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来宾市忻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简章

  忻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编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忻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编外)。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7.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或大专以上学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行政拘留、强制戒毒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7日。

  2.报名要求:报名时提供报名表一份、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资格证、能证明本人主要业绩的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方式和地点:

  线上报名。将报名材料扫描电子版通过邮箱发送至忻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邮箱:xchq5516433@163.com。

  现场报名。将报名材料复印件交到地址:广西来宾市忻城县芝州一路009号县府大院内,忻城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忻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邮箱:xchq5516433@163.com。

  4.联系人: 田王晖, 联系电话:0772-5516433。

  5.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电话通知参加笔试。

  五、笔试+面试

  招聘采取现场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公文写作能力。

  六、聘用

  通过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应聘人员提供近期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费用自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待遇

  (一)招聘人员待遇:聘用期间工资待遇2000元/月,出差按规定补助,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正常发放工资。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凡在报名、笔试+面试和体检、考核审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忻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忻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12月30日

  

  

      


    2022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2年中国党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1名专职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擅长视频文案制作拍摄、H5等专业技能。同等条件下,具有新闻媒体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优先。

      (七)持有C1及以上驾照有两年安全驾驶经验者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4月25日-4月30日。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

      (三)面试:将在5月6日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到南宁市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31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双休。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扬,联系电话:0771-3290287。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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