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引进公告

  来宾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引进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公告

  

  为充实干部队伍力量,提升单位专业技术综合水平,助推我市数字化信息化快速发展,根据《来宾市2021年度市本级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第一批)》(来人才发〔2021〕2号)和《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来政办发〔2019〕43号),结合我单位实际,决定引进2名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情况

  所引进人才纳入来宾市信息中心编制。来宾市信息中心系来宾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管理的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引进岗位情况

  引进的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来宾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方式

  按照来宾市2021年度市本级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第一批),面向全国以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考核引进专业人才,所引进人才进入事业编制,纳入来宾市引进人才库管理。

  四、引进条件及程序

  (一)引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台港澳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 〔2017〕863号) 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 〔2017〕259号) 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28日—2003年12月27日期间出生);

  3.有关学历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来宾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计划表》;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2)现役军人;(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6)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程序

  1.发布公告。发布人才引进公告,并在广西来宾人才网及本局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报名。有意者需于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月15日通过网上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来宾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引进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和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扫描件及近两年工作总结,并将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压缩包命名为:姓名+引进人才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网上报名电子邮箱:lbsxxzx@126.com。

  3.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提出审查意见,确定通过资格初审名单。

  4.笔试面试。如果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0:1的(即通过资格初审人数≦20人),则直接将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确定为进入面试对象。如果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大于10:1的(即通过资格初审人数>20人),报考人员需参加由本单位组织的业务知识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广西来宾人才网及本局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通知;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对象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即确定笔试成绩前10名为面试对象)。笔试成绩、面试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广西来宾人才网及本局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通知。实施面试前,将进行资格条件现场复审,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将按面试成绩(如有笔试,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门槛的依据)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计划数与纳入考核对象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

  5.考核。成立考核组,对考核对象在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廉洁自律、专业知识与特长、研究能力、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并查阅其有关档案材料。根据考核情况,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为拟引进对象。

  6.体检。组织拟引进对象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引进对象承担。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的,将结合工作需要酌情从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人选进入考核、体检程序。

  7.公示。对于体检合格者,将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广西来宾人才网及本局网站、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收到对拟引进人员有异议的,将根据异议线索进行核实复查;所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8.聘用。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查后不影响聘用的,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同意后,按有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9.备案。引才结果及计划使用情况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其他

  所引进人才享受事业单位相关工资福利待遇政策,同时按《来宾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和开发实施办法》(来发〔2014〕25号)《来宾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来人才发〔2018〕7号)和《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来人才发〔2019〕10号)文件精神,享受来宾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并履行来宾市人才引进政策相应义务。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四楼D05室;联系电话:0772-4276559。

  附件1:来宾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在发展局紧缺急需专 业人才引进计划表.docx

  附件2:来宾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在发展局引进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报名表.docx

  

来宾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在发展局

  

2021年12月27日

  

广西来宾市委部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宾市委部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宾市统一战线综合协调中心是来宾市委部所属的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公开商调1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商调岗位及人数

  来宾市统一战线综合协调中心专业技术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六级及以下职员)。

  二、商调对象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对象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职在编财政资金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职位要求的素质、工作能力、任职资历及任职资格条件。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其中调入专业技术岗位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

  3.专业不限,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经济、或统计、或会计、或档案、或思想工作、或新闻、或法律、或管理系列的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4.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5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商调人选:

  1.任职试用期、见习(试用)期、服务期未满年限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4.达不到当地干部调出的服务年限要求,不能正常调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商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任职试用期、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2年12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商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5日18:00止。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来宾市委部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可编辑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各1份);身份证、学历证书、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扫描件、个人近三年工作总结各1份。

  2.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报名。将以上材料打包并将打包文件命名为XXX商调材料,发送到来宾市委部办公室邮箱(lbstyzx@126.com)。

  (二)资格审查

  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来宾市委部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反馈给报名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商调工作全过程,报名者必须确保其商调资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商调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报名者个人承担。

  (三)面试

  经初审合格后,由来宾市委部组织进行集中面试,择优确定拟调人选考察对象。

  (四)考察

  由来宾市委部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严把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五)确定拟商调人选

  来宾市委部根据面试和考察综合情况,确定拟商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

  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

  本次公开商调工作由来宾市委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委部办公室联系。联系人:何睿祖,联系电话:0772—4278099,0772—4278095。

  附件:来宾市委部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2.12.15.docx

  

来宾市委部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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