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百色市凌云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21人公告

  凌云县2023年度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基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我县人才队伍结构,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名额

  招聘主要面向本科以上毕业生,具有专业对口的人员。计划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人,具体职位、名额及要求详见附表。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本次招聘主要面向本科以上毕业生,具有专业对口的人员。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三)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四)热爱当地乡(镇)基层工作,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条件。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毕业生须在2023年2月18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2023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招聘,但在考核时须提供合格学历、书等原件,否则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六)报考人员应具备的专业,以招聘公告的《凌云县2023年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设置专业为准。

  (七)具有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报考条件以招聘公告《凌云县2023年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的有关规定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报名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二)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三)现役军人。

  (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5年的;

  (五)各级各类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2月1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为1987年2月18日至2005年2月18日期间出生)。聘用后,在本岗位服务最低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确定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具体岗位信息及岗位要求见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附后)。

  具体程序及要求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百色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的,可直接与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776-7612101)。

  (二)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以登录百色人才网(http://bs.gxrc.com/)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776-7612101)。

  (三)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本次报名免费。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8日(9:00-16:00)

  报名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全区春季人才交流大会)

  其他“双选会”场次的时间地点视考生报名情况待定,考生可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776-7612101。

  2.报名手续

  (1)应届毕业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个人简历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2)往届毕业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个人简历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3)本人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否则后果自负。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身份证、等)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取消其报名资格,责任由考生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相应责任。

  (四)资格审查。

  由报名资格审查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不予审查通过,由工作人员及时反馈考生说明情况,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不允许再更改报考岗位。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将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

  

(1)免笔试

  

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不超过1∶3的岗位,以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超过1∶3但不超过40人(当天可完成面试人数)的岗位可免笔试。

  

(2)笔试

  

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超过1∶3且超过40人的岗位须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待定,具体以笔试通知安排的时间为准。

  3.笔试地点:待定,具体以笔试通知安排的地点为准。

  4.笔试实施单位:面试由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5.笔试命题与阅卷: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负责笔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

  6.笔试成绩的应用:对于笔试开考的岗位,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多人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人选范围。笔试不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仅作为是否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并作为是否进入考察环节的依据。

  (六)面试

  面试由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题目由自治区考试中心命题。

  1.面试范围人选

  (1)参加笔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范围。最后一名出现多人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人选范围。

  (2)免笔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均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3)对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经报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的可降低开考比例。

  2.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结束后,由面试实施单位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时间、地点以及面试相关事宜。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面试实施单位通过百色人才网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公布面试人选名单。

  面试实施单位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时间、地点以及面试相关事宜。

  3.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供全部报名所需原件,如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等证件原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面试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如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应聘人员无法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或者提供的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招聘工作小组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资格审查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时间:待定,具体以面试通知安排的时间为准。

  5.面试地点:待定,具体以面试通知安排的地点为准。

  6.面试实施

  面试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面试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从各县具有2年以上从事的面试工作经验的人员中选派,考场考官每组7人,全部由外县考官担任。

  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扣减面试成绩3-5分。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岗位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此类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实施单位在面试结束当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工作一天之内完成。

  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评分表”按测评要素顺序依次取该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综合平均数进行评分,直至区分出考生的最后得分,得分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各要素均相同以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考核人选。入围体检的人选由体检实施单位在百色人才网上公布。入围体检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应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实施体检和考核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经体检合格,并按招考职位等额确定的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着重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组至少由2名人员组成,考核组对考核对象的考核,要求到考生所工作的单位、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了解情况,必须走访考察对象情况的单位领导、同事、邻里、居委会、村委会等。对考核对象的考核原则要找7人以上个别谈话了解,准确把握考核对象表现情况。考核中均应查阅考生档案,由所在单位、居委或村委出具鉴定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因考核不合格出现报考职位缺额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面试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核。

  体检和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八)审批和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面试成绩、体检与考核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百色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审核,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或上报的审核材料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公示和审批聘用时间:待定。

  五、招聘资料存档

  公开招聘工作完成后,在办理增人手续前,将招聘组织实施过程的相关材料按规定整理归档备查。

  六、工作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与聘用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报名、面试、考核、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五)诚信管理

  对有以下情形的,将记入诚信档案,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防疫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活动纪律和疫情防控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等必要情况下按要求摘口罩外,进出活动现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二)如疫情防控形势发生变化,将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适时调整招聘活动相关安排,以具体相关通知为准。

  八、其他事宜

  (一)专项招聘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接受县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监督电话:0776-7612046。

  (二)凡涉及本次专项招聘重大事项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超出本级处置权限的,报此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公告由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6-7612101

  

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5日

  附件1:凌云县2023年度乡(镇)事位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2).xls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2023年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招聘公告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创办于1965年,是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是目前全国仅有的3所开展质量技术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之一。目前校址在南宁市龙亭路8号。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报考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0日至2005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dglj.gxzf.gov.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 - 2023年11月9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录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公开招聘平台(网址:https://gxzlgc.gkzpfw.com)报名,不接受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阶段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时间内,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注意事项: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3.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并在确认报名前在线签署承诺书。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应聘人员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资格审查

  我校将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两项考试,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均由我校统一组织。

  1.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发布通知。

  (2)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有关知识、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基础知识等,分值为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不设合格分数线。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5)个别职位因报名人数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进人的(符合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相关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者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我校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时到指定地点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交工作人员审核,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当天公布。面试考官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组成。

  注意事项: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如出现总成绩并列者,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范围。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时,并列人员均进入综合考核环节,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考核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组织实施。考核组对考核人选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学校应当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统一组织,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执行。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批准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0771-5900962。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0771-5900886(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纪检监察室)

  七、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本次录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二)报考规则参考公务员考录管理,报考人员出现《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组织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134号)所附《中央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操作规程(试行)》中关于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

  

  

2023年10月29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