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政局招聘4人公告

  南宁市青秀区民政局外聘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青秀区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序号

  

岗位

  

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

  

其他要求

  

1

  

综合岗位

  

4

  

中国汉语言文学及秘书类、法学类、社会学类、计算机网络与应用类

  

本科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热爱民政事业,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年龄18周岁以上(2001年8月3日前出生),其中男性45岁以下(1975年8月3日之后出生),女性40岁以下(1979年8月3日之后出生)。

  
(三)在同等条件下,中国党员、有从事过机关事业、教师、心理咨询、社会事务等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处于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4.违反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址

  
(1)时间:2020年8月3日—8月10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民政局办公室(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13楼1320室),咨询电话:0771-5826309,联系人:李源桂。

  
(3)方式:现场免费报名。

  
(二)资格审查

  
(1)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提供原件核验),有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同时提供。

  
(2)提交《南宁市青秀区民政局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现场报名填写或进入青秀区政务信息通知公告栏目查阅,下载填报报名登记表,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

  
(3)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三)笔试

  
采用闭卷形式,考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1:3比例,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考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南宁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若因体检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岗位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录用

  
从综合成绩、体检结果都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按规定报批后进行为期7天公示。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的,由青秀区民政局进行复查核实。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报批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工资:28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960元/月,绩效工资84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附件:

  
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南宁市青秀区民政局外聘人员报名表.docx

  


南宁市青秀区民政局

  


2020年8月3日

  

广西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员启事

  

  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启事

  为改善我院人员队伍结构,推进劳动人事仲裁工作的发展,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用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处理本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外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托处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指导市属五县一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专、兼职仲裁员培训工作;组织宣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法规,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说明

  员1名。

  员职责:1、配合仲裁员开庭、负责庭审记录;2、协助仲裁员接收送达文书和校对文书;3、录入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4、在立案窗口从事接待员工作,接收并初审材料,接受立案咨询和其他事务咨询。

  三、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未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或治安处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能吃苦耐劳;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三)自愿从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员工作一年以上;

  (四)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文字输入及文档编辑技能,具有一定文字组织能力和听力理解能力;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16日以后出生),如业务能力强的应聘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5月22日

  2.报名方法: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把以下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1.报名表(表上需粘贴电子照片);2.扫描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以及相关材料原件。邮箱地址:nnldzyzcy@126.com。

  (二)确定测试名单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计算机汉字输入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后,我院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测试。应聘人员务必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与实际不符者,取消测试资格。

  (三)应聘测试及面试

  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技能测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计算机汉字输入技能测试(测试应聘者计算机操作及文字录入技能)。测试合格者,我院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内容:院领导与应聘者面对面沟通交流,增进双方了解,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的匹配度。

  根据计算机汉字输入技能测试和面试谈话情况,综合考虑应聘者与岗位的匹配度,并征求应聘者意愿,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入职体检。

  (五)签约

  我院与体检合格者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根据南宁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有关规定,聘用制员月工资为3077元(含社会保险费、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应承担部分)。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人:覃赞清 电话:5679471)

  附件: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招聘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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