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市柳江区百朋镇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入编工作公告

  柳州市柳江区百朋镇2020年度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入编工作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柳江区百朋镇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根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厅发〔2018〕14号)、《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事业单位增人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柳人社发〔2020〕6号)及《关于组织开展柳江区2020年直接考核入编工作的通知》(江人社发〔2020〕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柳州市柳江区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计划审批表》的审批意见,结合本镇实际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公告。

  
一、直接考核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按照《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厅发〔2018〕14号)文件中规定的考核入编对象执行。指通过考试选拔方式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到百朋镇人民政府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工作、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3年内的基层项目人员。

  
本次招聘涉及的服务期满3年内时间,以基层服务项目证书上落款的日期算起。例如:基层服务项目证书落款为2018年10月31日,期满3年内时间自2018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止。

  
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含31日,下同)取得。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考核入编:

  
1.服务期间通过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离开原基层服务单位工作的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不含3个月)的。

  
2.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

  
3.触犯国家法律,以非法方式表达述求、擅自脱离岗位、延误本职工作、干扰正常单位管理秩序的。

  
4.正处于党纪处分、行政处分影响期内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经常迟到、早退或者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6.按照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本次招聘设服务期限,承诺在本单位最低工作年限为3-5年(含试用期)。

  
三、招聘岗位

  
2020年柳州市柳江区百朋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直接考核入编岗位2个。具体岗位见《柳州市柳江区百朋镇2020年度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入编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

  
四、报名办法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9日至7月10日。

  
2.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①现场报名: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填写并上交《柳州市柳江区百朋镇直接考核入编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和本人签名的纸质版均需要)原件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基层服务项目证书(或基层服务项目合同)、基层服务项目期满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原件核验,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出具的,服务期间未通过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离开原基层服务单位工作的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将附件2纸质版、其他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和材料原件交至柳江区百朋镇人民政府办公楼3楼人事助理办公室,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

  
②网上报名:

  
可将现场报名所需的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到邮箱bp7499491@163.com,报名邮件主题请按“姓名+报考单位”编写。

  
(二)资格审查

  
由柳州市柳江区百朋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2日内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提出审查意见),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须向考生说明原因。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核考察

  
考核原则上采用测评及考核谈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组组长由分管人事工作的镇领导担任,考核组成员必须由有较强的责任心、组织纪律观念、素质过硬,公道正派的2名党员同志组成,邀请本镇委员会全程参与监督。

  
测评及考核谈话地点为柳州市柳江区百朋镇人民政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

  
(一)测评(2020年7月下旬)。采用方式为会议测评。召开测评会议,公布测评内容和人选,提出有关要求,发放测评表,无记名填写测评表。测评的范围包括测评对象原所在基层服务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等。

  
测评包含评定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及聘用建议(聘用、不聘用)两大内容。

  
(二)考核谈话(2020年7月下旬)。通过考核谈话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参加考核谈话人员不得少于20人,谈话对象为原所在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原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考核谈话包含评定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及聘用建议(聘用、不聘用)两大内容。

  
(三)考察。考核组人员查阅被考察人的人事档案,核实毕业证和学士书、考生年龄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核组到被考核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和计生部门了解被考核人有无违法违规情况,由以上两部门出具相关佐证。

  
(四)撰写考核考察材料。考核组根据考核考察材料形成书面材料,出具考核意见。不少于2名考核组成员应在考核材料中签字署名,确保真实性。

  
(五)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核组将考核考察情况及考核意见报镇考核领导小组,被考核考察人员为2人以上的,应进行排名,按排名先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2020年8月)。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人员聘用

  
1.根据测评、考核考察、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上报拟聘用人员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在柳州市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柳州市柳江区百朋镇人民政府网的公告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在聘用合同中应约定受聘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工作年限为3至5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纪律

  
(一)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直接考核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

  
(三)对于违反直接考核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宜

  
此次直接考核招聘活动期间,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6号,广西人社厅网站可查)文件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参加直接考核招聘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772--7498795;

  
招聘监督电话:0772--7499802;0772--7211163。

  
接受咨询和情况反映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本公告由柳州市柳江区百朋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

  
2020广西柳州市柳江区百朋镇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入编岗位表s.xls

  
2020广西柳州市柳江区百朋镇直接考核入编报名表s.xls

  
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厅发〔2018〕14号).pdf

  


柳州市柳江区百朋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9日

  

广西柳州市公安局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

  

柳州市公安局2023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柳州市公安局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用人单位为支队,共计划招聘辅警30人。职位信息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

  

  (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应聘年龄:本次招聘对象适合男性,年龄为20周岁以上(2003年9月14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5日之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或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

  5.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6.身心健康,思想端正,无传染病和其他疾病特征,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7.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军人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盗窃、酒驾、醉驾、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军籍,或者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单位管理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被银行、法院视为失信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或有其他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近两年以来从柳州市公安机关离职的;

  12.本市在职在岗警务辅助人员;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00:00至9月20日17:00。

  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柳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s://gx.bmpta.com/lzgafj/index.aspx)或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网站进行报考,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不收取费用。

  

  

  ( 扫描二维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链接进行报考)

  (二)资格初审

  1.考生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3.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自动进行,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自行关注报名及资格审核结果,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根据审查意见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完善或改报其他岗位。

