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委政法委招聘公告

  北海市海城区委政法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海城区委政法委行政辅助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行政辅助岗位人员2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以面试方式进行。具体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无私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语言文学、行政管理、新闻传播等相关专业优先,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熟悉日常办公软件使用,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具有党建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应聘:

  1.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等受到处罚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各种类型控制数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3月27日;

  2.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荣誉证书、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等相关材料打包发送到邮箱:3034959000@163.com,联系电话:0779-3034959。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在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过程中,凡具有不得应聘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核通过后海城区委政法委将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与地点。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当天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以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四)考察

  应聘人员面试通过后,按程序开展考察。

  (五)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解除。

  五、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工资待遇

  按照《北海市海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行政辅助岗位5万元/年,上述待遇均含“五险一金”。试用期两个月。

  六、注意事项

  (一)有关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可在海城区委政法委微信公众号、海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可电话咨询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联系电话:0779-3034959。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凡多次通知无应答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须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提交材料虚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海城区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广西北海市银海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员50人公告

  

北海市银海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员的公告

  消防救援队伍是一支由习总亲自授旗的国家队,肩负着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的神圣使命。由于消防工作责任重大,任务繁重,为有效缓解当前力量不足的情况,提高银海区的抗御火灾能力,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员。

  一、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政府专职消防员50名(含战斗员、驾驶员),限男性;

  2、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消防事业,自愿从事消防工作,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到35周岁之间(伍退出人员不限),身高不低于1.62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裸眼视力不低于4.8,身体健康,体形端正;

  4、退役军人、持B2以上驾驶证、体育专业或企业工作者优先录用,年龄可适当放宽。

  5、驾驶员岗位除具备上述2、3项基本条件外,驾驶员岗位应持有B2以上驾驶证。

  二、工资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学历岗位薪级工资制度(高中、中专学历工资3880元/月起、大专学历工资4077元/月起、本科学历工资4480元/月起),最高岗位为管理一级(岗位薪级工资6376元/月起),每月未休假人员享有执勤补助及加分相应工资补贴,每年享有增长绩效且每年递增(工勤岗位50-100元、管理岗位70-100元),免费提供被装、食宿,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24小时工作制度,月均轮休八天,每年享受规定的带薪休假及身体健康体检。北海市银海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扣缴。

  2、工作表现优秀者可被任命为正副班长、驾驶员等岗位,可晋升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级相关干部岗位(正副站长、正副指导员、站长助理)并享受该岗位相应的岗位薪级工资待遇,还可推荐入党团、免费学习驾驶技术等。

  3、退伍军人及从事过企业员的通过入职考核合格,可套改相应岗位薪级享受相应的岗位薪级工资待遇;体育专业类特殊人才均优先提拔晋升管理级骨干等。且今后补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务职级序列内消防员时,优先从政府专职消防员中选拔,并根据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时间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

  4、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符合条件的可通过考试录用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开始(长期招聘),上午:8时-12时,下午:15时-18时。(周末休息不受理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不限。)

  2、招聘咨询热线:0779-3217119。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北海市银海区消防救援大队办公楼2楼综合办公室(北海市银海区金海岸大道以北、拉萨路以东)。

  4、报名方式。一是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应携带《北海市银海区消防救援大队报名表》《北海市银海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审表》,身份证、毕业证()、各类资格和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有就带没有不用带),免冠彩照2张。二是网上报名方式,将《北海市银海区消防救援大队报名表》《北海市银海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审表》、身份证、毕业证()、各类资格和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电子文件投递至邮箱:2503359167@qq.com。

  (二)政审及体检: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由个人携带政审表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盖章;政审合格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体检费用先自行垫付,待正式入职后给予报销)。

  (三)体能测试:由北海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实施,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持B2以上驾照人员须加试驾驶技术实操。

  (四)培训:培训后进行相应考核,培训期为试用期工资标准为正式期工资的80%(培训期间的服装被装费用先自行垫付,待正式入职后给予报销)。

  附件1:北海市银海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员及文员报名表.doc

  附件2:北海市银海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员及文员政审表.doc

  

北海市银海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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