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桂林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lt;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gt;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共1个职位计划招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年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2月12日为界。

   2.年龄要求:职位所需具体年龄条件详见《桂林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局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2月11日。

   报名时间:2020年2月12日—1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桂林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地址:桂林市中山南路102号),联系电话:0773-3845311。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桂林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桂林市生态环境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生态环境局指定专人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桂林市生态环境局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缴交面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桂林市生态环境局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视情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考场拆分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桂林市生态环境局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即公共面试的形式。

   公共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生态环境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桂林市生态环境局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桂林市生态环境局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桂林市生态环境局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生态环境局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桂林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桂林市生态环境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生态环境局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生态环境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

   桂林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0773-3845311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护局网: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2020年2月3日

广西桂林市雁山区委员会部招聘公告

  桂林市雁山区委员会部招聘

  

  因工作需要,桂林市雁山区委员会部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桂林市雁山区委员会部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人。

  招聘要求:

  1.年龄35周岁以下;

  2.专业不限,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学士学位;

  3.具有一年以上的文稿写作工作经验,且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发表过文稿,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服务意识和责任心强,工作有耐心;

  4.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岗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内的人员;

  3.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遵循适岗原则,择优聘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应聘者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3日至2022年5月2日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将求职登记表、身份证、学历、相关荣誉证书、相关从业经历证明、技能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发送到ysqrlj@163.com。报名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3.笔试:经过资格审查和职位匹配性筛选,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可进入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应用写作。笔试前会电话告知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当天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5.聘用:应聘人员经考核后,由雁山区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均在雁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yszf.gov.cn/)的公告公示进行公布。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

  首签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待遇按3050元/月计发,之后按相关规定适当调整。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咨询电话:0773—3553019

  附件:桂林市雁山区委员会部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求职登记表.doc

  

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2日

  

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地产测绘中心招聘14人公告

  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地产测绘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地产测绘中心是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二层机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岗位1:办公室人员2名。

  
岗位2:测绘技术股测绘外业人员2名。

  
岗位3:测绘技术股测绘内业人员2名。

  
岗位4:信息技术股图形数据处理工作人员3名。

  
岗位5:综合股城市规划管理相关工作人员3名。

  
岗位6:综合股执法监察相关工作人员2名。

  
以上招聘岗位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考虑。

  
二、招聘要求

  
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年龄在20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2020年9月30日),身体健康。

  
(一)岗位1办公室人员要求: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和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公共管理类专业。

  
2.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

  
(二)岗位2测绘技术股测绘外业人员要求:

  
1.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测绘科学与技术类、地理科学类专业。

  
2.要求能熟练操作CAD、南方CASS、arcgis等软件。

  
3.有测绘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三)岗位3测绘技术股测绘内业人员要求: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测绘科学与技术类、地理科学类、土地资源管理类专业。

  
2.能熟练操作CAD、南方CASS、arcgis等软件。

  
3.有测绘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四)岗位4信息技术股图形数据处理工作人员要求: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测绘科学与技术类、地理科学类专业。

  
2.能熟练操作CAD、南方CASS、arcgis等软件。

  
(五)岗位5综合股城市规划管理相关工作人员要求:

  
1.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城乡规划类专业、城市规划类专业、交通道路类专业。

  
2.能熟练操作CAD或南方CASS软件、Office或Wps相关办公软件。

  
3.有规划建设行政审批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年龄可放宽至45岁。

  
(六)岗位6综合股执法监察相关工作人员要求: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地理信息类专业。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0年9月30日——10月31日。

  
(二)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采取通过电子邮箱上传报名材料方式进行。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并有意愿应聘的人员,按要求填写《个人简历表》(见附件)。

  
2、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及身份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如果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必须提交相关材料。

  
缺少以上材料者视为不合格,不予接收简历。

  
发送简历时邮件主题格式必须为:姓名+拟报岗位,否则不予接收简历,请勿使用qq邮件中转站方式发送。

  
报名邮箱:dcchzx@163.com

  
咨询电话:0773-5585610

  
现场咨询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世纪东路4号国土大厦410室

  
四、录用程序

  
1.考试

  
由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地产测绘中心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面试时间安排:以电话通知为准。

  
3.体检

  
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政审考察

  
由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地产测绘中心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核情况综合酝酿确定录用人选,有犯罪前科人员不予录用,并由用人单位依据相关规定精神,在试用期满合格后,决定办理入职手续。

  
五、待遇

  
工资: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地产测绘中心编外人员全日制专科2100元/月,本科2200元/月;测绘科学与技术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全日制专科2300元/月,本科2500元/月;均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绩效:按临桂区绩效办文件及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地产测绘中心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发放。

  
附件:个人简历表

  


桂林市临桂区地产测绘中心

  


2020年9月30日

  

广西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招聘公告

  桂林市人民医院2020年度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度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本次招聘共:6个职位计划招聘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2020年度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仍在处罚期内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3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3月31日至2002年3月31日期间出生)。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程序

  
2020年度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桂林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4月9日-4月16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2020年度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4月9日-4月16日(共5个工作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逾期不接收报名。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文明路12号,桂林市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办公楼7楼702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2825758。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2020年度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贴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毕业证、、身份证、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专科进修证、工作岗位证明、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各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桂林市人民医院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2020年度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考核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人民医院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确定

  
直接考核人选的确定: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人员,按招聘单位面试考核分、技术职称及取得年限、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等考核评分细则的内容计算总分并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选。评分细则详见附件3。如出现总分同分的情况,依次以面试成绩、技术职称分及取得年限分、学历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分逐项比对得分高者确定直接考核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考察组成员3到5人。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考察组成员签名,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核细则评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桂林市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根据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考核细则评分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医院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桂林人民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将拟聘人员信息报主管部门。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自到聘用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招聘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2020年度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各部门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 和《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等有关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招聘单位必须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加大监督力度。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核对。

  
本《公告》由桂林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人民医院人事科0773-2825758

  

  

  
附件1:2020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职位表

  
附件2:桂林市人民医院2020年度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桂林市人民医院2020年度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评分细则

  
附件4: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版

  


桂林市人民医院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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