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兴宁区昆仑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为加强昆仑镇人民政府人员力量,经研究,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昆仑镇人民政府聘用工作人员1名,主要负责昆仑镇人民政府机关的办文办会、上传下达、综合协调等工作。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爱岗敬业,热心为群众服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决服从镇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能吃苦耐劳,有创新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本科学历以上优先聘用。

  3.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聘用。

  4.中员优先聘用。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须经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有吸毒被强制戒毒的;

  (6)其他有不适宜担任该岗位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截止:2023年4月30日。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2.邮寄材料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南宁市昆仑镇九塘街2号昆仑镇人民政府,邮编:530214;

  3.网上提交资料,电子邮箱:kunlun@nnxn.gov.cn。

  报名所需材料:1.《昆仑镇人民政府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近半年免冠正面彩色二寸照片两张;3.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获奖证书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复印件。(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联系电话:0771-4257018,传真:0771-4257311。

  (二)面试

  1.本次招聘,经初审符合条件者,本单位将通过电话予以通知面试。

  2.面试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及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

  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及体检

  1.考察。通过面试择优确定考察人选(未通过面试的不另行通知)。主要安排应聘者到岗位了解、体验工作,同时进一步考察应聘者的能力素质。

  2.体检。通过考察后,按照面试考核情况及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通知时间内自行到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的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新规定执行。

  (四)聘用

  1.体检合格后,通知应聘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逾期5个工作日不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为两年一签。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含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至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经考核合格者工作至合同期满,续签聘用合同。

  四、管理和待遇

  聘用人员由兴宁区昆仑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从事昆仑镇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报审批后,签订《劳动合同》,确定聘用后,工资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中有关工资标准发放,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应聘费用

  报名、面试均为免费,应聘人员来往车费、住宿费、体检费等费用自理。

  

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4日

  附件:报名表.doc

  

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2023招聘工作人员

  

  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为江南区教育局的直属二层机构,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以及贷后管理工作;落实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资助政策。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主要协助文秘、档案管理及相关学段资助业务、资助信息化建设、数据统计等业务类工作。

  二、岗位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学士及以上学位;

  3.专业要求范围: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统计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4.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9月18日至2005年9月18日期间出生);

  5.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协作大局意识,能吃苦耐劳,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

  6.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具备较好的电脑操作基础,具备较好的文字表达、写作能力;

  7.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的;

  7.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0月18日18: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详尽填写《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应聘登记表》,并将《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应聘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应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以电子档发送至报名邮箱zzb6066@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XXX(姓名)+XX岗位。报名人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负责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考核形式。考核形式主要为面试。在掌握报名信息的基础上,评估应聘者的综合能力与岗位适应度,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面试名单。入围面试的人选由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负责通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未入围面试的,不再另行通知。考核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业务能力、写作(操作)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聘用。经统一面试、考察、体检后确定聘用人员,聘用方式采取劳务派遣形式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不予继续聘用。

  四、福利待遇相关说明

  1.工作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西二里11-2号);

  2.薪酬待遇:综合工资约为4500元/月/人(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

  3.享受缴纳五险一金,伙食补助,双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等待遇。

广西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员启事

  

  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启事

  为改善我院人员队伍结构,推进劳动人事仲裁工作的发展,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用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处理本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外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托处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指导市属五县一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专、兼职仲裁员培训工作;组织宣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法规,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说明

  员1名。

  员职责:1、配合仲裁员开庭、负责庭审记录;2、协助仲裁员接收送达文书和校对文书;3、录入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4、在立案窗口从事接待员工作,接收并初审材料,接受立案咨询和其他事务咨询。

  三、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未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或治安处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能吃苦耐劳;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三)自愿从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员工作一年以上;

  (四)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文字输入及文档编辑技能,具有一定文字组织能力和听力理解能力;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16日以后出生),如业务能力强的应聘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5月22日

  2.报名方法: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把以下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1.报名表(表上需粘贴电子照片);2.扫描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以及相关材料原件。邮箱地址:nnldzyzcy@126.com。

  (二)确定测试名单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计算机汉字输入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后,我院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测试。应聘人员务必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与实际不符者,取消测试资格。

  (三)应聘测试及面试

  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技能测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计算机汉字输入技能测试(测试应聘者计算机操作及文字录入技能)。测试合格者,我院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内容:院领导与应聘者面对面沟通交流,增进双方了解,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的匹配度。

  根据计算机汉字输入技能测试和面试谈话情况,综合考虑应聘者与岗位的匹配度,并征求应聘者意愿,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入职体检。

  (五)签约

  我院与体检合格者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根据南宁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有关规定,聘用制员月工资为3077元(含社会保险费、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应承担部分)。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人:覃赞清 电话:5679471)

  附件: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招聘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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