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2022年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员岗位(若干名)
主要职责:担任案件记录、送达、卷宗整理归档等有关员方面的辅助性工作。
2.辅警岗位(若干名),该岗位适合男性,分配到五里人民法庭
主要职责:五里人民法庭的安全保卫工作;押解、值庭、值班工作;协助执行和财产保全、文书送达等工作。
被聘用人员实行编制外合同管理。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合同制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备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员岗位要求法学类专业,听打、看打速度在60字/分以上,具有法律工作经验者或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优先;辅警岗位不限专业,工作地点在覃塘区五里镇,优先考虑三里、五里户籍人员,特别优秀的复转退军人学历放宽到高中及以上,有驾驶证C证并有3年以上驾龄者优先。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8日以后出生)。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合同制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及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8月22日止。
2.报名方式:全部采取网上报名形式进行报名,请报考人员如实填写《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将登记表、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1张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其他证明文件压缩打包并备注文件名(报考人名字+应聘法院工作人员岗位)后发送至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部邮箱,邮箱号为:qtfyzgg@163.com
(二)资格审查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从公告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8月27日止,符合报名条件的,部将电话通知报名人员进入下一轮测试环节。
(三)笔试和面试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笔试和面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四)聘用
本院根据报名条件、笔试成绩和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拟聘用人员经考核合格的,由我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为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合同制工作人员,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1.工资待遇:面议(从优)。
2.对正式聘用为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合同制人员,按国家、自治区和贵港市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本公告由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4650336、0775-4650808
联系人:邱建营
附件: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9日


2022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2年中国党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1名专职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擅长视频文案制作拍摄、H5等专业技能。同等条件下,具有新闻媒体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优先。

  (七)持有C1及以上驾照有两年安全驾驶经验者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4月25日-4月30日。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

  (三)面试:将在5月6日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到南宁市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31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双休。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扬,联系电话:0771-3290287。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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