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药用植物园引进优秀人才17名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2022年引进优秀人才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研究所,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广西分所),创建于1959年,占地面积202公顷,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直属的从事药用动、植物资源收集、保存、展示、科普教育;药用动、植物资源保存与利用、特色中药资源、民族药资源产品开发、中药材产品质量检测技术与标准研究;中药材产品质量标准起草以及检测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为优化人员结构,加强科研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西药用植物园科研事业发展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引进优秀人才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基本条件

  (一)岗位计划

  因工作需要,我园面向海内外公开引进优秀人才17名:

  (一)西南濒危药材资源开发国家工程实验室科研人员5名;

  (二)广西药用资源保护与遗传改良重点实验室科研人员3名;

  (三)广西中药材良种繁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人员6名;

  (四)广西中药材标本馆科研人员3名;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学业优秀,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2022年引进优秀人才岗位信息表》中的岗位工作条件(岗位计划中提出年龄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本次人才引进报名截止日),具有严谨求实的作风和与人合作的团队精神,热爱科学研究事业。

  3.海内外正规高等院校或者科研机构毕业的博士、合格出站的博士后,须同时具有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出站人员须具有博士后证书:其中,海外博士的毕业证、须经国家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海外博士后证书也须经过国家相关权威机构认证。

  4.符合广西药用植物园学科建设、创新发展的需要。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者;

  (2)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优惠待遇

  (一)引进优秀人才享受的优惠待遇

  1.项目支持:优先协助其申报各种科研课题(项目)。课题(项目)负责人有权决定科研经费的使用,包括人力成本投入;有权决定团队成员的聘任,所聘人员可实行协议工资制,不受单位现有编制、工资总额和科研经费成本比例限制。

  2.经费支持:提供最高可至1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科研启动经费以科研项目的形式资助,引进的博士办理完聘用手续并到岗工作,提出项目申请、评审通过后,予以支持科研启动经费。

  3.绩效奖励:引进的优秀人才可以自主决定其科研成果的转让转化方式和途径。在园内进行的科研成果转化可按我园相关规定享受收益分配;对于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科研成果负责人可酌情提高收益分配比率或进行额外奖励及表彰。

  4.团队激励:鼓励引进的优秀人才组建创新科研团队。对承担国家/省部级重大课题、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是取得自主知识产权、进行成果产业化的团队给予2~10万元的奖励。

  5.发展晋升:设立产学研基金,支持鼓励引进的优秀人才参加学历提升教育,参加学术交流、科研合作、产研对接等活动;优先推荐引进的优秀人才参加境内外教育培训及职称晋升。

  6.健康保障:合同期内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

  7.带薪年假:在正常享受国家法定的假期外,每年可额外增加3~7天带薪年假,其中:博士后增加7天、博士增加3天。

  8.安家费(税前):按合同在广西药用植物园工作满5年且完成合同规定的目标任务并经考核合格,分别给予以下标准安家费(税前):博士后55万元、博士50万元。安家费按照5年合同期逐月发放,每人只可以享受一次。

  在合同期内已完成合同规定的目标任务,每额外具备以下一项条件,可增加10万元安家费(享受此待遇后就不能重复享受科研成果奖励):

  (1)合同期内获得1项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奖励(排名不限,以证书为准);或获得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奖励(排名第1,二等奖以上);或获得2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奖励(其中一等奖排名第2~7,二等奖排名第2~5);

  (2)合同期内以第一作者、独著、通讯作者发表SCI一区论文1篇,以检索证明为准,分区标准执行中科院或JCR大类分区标准;

  (3)合同期内以第一完获得2项及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被开发转化、且每项成果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或者以第一完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被开发转化、且成果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

  以上提及的所有论文、著作、专利、奖励、成果转化等科研成果,人员单位署名应为广西药用植物园,且广西药用植物园为第一单位。

  9.人才津贴(税前):引进的优秀人才需全职在广西药用植物园工作才能享受人才津贴,人才津贴(税前)标准如下:博士后1600元/月、博士1400元/月。人才津贴在优秀人才入职后按月发放。

  10.工作条件:对引进的优秀人才在办公、实验用房和科研助手上予以优先安排。

  (二)引进优秀人才享受的其他待遇

  1.园内安排面试考核期间,南宁市区以外应聘人员,可以报销国内来往交通费、1~2天的住宿费。

  2.协助解决引进的优秀人才的户口、配偶工作以及子女上学问题。

  3.引进的优秀人才在技术职务聘任上优先聘任。

  4.引进的优秀人才可采取先借后调,先聘后调的办法办理,可先到岗任职,后办理人事关系。引进的优秀人才手续“随到随办、特事特办、专人帮办”。

  5.获得各级政府奖项、科研成果落地转化、对广西药用植物园科研、产业发展等有重大促进作用或有突出贡献的,除享受以上的优惠待遇外,还将另行奖励。

  如是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或实验室负责人、博士研究生指导老师等高层次人才,待遇从优,具体面谈。

  三、服务期限

  实行合同管理,服务期限:5年。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本次引进优秀人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将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论文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gxyyrs@126.com。

  五、资格审查与面试

  根据岗位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组织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联系电话:0771-5610229,联系人:黄老师、

  附件1:广西药用植物园2022年引进优秀人才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岗位应聘报名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

  

  

2022年6月15日

  

2022年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委部招聘简章

  

  南宁市青秀区委部2022年度公开招聘外聘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并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行政辅助岗位编外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党,具备较强的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职位要求;

  (二)年龄23-40周岁;

  (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汉语言文学、新闻信息及相关专业等专业的应聘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其中:学历以毕业证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四)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系统操作及应用,打字熟练,工作踏实认真,能独立完成分配的任务;

  (五)有较强的责任心,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吃苦耐劳,工作认真细致、执行力强;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4月21日— 2022年4月30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三)报名程序:可登录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qingxiu.gov.cn),在南宁市青秀区委部门户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将填写好的报名材料及毕业证、、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以扫描件PDF压缩打包形式发送到邮箱:qxqwtzbzp@126.com,文件命名格式:姓名+招聘单位。经网上审核通过后,招聘单位会致电或短信通知考生(请务必保证手机通讯畅通),考生按要求带上相关材料参加现场笔试。

  (四)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聘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书面证明。

  (五)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注意事项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核聘用

  (一)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二)考核:根据笔试50%和面试50%成绩折算总分高低顺序,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三)体检:到南宁市指定医院(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报批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与青秀区直属国有平台企业广西南宁晟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的形式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人员专用),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聘用人员派遣到中国党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部工作。

  六、聘用期限

  与聘用人员签订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不合格者直接给予解聘。

  七、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薪酬福利按照青秀区《关于调整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文件执行。工资:31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170元/月,绩效工资930元/月。由我部做好聘用人员纪律考勤、工作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八、其他

  (一)有意应聘者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我部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二)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南宁市青秀区委部。

  联系人: 甘明兰 ,联系电话:0771-5826080。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南宁市青秀区委部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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