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

  
南宁市(不含横县、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宾阳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及自支自收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1. 招聘岗位有学历、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2. 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 曾经受到过政务处分的人员;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 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 应聘人员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 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经被评为基本称职、不称职、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五、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开展。

  
(一)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6日(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名一个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网站下载填写《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报名时间内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免冠半身小二寸白底彩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及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件、证书材料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到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D座D815室)进行资格审核。

  
为确保学历信息的真实性,应聘人员需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在资格审核时一并提供。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11月16日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达到1:3比例,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如某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面试

  
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网站、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区域内公布。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名单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在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网站公布。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招聘单位派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同时严格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经主管部门党组集体研究,从面试、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在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网站、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区域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主管部门党组集体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六、纪律与监督

  
(一)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要求,在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面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七、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面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监督举报电话:0771-4953393

  
招聘单位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D座D815室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0771-4953226、5618250

  
附件:

  
1.2020年度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x

  
2.2020年度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6日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为全面加强微型消防站力量建设,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提升消防安全风险防控水平,根据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组建成立镇(街道)、开发区消防工作站工作方案》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南湖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人数

  专职消防员2名

  三、条件要求

  (一)面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为消防事业作贡献。

  (二)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22周岁以上(2001年10月11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11日后出生),有特殊专业岗位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四)身体条件:男性,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170(含)厘米以上,两眼裸视力4.6(含)

  (五)其他条件:①必须具备C1(含)以上驾驶证,能熟练掌握开车技术;②具备B2、A1、A2驾驶证(4年以上驾龄),有熟练汽车维修等特长或其他灭火救援特殊技能的可优先考虑。

  (六)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面貌为中国党党员。

  2.解放军和部队退役士兵以及地方政府、企业专职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3.具有南宁市五城区户籍或持有南宁市五城区居住证(五城区包含: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兴宁区、良庆区)。

  4.获得招聘岗位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被强制戒毒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及社区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的人员;

  6.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被辞退未满5年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每月工资3500元起(培训期2个月按试用期工资发放)。专职消防员工资包含:基本工资+依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经面试、体检、培训合格后,主要在南湖街道办微型消防站工作,主要承担初起火灾扑救和综合应急救援任务,日常参与防火巡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督促火灾隐患整改等工作。除参加正常灭火及应急救援外,还需要参加日常24小时轮班值班(值夜班)、消防应急业务学习、训练等,在消防等级战备期间,要按照单位统一要求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 11日—10月14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华宾路1号南湖街道办事处3楼308室,联系方式:0771-5589756。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提供《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表上粘贴一寸正面免冠彩照。要求考生真实、准确填报本人有关信息,并在承诺栏签名。如填报错误或存在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2.提供如下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审核后退回原件收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学历证书、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学历、学位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3)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机器打印);

  (4)个人征信报告;

  (5)各类资格、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

  (6)工作经历证明;

  (7)如是中员,需提交证明材料;

  (8)如居住在南宁市城区,需提供南宁市五城区户籍或南宁市五城区居住证等相关材料。

  (9)如是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军人证。

  (五)报名相关要求:

  1.现场免费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考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意见现场直接反馈给报考者,不另行通知。经现场资格确认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3.报考者应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考试

  考试方式为现场面试+基本电脑操作(用WORD写通知+EXCEL制作简单表格),面试内容为拟聘任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技能操作、个人素质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将公布面试成绩。前2名考核基本电脑操作。

  体检及考察:考试通过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南宁市三甲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并在指定时间内将结果交到青秀消防救援大队。

  体检合格后报考者在青秀消防救援大队领取审查表,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审查合格并盖章后交青秀消防救援大队。

  面试、体检和考察都通过的,将确定为参加培训人员。

  (七)培训和考核

  参加培训人员由青秀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安排集训,时间为2个月。培训内容包括理论、消防法律法规、队伍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防灭火专业知识、队列训练、体能技能训练等内容。培训期间的食宿费、训练费由大队负责。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发放培训合格鉴定表,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公示及聘用

  1.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及培训考核结果等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若发现问题,可以举报。举报提供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经面试、体检、考察、培训、考核合格、公示后即可与青秀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按通知要求报到,凡未按要求报到的视为违约,将不再录用。

  (九)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如有资料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电话及信息通知,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销毁,恕不归还;

  4.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者: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

  (2)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

  (3)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5)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安排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

  (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5.本简章由青秀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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