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北海合浦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59人公告

  

2023年合浦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县医疗卫生单位用人需求,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合浦县引进紧缺人才暂行办法>和<合浦县紧缺人才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合办发〔2016〕1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合浦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合办发〔2017〕4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59名医疗卫生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引进编内高层次、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人才共59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相应学位,并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资格;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同意材料);

  6.国外学历、学位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证明的,可视为具有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不出具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认其具备任何合格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

  7.18周岁以上,本科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1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8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8日以后出生),副高职称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8日以后出生),正高职称50周岁以下(1972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8.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书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盖章的学历证明,但在2023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所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9.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被开除党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人员;

  6.合浦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各种类型控制数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从2023年7月18日起,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信息将在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pu.gov.cn/)上发布,报考人员可自行查阅并下载相关报名材料。报考岗位的专业设置及分类,可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以下简称附件3)或致电合浦县卫生健康局咨询。

  2.报名方式和时间:网络报名,从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5日18:00止。

  3.报考人员需填写《2023年合浦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附件2),上传本人电子近期照片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等报名材料制作成PDF文档一起压缩后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hp7285226@163.com(文件命名:姓名+报考岗位)。

  每位报考人员仅限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一致。考生报考期间应保持手机通畅,以便及时接收考试信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接到招聘主管部门反馈后可改报岗位。

  4.资格审核

  (1)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以电话反馈。报考人员收到电话反馈后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对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发放考试通知书,现场进行笔试和面试。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7月29日上午8:00-10:00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合浦县廉州镇第八小学尚德楼(廉州镇东阳路66号)

  (2)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职考生报考建议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组织考试

  1.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总成绩。

  2.笔试

  (1)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笔试、面试;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相关执业医师资格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范围及分值:医疗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3)笔试开考比例不受招聘岗位计划引进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限制;

  (4)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当场划定。

  3.面试

  (1)同一招聘岗位引进人数与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超过1:3比例的,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计划引进人数与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为面试人选。直接面试的考生,不受招聘岗位引进人数与面试人选1:3比例限制,全部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认为拟考察人选。面试时达不到招聘单位岗位计划引进人数与面试人选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同一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三)考察

  1.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引进人数与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拟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含有免笔试的人员),则当天另行加试,加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考察人选。

  2.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也可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1)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考察。

  (2)对考察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3)根据考察情况,由招聘主管部门确定拟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严格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应从本场招聘考试中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本场考试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福利待遇

  在享受目前合浦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同等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基础上,对符合规定的给予相应安家住房补贴、生活补贴等优惠政策。

  五、相关事项

  本次招聘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合浦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如期按程序完成招聘或聘用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公告未尽事宜,可致电合浦县卫生健康局咨询,联系电话:0779-7285226。

  附件1:2023年合浦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2023年合浦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docx

  

合浦县委组织部合浦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浦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18日

  

2023年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招聘公告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创办于1965年,是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是目前全国仅有的3所开展质量技术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之一。目前校址在南宁市龙亭路8号。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报考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0日至2005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dglj.gxzf.gov.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 - 2023年11月9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录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公开招聘平台(网址:https://gxzlgc.gkzpfw.com)报名,不接受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阶段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时间内,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注意事项: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3.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并在确认报名前在线签署承诺书。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应聘人员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资格审查

  我校将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两项考试,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均由我校统一组织。

  1.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发布通知。

  (2)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有关知识、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基础知识等,分值为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不设合格分数线。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5)个别职位因报名人数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进人的(符合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相关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者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我校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时到指定地点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交工作人员审核,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当天公布。面试考官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组成。

  注意事项: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如出现总成绩并列者,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范围。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时,并列人员均进入综合考核环节,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考核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组织实施。考核组对考核人选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学校应当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统一组织,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执行。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批准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0771-5900962。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0771-5900886(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纪检监察室)

  七、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本次录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二)报考规则参考公务员考录管理,报考人员出现《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组织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134号)所附《中央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操作规程(试行)》中关于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

  

  

202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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