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人民政府招聘医疗保障外聘人员简章

  青秀区刘圩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医疗保障外聘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招聘1名医疗保障外聘工作人员,(以下称外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外聘人1名,主要负责协助镇政府医疗保障相关工作业务。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大局意识,服从安排,任劳任怨,乐于奉献,中员或者预备党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的操作技能,有相关工作经验应聘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生育法规、政策处理未满7年或正在接受调查待处理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12月16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新兴街24号刘圩镇人民政府党建办公室A201。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

  (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如有)、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核原件)。

  2.《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登记表可现场或进入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下载填写,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lxz/zwgk/tzgg/t4883472.html)。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聘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书面证明。

  (五)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聘用

  (一)考试

  1.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资质进行审查,此次招聘不设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拟聘任岗位相关知识。

  (二)考核: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三)体检:到南宁市指定医院(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五)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城区党委、政府审批,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与青秀区直属国有平台企业广西南宁晟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的形式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人员专用),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聘用人员派遣到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人民政府工作。

  (六)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薪酬福利按照青秀区《关于调整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文件执行。工资:31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170元/月,绩效工资930元/月。由青秀区刘圩镇人民政府做好聘用人员纪律考勤、工作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六、其他

  (一)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有意应聘者请携带报名要求材料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二)本次招聘,初审没有通过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销毁,恕不归还。

  联系人:韦贤英,联系电话:0771-4738526。

  

青秀区刘圩镇人民政府 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2日

  

  附件: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公告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公告

  因审判工作需要,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计划招聘男性司法若干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司法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及职业技能;

  (三)符合司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年龄、身体等条件。

  聘用司法主要从事与审判相关的警务保障工作,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素质和理论水平,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吃苦耐劳;

  2.年龄在在25周岁以下(199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招聘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

  4.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复原、转业军人文凭放宽至高中学历;

  5. 具有C1以上驾驶执照。持有B1以上(含B1)驾驶执照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

  6.在同等条件下,人民专业毕业生、退伍军人、中员、高学历、或具有其他体育、文艺特长者优先择聘;

  7.具备招聘的其他要求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一)曾因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由南宁市财政支付,按南宁市委编办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计发基数和计发比例的通知》(南人社发〔2020〕42号)文件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止。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通过现场报名提交相关材料,本次招聘不接受邮寄及网上投递简历。

  3.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竹溪路88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217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5679121。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除提交复印件外,须提供原件核对;)

  (1)报名表(附照片);

  (2)自荐书;

  (3)身份证;

  (4)户口本;

  (5)学历书;

  (6)驾驶证;

  (7)其他证件、证书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对报名参加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面试。

  (三)面试、体能考核

  面试考察应聘人员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

  体能考核:1000米跑、1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

  (四)体检

  根据个人表现综合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用人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六)公示

  综合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在广西法院内外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由本院核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七)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中院党组审批。

  (八)办理聘用手续

  通过审批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日

  附件: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司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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