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招聘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兴宾区人民政府审定同意,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吃苦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感。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含本科)以上,所学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或中文系类,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四)文秘人员2名,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总结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具有文秘、中文专业、写作特长或从事党政、文秘办公室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道德败坏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在境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三、工资福利待遇

  
(一)日常管理和出差补助均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每月叁仟元整(¥3000.00)元,(包括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大额保险等个人部分,单位部分社保费用)。聘用期工资为人民币每月叁仟捌佰元整 (¥3800.00)元,(包括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大额保险等个人部分,单位部分社保费用)。每工作满一年增加(¥50.00)元工龄工资。

  
四、聘用期限和方式

  
聘用期限为1-2年,通过面试、笔试合格后签订试用合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者填好《来宾市兴宾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详见附件,以下称报名表),连同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扶贫办电子信箱:xb4232916@163.com。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5月21日。

  
(二)审核。采取笔试、机试和面试方式同步进行。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按一定的比例择优选定面试、笔试人员。获得电话通知的应聘人员必须持报名表(一式6份)、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笔试、机试和面试。不入围笔试、机试和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人员,并签订聘用合同。

  
六、联系地址

  
兴宾区城南新区企业总部写字楼附楼西面一楼,联系电话:0772-4232916。

  
附件:来宾市兴宾区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20200515.doc

  


来宾市兴宾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

  

广西来宾市忻城县委部招聘简章

  

  忻城县委部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忻城县委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一般工作人员2人。

  三、招聘人员条件要求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优良。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可放宽至40岁,男女不限。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良好。

  (四)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五)同等条件,具有职业证书者优先聘用。

  (六)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调配和工作安排。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30日至9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者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两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

  (三)报名地点:忻城县委部办公室(县府2楼)。

  (四)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面试。

  (五)联系人:蓝主任联系方式:0772-5512010

  五、面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与聘用岗位的匹配性等相关知识,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待遇

  招聘人员待遇: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每月1450元,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聘用期一年,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出差按规定补助。

  本简章由忻城县委部负责解释。

  

忻城县委部

  

2022年8月30日

  

  附件:忻城县委部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