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平果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工作中心招聘公告

  平果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工作中心关于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的公告

  

  为客观、公正做好我中心单位自聘人员的招聘工作,择优聘用,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主要职责:协助办公室完成核心工作以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招聘要求及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要求及条件

  1.具有良好的素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拥护党和国家现行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基层工作;

  2.吃苦耐劳,服从安排,作风踏实,责任心强;

  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办公室工作经验或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

  4.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胜任聘用岗位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0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5:30—18∶00)。

  (二)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地点:平果市行政大楼三楼附属楼C308,

  联系电话:0776-5669331

  (四)报名材料:

  提交《平果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工作中心编外聘用人员应聘报名表》、《个人基本情况表》;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及各种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

  (五)资格审核:

  由平果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工作中心办公室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进行面试。

  (六)面试时间及范围

  1.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

  3.面试时间:待定(以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工作中心通知为准)

  4.面试地点:平果市行政大楼三楼附属楼C304会议室。

  5.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经工作人员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考场。

  四、签订聘用合同

  单位自聘的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实行聘用制。面试合格者进行为期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并与平果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工作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动态管理。进行年度考核,对年度工作胜任的予以续聘。对年度工作不称职、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参照《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政规〔2018〕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体检人员,结果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人员公示。拟聘用人员要求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将人员名单在平果市人民政府网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条件方可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0776-5669331

  附件1:平果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工作中心编外人员应聘报名表.xlsx

  附件2:个人基本情况表.doc

  

平果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工作中心

  

2022年12月15日

  

  

      


    广西平果市海城乡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平果市海城乡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为加强海城乡党建工作力量,经乡党委、乡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作为党建工作组织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平果市海城乡党建工作组织员1名。

      二、招聘要求和条件

      1.具有良好的素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拥护党和国家现行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安排;

      3.能吃苦耐劳,作风踏实,责任心强;

      4.性别不限;

      5.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6.中员或预备党员;

      7.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8.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胜任聘用岗位工作;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三、聘用人员的管理

      本次招聘按《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政规〔2018〕2号)执行,实行聘用制,合格者与平果市海城乡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实行动态管理。进行年度考核,对年度工作胜任的予以续聘。对年度工作不称职、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四、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政规〔2018〕2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

      (三)报名地点:平果市海城乡党建办,联系电话:0776-3082705。报名表投递邮件地址:hchxf26@163.com.

      (四)报名材料及要求:

      1、填写《平果市海城乡人民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应聘报名表》。

      2、提交材料:本人毕业证、身份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五)资格审核:

      由平果市海城乡人民政府党建办公室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进行面试。

      (六)面试时间及范围

      1、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

      3、面试时间:待定(以平果市海城乡党建站通知为准)。

      4、面试地点:待定(以平果市海城乡党建站通知为准)。

      5、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经工作人员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考场。

      六、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体检人员,结果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审批与聘用

      人员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果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前拟聘用人员需提供:计生证明、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被聘用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聘用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对象进行年度考核,并报主管部门备案。聘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续聘或解聘;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由聘用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解聘。

      八、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条件方可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王俊琴 17878659663

      郑 苗 18778689276

      平果市海城乡党建办 0776-3082705

      附件:平果市海城乡人民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应聘报名表.xls

      

    平果市海城乡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2日

      

      

        


      广西平果市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招聘公告

        

        平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平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劳动监察大队编外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平果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协管员。

        二、招聘要求和条件

        1.具有良好的素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拥护党和国家现行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安排;

        3.能吃苦耐劳,作风踏实,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熟练掌握WORD、EXCLE等办公软件,熟悉办公室工作或有窗口服务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5.年龄在 20 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1年6月3日- 1986年6月3日之间出生);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胜任聘用岗位工作;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

        本次招聘按《平果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政规〔2018〕2号)有关执行,实行聘用制,合格者与平果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实行动态管理。进行年度考核,对年度工作胜任的予以续聘。对年度工作不称职、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政规〔2018〕2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4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地点:平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776-5821426。

        (四)报名材料及要求:

        1.填写《平果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编外聘用人员应聘报名表》。

        2.提交材料:

        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计生证明、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各种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五)资格审核:

        由平果市人社局办公室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进行面试。

        (六)面试时间及范围

        1.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

        3.面试时间:待定(以市人社局办公室通知为准)

        4.面试地点:平果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5.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经工作人员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考场。

        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体检人员,结果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审批与聘用

        人员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果市人民政府网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聘用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对象进行年度考核,并报主管部门备案。聘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续聘或解聘;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由聘用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解聘。

        九、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条件方可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0776-5821426(平果市人社局办公室)

        附件:平果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编外聘用人员应聘报名表.xls

        

      平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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