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玉林市玉州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南宁师范大学专场)公告

  

2023年玉州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南宁师范大学专场)公告

  为适应玉州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充实我区教师队伍,根据有关规定,我区定于2023年3月3日在南宁师范大学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举行专场招聘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共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岗位及人数

  使用事业编制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详见《2023年玉州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南宁师范大学专场)》(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及2021-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3日至2005年3月3日期间出生)。

  择业期(2021、202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这里的“落实工作单位”是指毕业后曾经或当前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或在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工作且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已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且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权利。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5.须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并且该学历学位的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持有学校盖章的《学业成绩表》报名应聘,但在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学历、书。

  6.具有相应的。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2023届毕业生,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专业课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中学、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如被聘用,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

  7.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的相关条件详见《2023年玉州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南宁师范大学专场)》(附件1)。

  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报名前注意核对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本人所持专业必须要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才能符合报考条件。本人所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3)中没收录的,必须现场提供所学专业内容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

  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专业设置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进行核对。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3月3日(星期五)上午9:00

  地点: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

  四、现场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为现场招聘。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同时与招聘单位人员现场面谈,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签约。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3月3日上午9:00-12:30。

  地点: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文星楼

  2.现场接受应聘报名。在招聘现场接受咨询、报名。

  3.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最多只能报考一个岗位。(2)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3)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的报考信息(尤其是学历、专业、毕业时间、教师资格、简历等信息),并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如报考者填报的信息不完整、错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影响作出资格审查结论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报考者自负;(4)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4.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谈。招聘工作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毕业时间、资格证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反馈给应聘人员。同时与应聘人员进行面谈。

  5.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请将原件及复印件分别按以下顺序叠放):

  (1)2023年玉州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下载填写打印后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验讫后留复印件;

  (3)在校学习成绩单(可复印或电子版打印),留复印件。如无法提供成绩单,可提供与学习成绩相关的材料;

  (4)学历证、,验讫后留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验讫后留复印件;

  (5)个人所获得的奖项、发表的论文、著作以及其他与学习、工作相关的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校团委/学生会/社团聘书等,留复印件;

  (6)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成绩证明材料,验讫后留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验讫后留复印件;

  (8)能证明其能力水平和特长的其他材料,留复印件;

  (9)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2022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个人未就业承诺书(详见附件4),未能按时按要求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6.报名程序

  ①找到相应报考岗位的工作组。

  ②给工作组人员审核材料。

  ③工作组审核通过后,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相关信息。

  ④扫描二维码(见现场)登录报名小程序填写《2023年玉州

  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按提示规范填写,并于2023年3月3日13:00前提交才能算报名成功。

  ⑤扫描二维码进入招聘钉钉群(报考者须提前在手机上安装好“钉钉”聊天应用程序,相关应用程序可在手机“应用市场”上下载)。

  7.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照通知参加笔试、面试。

  (二)笔试

  本次教师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开考比例

  (1)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不超过1:30的,全部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2)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超过1:30的,该岗位的考生需先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6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3)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需要急需在当年补充人员的紧缺专业岗位,须写明理由报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2.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报名现场及招聘钉钉群另行通知,请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密切关注招聘钉钉群的通知。

  3.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分值50分,考试时长为4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法和德育工作等方面的知识水平和应用能力。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2023年玉州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考试用具。

  4.笔试结束后,在招聘场地张贴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在招聘钉钉群公布)。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对面试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试讲时间为7分钟。试讲内容由考生自行准备。主要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和教学思路及设想、教学过程展示等能力进行现场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注意事项:试讲采用传统模式,不得使用课件等现代化辅助教具。除体育、音乐、美术等学科考生可自备哨子、球类、简便乐器、画板等教具外,考生一律不得携带教材、教案(或教学设计)等物品进入考场。

  1.确定面试人选

  需要进行笔试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1:30的,全部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为3月4日,具体时间地点在招聘群另行通知。报考人员超过通知时间未到达的考生不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3.面试要求及纪律

  (1)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考生不得穿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3)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在抽签前要主动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设备关闭电源后,连同提包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严禁将手机、手表、手环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带至候考室座位、面试考场内。如有违反,给予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处理;

  (4)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报考职位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10分处理;

  (5)参加面试考生的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6)面试期间,面试对象需遵守考试纪律。违纪者将被取消面试成绩;

  (7)面试结束后,面试人选离开考场区域,不得返回候考室。

  4.面试结束后,在招聘场地张贴公布面试成绩(同时在招聘钉钉群公布)。

  5.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最终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不足1:2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2的,按如下办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下(含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确定为拟聘人选。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2以下(不含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

  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确定为拟聘人选。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达到1:2以上的(含1:2),不设面试合格分数线。

  6.面试成绩同分处理办法:依次以学历高低、笔试成绩、师范类专业、优秀毕业生、政府奖学金、中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及分数等顺序优先确定人选,如还不能确定的,则进行第二次面试。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最终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后,与应聘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签订了就业三方协议书的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持毕业证、、(三证缺一不可)到玉林市玉州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经核验上述证件不齐全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和聘用及有关待遇

  (一)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最终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发布体检及考察公告

  由玉州区教育局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公告内容包括人选名单、体检时间、地点、体检注意事项及考察办法。

  (三)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玉州区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玉州区教育局负责。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面试合格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通知递补人员,不再发布递补公告。

  (五)公示和审批

  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及待遇

  通过审批后,由玉州区人社局下发同意聘用文件,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用人单位凭玉州区人社局的聘用文件到玉州区委编办办理入编手续,聘用人员执行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报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八、招聘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0775—2294166(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九、特别声明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咨询电话:

  玉州区教育局人事股 0775-2809060

  附件1:2023年玉州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南宁师范大学专场).xls:

  附件2:2023年玉州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附件4:2021、2022年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doc

  

玉林市玉州区教育局

  

2023年2月23日

2023年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招聘公告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创办于1965年,是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是目前全国仅有的3所开展质量技术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之一。目前校址在南宁市龙亭路8号。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报考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0日至2005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dglj.gxzf.gov.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 - 2023年11月9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录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公开招聘平台(网址:https://gxzlgc.gkzpfw.com)报名,不接受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阶段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时间内,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注意事项: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3.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并在确认报名前在线签署承诺书。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应聘人员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资格审查

  我校将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两项考试,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均由我校统一组织。

  1.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发布通知。

  (2)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有关知识、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基础知识等,分值为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不设合格分数线。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5)个别职位因报名人数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进人的(符合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相关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者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我校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时到指定地点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交工作人员审核,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当天公布。面试考官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组成。

  注意事项: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如出现总成绩并列者,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范围。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时,并列人员均进入综合考核环节,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考核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组织实施。考核组对考核人选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学校应当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统一组织,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执行。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批准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0771-5900962。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0771-5900886(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纪检监察室)

  七、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本次录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二)报考规则参考公务员考录管理,报考人员出现《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组织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134号)所附《中央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操作规程(试行)》中关于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

  

  

202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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