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忻城融媒体中心招聘公告

  忻城县融媒体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我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忻城县融媒体中心记者1名,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优良;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良好;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学历,新闻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相关专业,有新闻行业从业经验的可放宽专业要求。文字写作功底扎实、熟练操作电脑、熟练使用新闻素材采编设备。

  
(五)勤劳肯干,能够吃苦耐劳。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4月19日;

  
2.报名要求:报名时提供报名表一份;身份证、学历证,以及能证明本人主要业绩的证书等复印件一份。同时核验以上所需证件原件。

  
3.报名方式和地点:直接带报名所需材料及证件到忻城县融媒体中心报名。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忻城县融媒体中心邮箱:xcrmt5511700@163.com。

  
4.联系人:玉唯秋;联系电话:0772-5511700。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待遇

  
招聘人员待遇:试用期一个月,期间不计待遇,个人食宿自理。试用期满一个月后评定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期间个人食宿自理,工资待遇:记者每月2500元,工作人员每月1450元。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缴纳部分全部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出差按规定补助。

  
本简章由忻城县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忻城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忻城县融媒体中心

  


2020年4月10日

  

广西来宾忻城县农业农村局2023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6人

  

  根据工作需要,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忻城县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人,其中,后勤2人,一般工作人员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附件1《忻城县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要求: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相关专技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4.报名地点:忻城县农业农村局三楼党建人事股办公室(忻城县城关镇范团村廉租房小区前忻城县农业农村局办公楼)。

  联系人:潘** 电话:0772-5511446。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待遇

  招聘人员待遇:后勤月工资标准为1450元,一般工作人员月工资标准为2000元。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出差按规定补助。

  五、附则

  (一)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简章由忻城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忻城县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

  

忻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30日

广西来宾忻城县司法局招聘公告

  忻城县司法局2022年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忻城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编外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行政拘留、强制戒毒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至6月1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忻城县司法局组织人事培训股(地址:忻城县城南新区壮乡路司法局大院),联系电话:0772-5515528。

  (四)报名材料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以及《忻城县司法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材料实行现场审核。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招聘程序

  报名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笔试、面试、体检,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优先录用。

  笔试、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资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待遇: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每月2600元(不含五险),不统一安排食宿,差旅按在职人员规定给予报销。

  (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正常发放工资。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

  七、附则

  (一)凡在报名、笔试、面试和体检、考核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简章由忻城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忻城县司法局

  

2022年6月6日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广西来宾忻城县司法局2023招聘编外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忻城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红渡司法所文职岗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一定法律基础及写作水平。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行政拘留、强制戒毒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8月2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忻城县司法局组织人事培训股(地址:忻城县城南新区壮乡路司法局大院),联系电话:0772-5515528。

      (四)报名材料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忻城县司法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材料实行现场审核。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招聘程序

      报名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笔试、面试、体检,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优先录用。

      笔试、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资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待遇: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每月2500元(不含五险),不统一安排食宿,差旅按在职人员规定给予报销。

      (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正常发放工资。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

      七、附则

      (一)凡在报名、笔试、面试和体检、考核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简章由忻城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忻城县司法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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