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地质调查院招聘18人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调查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调查院(以下简称广西地质调查院)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地矿局),为集科研与生产为一体的综合性正处级公益一类地勘事业单位。

  单位现况:本院主要负责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工作;开展地质勘查工艺、技术研究;开展地热调查评价及其他地质工作。现有在职职工249人,其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1人,高级职称76人,中级职称102人。本科以上学历占78%,博士4人,硕士74人。

  主要业绩、荣誉:自2002年至今,共完成地质勘查投入11.14亿元,取得一批地质勘查成果:新发现矿产地25处;探获大型矿床7处、中型矿床8处;提交一批矿产资源储量。荣获国土资源部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中国地质调查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地质科技二等奖1项;中国有色金属找矿成果奖二等奖3项、三等奖1项;自治区十大地质找矿成果、特别贡献奖,其中找矿成果一等奖4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7项等。荣获人力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系统西南抗旱找水打井工作先进集体、青藏高原地质理论创新与找矿重大突破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集体二等功;先后被中国地质调查局评为“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能力建设A级单位”“地质调查资料提交先进单位”等称号,2018年被评为广西地质勘查十强单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调查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素质好;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岗位条件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调查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六)本公告中高校毕业生包含2022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八)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与聘用: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或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六)现役军人;

  (七)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八)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

  (九)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十)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以及其他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延长报名时间等情形: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自治区地矿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和广西地质调查院网站(ddy.gxdkj.org.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成绩公布、考试通知、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自治区地矿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和广西地质调查院网站(ddy.gxdkj.org.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1日(3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北路21号自治区地矿局科技大楼16楼1614室(广西地质调查院人事科),可乘坐1、16、30、91、206、215路公共汽车到中医一附院公交站下车。

  机场出发路线:可乘坐机场大巴1号线到火车站转乘B19路公共汽车到中医一附院公交站下车,或转乘地铁1号线到麻村站再转乘B126、215路公共汽车到中医一附院公交站下车。

  南宁站出发路线:可乘坐B19路公共汽车到中医一附院公交站下车;或乘坐地铁1号线到民族广场站转乘30路公共汽车到中医一附院公交站下车。

  南宁东站出发路线:可乘坐B126、B27路公共汽车到中医一附院公交站下车。

  4.报考人员须携带下述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交材料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从本招聘公告附件下载打印的报考人员本人的报名登记表(A4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并在表中签名处亲笔签名(附件2)。

  (3)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和(国外硕士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报考岗位所要求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须加盖公章。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书面说明,经我院同意,可在考核前提供。考核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考核资格)(一份)。

  (6)报名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需提供社保证明、劳动合同等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7)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原件,并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资格审查以个人承诺为主,如若在其他环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聘用资格。

  (8)报名直接面试硕士岗位对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需提供研究方向佐证材料,毕业论文、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学校(学院)出具的证明均有效。其中,毕业论文可提供原件、学校(学院)或档案托管机构加盖与原件一致和公章后的复印件;公开发表的论文需要提供论文原件和论文封面、版权页、目录、内容页、该期刊在国家新闻出版署门户网站上查询截图复印件;学校(学院)出具的证明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9)报考人员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2张。

  (10)报名当日“广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个人信息截图复印件(一份)。

  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时,应主动出示“广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查验并接受体温测量。持“广西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方可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前7天内,完成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报名前1天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信息仍带“*”号的考生,还须提供报名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社区、隔离场所等出具的解除隔离纸质证明。

  如南宁市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出台了新的疫情防控政策与措施,从其最新规定。从南宁市外来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提前48小时向我单位所属的社区报备(电话:建园社区0771-5623356),并按社区的要求严格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时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口罩。

  (11)报考人员委托他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明确被委托人姓名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及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院将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以发送短信、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二)开考岗位确认和公布

  1.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可开考。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招聘时间安排或增加考试考核环节的,按规定程序进行核准后可以调整,调整后及时在自治区地矿局和广西地质调查院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并由本院通过电话告知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调整招聘岗位条件后原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进行二次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无需二次报名,报名方式不变。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延长报名时间的,按规定程序核准备案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自治区地矿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和广西地质调查院网站(ddy.gxdkj.org.cn)发布变更公告,并由本院通过电话告知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2.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较多的直接面试岗位须增加招聘环节。开考岗位确认后,对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在40名以上(含40名)的直接面试岗位(指同一岗位),须加试笔试,笔试结束后与其他直接面试岗位一同进入面试环节,不需缴纳考试费用。

  (三)笔试

  1.笔试公告

  笔试前,在自治区地矿局和广西地质调查院网站上发布笔试公告。公布需要笔试的岗位、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笔试公告发布日距笔试之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

  2.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前,考生须按要求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相关事宜:在笔试公告中公布。

  3.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按招聘岗位业务类型确定,同类岗位笔试科目相同,使用相同试卷。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两大部分组成,各部分所占分值比例为4:6。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限为180分钟。笔试岗位考试科目在笔试公告时对外公布。

  4.笔试时间和地点

  待定。具体见笔试公告。

  (四)面试

  1.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

  确认开考的岗位,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确认开考的增加笔试环节岗位,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在自治区地矿局和广西地质调查院网站上发布。公布面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距面试之日至少5个工作日。

  3.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满分值为100分。

  4.面试成绩相关事项

  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现场宣布,并于当天面试结束后,在本院工作区域内、自治区地矿局和广西地质调查院网站公布。