  4.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成功。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在2023年9月21日12:00起至9月25日8:00止,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我局将通过柳州警方(微信号:lzjf)、柳州(微信号:lzjj)等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考生知识考试、体能测试、面试相关信息。报名成功的考生需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知识考试

  知识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的方式进行,内容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考试复习范围(详见附件2)。

  

  

  (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2)

  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暂定于9月21日进行公布。

  (二)体能测试

  根据参加知识考试的考生,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考生的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知识考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体能测试;知识考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分别为男子组: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子组: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试项目评分标准依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见附件3)。

  

  

  (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3)

  体能测试项目规则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实施规则》执行(见附件4)。

  

  

  

  (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4)

  测试结果分别为合格、不合格,其中有一个项目测试结果不合格的,则体能测试评定为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环节)。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暂定于9月下旬公布。

  (三)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职位,由我局统一对考生进行调剂,考生参加调剂后的职位面试。我局可在考生符合其他职位要求条件下,按照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至相应职位,如各适合的职位比例人数如已满额,则不再对超出职位比例人数的考生进行调剂,不予面试。

  面试当天考生报到后,我局将开展资格复审工作,考生须携带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面试前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参加面试,同时,取消后续所有应聘环节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暂定于10月上旬公布。

  (四)考试成绩计算

  1.考生考试成绩=知识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考生考试成绩(含知识考试、体能测试、面试等成绩)仅本次考试有效。如招聘期间辅警职位出现缺额或新增员额,招聘单位可在面试合格且符合该缺额职位应聘条件的未聘用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直接补录。

  五、体检、政审、公示及签订聘用合同

  (一)体检

  原则上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体检入围人选。体检依据《柳州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5)。

  

  (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5)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复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暂定于10月中旬公布。

  (二)考察

  考察与体检同步进行,由我局按照规定对考生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我局研究后,通过柳州警方、柳州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暂定于10月下旬发布。

  (四)签订聘用合同

  对经知识考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或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岗位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聘用工作暂定于11月上旬进行。

广西柳州市融水县公安局2023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人

  

  融水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适应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充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进一步加强我县治安防控能力建设,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平稳,根据《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十二名,其中男性十名,女性两名。工作职责为协助开展执法执勤、维护交通秩序、参加治安巡逻、值班备勤、处置突发案事件等。工作强度大,有一定的职业风险,对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均有较高要求。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男性净身高在165cm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无纹身,矫正视力不低于5.0。面部无明显缺陷,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3、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表现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18周岁至35周岁上。

  6、学历:大专文化及以上,退伍军人可放宽至中专或高中。

  7、户籍地为柳州市(含柳州市管辖的五县)或者出生地为融水苗族自治县,现在融水县生活。

  (二)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公安英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3、退役士兵;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6、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禁入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

  5、在校学生(函授在读生除外)

  6、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8日的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三)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需如实、准确填写《融水县公安局招聘报名表》,提交报考相关材料。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报名人员是公安英烈士、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公安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持相关证明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能证明自己能力的材料。

  (五)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考试、面试和体能测试。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

  男子组:1000米跑、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

  女子组:800米跑、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试项目评分标准依据《柳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

  2、体测时间:10月7日上午8: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体测地点:具体地点见通知。

  (二)计算机考试

  1、考试内容:计算机的基本操作。

  2、考试时间:10月7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考试地点:具体地点见通知。

广西柳州市融水县公安局招聘辅警12人公告

  

融水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适应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充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进一步加强我县治安防控能力建设,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平稳,根据《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十二名,其中男性十名,女性两名。工作职责为协助开展执法执勤、维护交通秩序、参加治安巡逻、值班备勤、处置突发案事件等。工作强度大,有一定的职业风险,对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均有较高要求。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男性净身高在165cm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无纹身,矫正视力不低于5.0。面部无明显缺陷,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3、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表现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18周岁至35周岁上。

  6、学历:大专文化及以上,退伍军人可放宽至中专或高中。

  7、户籍地为柳州市(含柳州市管辖的五县)或者出生地为融水苗族自治县,现在融水县生活。

  (二)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公安英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3、退役士兵;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6、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禁入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

  5、在校学生(函授在读生除外)

  6、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8日的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三)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需如实、准确填写《融水县公安局招聘报名表》,提交报考相关材料。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报名人员是公安英烈士、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公安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持相关证明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能证明自己能力的材料。

  (五)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考试、面试和体能测试。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

  男子组:1000米跑、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

  女子组:800米跑、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试项目评分标准依据《柳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

  2、体测时间:10月7日上午8: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体测地点:具体地点见通知。

  (二)计算机考试

  1、考试内容:计算机的基本操作。

  2、考试时间:10月7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考试地点:具体地点见通知。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与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10月7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注意事项:参加笔试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证件(身份证)原件,黑色签字笔参加笔试。

  (四)面试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形式面试,主要了解应聘者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通过随机提问测试应聘者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随机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标准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一次。

  六、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将在融水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反映情况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政审、公示后不宜聘用人员取消其资格。

  七、福利待遇

  1、工资结构:应发工资+加班费+物业补贴+绩效等,约3233元/月。

  2、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报名地点:融水县公安局二楼210室(水东新中医院旁)。

  报名咨询电话:0772-513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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