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商务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钦州市商务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
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和道德素质;
2.具备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35周岁;
4.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男女不限,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能招聘为工作人员等情形的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二)招聘岗位
1.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主要负责文秘、会务、政务信息等工作,起草综合性材料及领导重要讲话,承担商务工作宣传及信息报送等。
2.区域合作科工作人员1名,主要负责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做好外资统计和综合分析,组织人员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做好开放合作体制改革工作等。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至5月25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表发至邮箱:qzswj0777@163.com。
(三)考试:由我局统一组织笔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
(四)聘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四、薪资待遇
1.本次招聘的人员月薪:3600-5600元(含单位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大病救助险),具体视能力定级,属于专业人才的,薪酬待遇面议;
2.按规定为员工定期开展健康体检;
3.周末双休,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4.钦州市外人员提供住宿;
5.享有春节、中秋节等重要传统节日的过节福利;
6.试用期满2个月后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五、其他
咨询电话:0777-2865669
工作地点:广西钦州市钦北区金华路新一中北面二级路南面钦州市商务局
广西钦州市北部湾大学人事处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处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科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金融类、经济类及财会类专业;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同等条件下,具有财务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中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2月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有意应聘者,于2020年3月6日(周五)下午17:30前,向人事处人事科提交以下电子材料(邮箱:bbwdxrsk 163.com,电子材料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应聘人事处工作人员-姓名-XX大学),待接到面试通知后,准备好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在面试时提交:
1.《北部湾大学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自荐书。自荐书须附学历、书复印件(2020年毕业的研究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论文及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在面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实。
(二)资格审查、面试考核
由人事处根据应聘者的材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人事处组织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以上未尽事宜,请咨询潘老师,联系电话:0777-2808023。
广西钦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公告
钦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钦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精通财会工作,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具有较好语言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聘用人员年龄原则上男性35岁以下,女性30岁以下。同等条件下,有机关部门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三、招聘方式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自行下载《钦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报名表》填写后,一并与个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钦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邮箱:qzsfzb@163.com。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4日。
四、招聘流程
由钦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参加面试。经测试合格后确定1:1的名额进入考核。未入围考核者,不再另行通知。
五、聘用方式及薪酬
(一)聘用方式: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体检合格后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行一年一签。试用期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聘用。
(二)薪酬待遇:按市财政局关于后勤人员经费补助相关规定执行。按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六、其他事宜
联系方式:钦州市钦南区人民路13号恒基广场a座12楼,联系电话:0777-3688083。
本公告由钦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钦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报名表.doc
钦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
广西钦州市交通运输局招聘公告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钦州市交通运输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岗位及人数
(一)钦州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工作人员1名;
(二)钦州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财务人员1名、养护科专业技术人员1名。
二、招聘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一)钦州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工作人员:协助负责干部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人事档案等工作。
(二)钦州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工作人员:
1.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文电、文件和综合性材料起草和审核、综合协调、宣传、机关后勤等工作。
2.财务人员:负责财务会计核算和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编制资金年度预算和资金年度筹措计划,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负责劳动工资等工作。配合做好公路水路建设和发展资金落实、检查、检查、上报服务工作。
3.养护科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开展全市公路、水路基础设施运行的安全监测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全市公路、水路数据库建设、养护领域信息采集录入及统计等相关工作。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严谨、严肃、保密”的原则。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的回避规定;
(四)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原则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至2003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要求如下:
1.市交通运输局人教科、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专业要求:汉语言文学、文秘、人力资源、公共管理、社会学、档案管理等相关专业。
2.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财务人员专业要求: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会计与统计核算等相关专业。
3.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养护科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要求:土木工程、交通工程、交通土建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等相关专业。
(六)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养护科专业技术人员需熟悉CAD应用。
(七)中员或具有交通建设行业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其中人教科工作人员须为中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被国家相关部委按照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机关事业单位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3日起至2021年10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要求:(1)报名表;(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4)本人近期小二寸蓝底证件照片和5寸生活照片各1张。
应聘者将以上报名材料(报名表、证件彩色扫描PDF格式、图片格式电子文档)发至钦州市交通运输局人教科邮箱:rjkbw@163.com。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经初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后,将电话通知应聘者持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不到场进行资格审查者视作放弃报名,报名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由钦州市交通运输局通知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入围人选到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五)政审考察。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计划生育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政审考察不通过的,取消招聘资格。
(六)公示。在钦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栏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不符合招聘条件、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首次签订合同聘用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满后,再次签订合同聘用3年。
六、薪酬待遇
基本工资按市交通运输局现行聘用人员标准2800元/月执行,试用期间月工资按同岗位人员标准80%计发。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从每月应发工资中代扣,单位应缴部门由单位负责。按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差旅补助及其他福利待遇按钦州市及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规定执行,如政策改变,按新政策执行。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手续费。
未尽事宜,请与钦州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联系。联系电话:0777-2189866、19977756576。
附件:钦州市交通运输局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附件-报名表)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