  5.面试时间和地点

  待定(具体见面试公告)。

  (五)考核

  考试结束后,本院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增加了笔试环节的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的权重计算。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一同进入考核环节。由院领导班子根据考核情况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3次。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核工作由本院负责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指定时限内无法提供的视为放弃考核资格。本院可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考核人选,递补3次。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精神执行。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情形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3次。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本院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自治区地矿局审核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治区地矿局网站和广西地质调查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无考核、体检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待遇及工资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本院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654710(广西地质调查院纪委)。

  七、招聘工作相关人员及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曾秋月、蒋瑶瑶,电话:0771-5649409。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调查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调查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4.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2022年12月6日

  附件1 广西地质调查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 广西地质调查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 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docx

  附件4 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2022年广西玉林市特岗教师招聘650人公告

  

  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2〕1号)精神,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指标650名。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我县本次计划招聘特岗教师650名,其中:小学350名、初中300名。具体岗位计划见附件1。

  二、(一)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生物岗位可适当招聘师范类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7月10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师范类生需具有相应的书,对于在2021年、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受疫情影响地区考生可持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报名。应届本科、师范类生是否取得书不作为报考条件要求。

  (三)报名人员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初中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一致;应聘小学岗位的考生,没有对应专业岗位的考生,按文理科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报考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学科一致。

  (四)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专业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事业单位和特岗教师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人员。

  3.服务期未满的定向培养人员、特岗教师。

  4.在职在编公职人员(含我县控制数、非实名编制聘用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网址:http://tgjszp.gxeduyun.edu.cn),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

  1.报名时间: 7月11-18日(考生及时关注报名是否成功)。

  2.资格审查: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于7月21日完成。

  3.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已与我县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必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在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二)现场复核验证。

  1.复核验证时间:2022年7月21-22日(上午8:20-12:00,下午3:00-6:00)。

  2.复核验证地点:教育局一楼。

  3.复核验证对象: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

  4.报考人员携带验证材料如下:

  网上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学信网查询报告、、书、就业协议书等。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所有证件都必须验原件、复印件(A4纸复印且签上本人姓名),生毕业证书未明确是否属于师范类的,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是否属于师范类的证明和入学当年的招生计划,并按以上顺序装订好,附上封面(式样见附件2),封面统一用A4纸打印。就业协议书不用复印、装订。验证合格后上交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相片3张(直接张贴在资格复核封面2张,用于办理准考证1张)。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在复核验证时间内不提交审核,则作为自动放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资格,逾期不再审核且不作为优先录用依据。

  如需要参加同分比较的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提交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附表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需经办人签名,留存办公电话,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党员、学生干部等证明材料。如不在复核验证时间内提交审核,则作为自动放弃同分比较的优先资格,逾期不再审核且不作为同分比较的优先依据。

  5.现场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场地时应佩戴口罩进行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查验。须持本人参加复审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广西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方可参加验证。请各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要求配合做好相关防控工作,服从安排。

  (三)考试。

  对申报我县特岗教师职位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现场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集中到城进行笔试。

  1.考试内容:《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2.考试时间:2022年7月31日(如有更改以最新公告为准)。

  3.考试地点: 博白镇第二小学。

  4.准考证领取:对申报我县特岗教师职位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现场复审合格的人员,请关注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bai.gov.cn/通知,在考试前两天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者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本次组织机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试。

  (四)成绩确定及同分处理办法。

  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学科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人员。如遇成绩相同,依次以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学历、荣誉、毕业院校、党员(预备党员)、学生干部确定名次先后。

  只有1人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分数必须达到所有考生分数的平均分的60%及以上,方可按程序录取。

  (五)拟录取及补录。

  第一批次拟录取:由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述招聘原则和笔试成绩,按学科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第一批次签约对象。如果有的学科生源不足,则在所有未录取的考生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拟补录:如果因第一批次录取对象放弃签约机会,需要进行补录,则在所有未录取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另行公布。

  (六)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考生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所在镇派出所开具的遵纪守法证明、现实表现材料(注: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开具,往届毕业生由所在工作单位开具,待业的往届毕业生由居委会开具)。

  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素质、道德品质修养、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含被考察对象的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审查)

  (八)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

  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并将拟聘人员在广西特岗招聘报名平台和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五、组织培训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进行新教师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签约上岗

  (一)经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与培训、考试、体检合格人员于9月5日前签订合同,正式聘任为我县特岗教师。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者调剂计划。违约者将由县教育局收取一定的违约金。

  (二)录入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9月30日前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2022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七、相关政策

  (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管理要求,对特岗教师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入编、建立人事档案、考核、转正定级、晋升职务、核定工资福利、户口等工作,确保特岗教师享有公办教师同等待遇。统筹盘活调剂编制资源,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数内为3年聘用期满的特岗教师办理入编。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数内无空编的可先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待腾出空编后,优先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特岗教师办理入编。

  (二)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我县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三)规范特岗教师管理,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必须按政策要求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主动关心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为特岗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扬;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

  (四)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 (2009) 21号)执行。3年聘期内,没有的特岗教师需积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的。对于服务期满3年且还未取得相应的特岗教师,3年后不能转岗。

  八、

  1.本次招聘各公告及信息均发布在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http://tgjszp.gxeduyun.edu.cn/、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bai.gov.cn/,请报考人员自行关注并执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另行通知。

  2.本公告解释权归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县教育局代)

  

2022年7月8日

  

附件1:2022年特岗教师学科名额人数分布.xls

  
附件2: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核材料封面.doc\>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