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第二批直接面试招聘6人公告

  

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批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批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共5个职位,计划招聘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职(执)业资格;

  
(七)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批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10月2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22日至2002年10月22日期间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的岗位,具体详见《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批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方式

  
根据《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文件有关规定,按各职位要求采取直接面试方面公开招聘。

  
三、招聘程序

  
雁山区2020年第二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雁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21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批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2日—2020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8号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04室,联系电话:0773-3553019。邮箱地址:ysqrlj@163.com

  
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现场报名时上交《健康卡》、《健康承诺书》。居住在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或1个月内到过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或报名当天有发热症状或感冒未愈的考生,考虑疫情的影响也可扫描相关材料发送邮件报名,后续待情况允许时再核验相关材料原件。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人员,填写《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批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或蓝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招聘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批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如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已经公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五、面试及考察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书面意见报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函告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进入考场前还需上交《健康卡》、《健康承诺书》,否则不能参加面试。面试过程中除回答问题之外全程需要佩戴口罩,凡是有发烧、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新冠肺炎症状的疑似人员,请主动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三)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每个考场设1个面试考官组共7人。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工作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两人以上组成。

  
3.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4.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5.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6.考察期间有自动放弃考察资格的,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7.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五款第(五)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5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 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将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局,保存期限为3年。

  
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加大监管力度。参与此次招聘工作的各部门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3.本次考试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5.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报考人员进行政策解释。

  
本《公告》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3-3553019

  
相关网站: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rsj.guilin.gov.cn

  
附件:

  
2020年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第二批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2020年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第二批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健康卡.xls

  


健康承诺书.docx

  


2020年10月13日

  

广西桂林市本级事业单位2023年直接面试招聘224名人员

  

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以2023年8月1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8月17日前取得学历、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7日至2005年8月17日期间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7日-18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3或附件4)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国外学历、学位须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认证证明材料。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职位计划表》(附件1、2)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职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确因需要补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对报考职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而取消开考岗位的报考人员,须在8月23日上午9:30-12:00改报符合本人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视情拆分考场,考场拆分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按照该职位招聘人数的1:2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分为专业面试、公共面试两种形式。每个职位只采取其中一种面试形式,具体面试形式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实名编制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派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广西桂林市事业单位2023年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153人

  

桂林市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公告

  为鼓励更多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林市大学毕业生士兵征集激励办法》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工作,全市共计划招聘15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正确的立场、态度、理想信念、意识形态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符合2023年下半年应征入伍条件,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并于2023年8月23日前毕业且取得毕业证书。

  (五)符合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招聘对象年龄应符合全国征兵网明确的男(女)兵征集年龄范围。

  (七)自愿从桂林市应征入伍且符合征兵体格检查和考核标准。

  (八)根据国家征兵政策规定,女性青年应为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审查确定公布的2023年下半年应征女青年预征对象(届时本人可通过全国征兵网查询)。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桂林市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应征报名、体检政考、报名和资格审查、招聘考试、役前教育、人选确定及公示、签订聘用协议、退役上岗等环节进行。

  三、网上应征报名

  1.时间:网上征兵报名开通日起至8月10日18时(女兵网上报名时间截止至8月10日24时)。

  2.方式:个人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应征报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应征地所在县(市、区)的事业单位岗位。网上应征报名时,选择应征地即选择了报考该应征地所在县(市、区)的事业单位岗位。应征地包含以下三种情况:

  ①应征公民户籍所在地;

  ②应征公民户籍所在地不在广西,但取得桂林市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在经常居住地应征;

  ③在桂林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征兵所在地应征。

  四、体检政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考核规定》,适时组织报考的应征男青年进行体格检查和考核。对体检政考双合格人员发放预定兵通知书,并签订服现役承诺书。

  8月中旬,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将公布2023年下半年应征女青年预征对象名单,进入预征对象名单的女青年由桂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考核规定》,集中组织体格检查和考核。对体检政考双合格人员发放预定兵通知书,并签订服现役承诺书。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uilin.gov.cn/)、桂林人才网(https://www.glrcw.com /)发布招聘公告及招聘计划表。

  (二)事业单位招聘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3日-2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征大学毕业生经体格检查、考核双合格后,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或居住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备审(原件审查后退回、交复印件),近期红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应征地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具体地址详见附件1)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和《服现役承诺书》(附件3)。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中的告知信息,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和个人意愿。《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的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在桂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本《公告》要求,报名时当场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公告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不设1:3开考比例的限制,均予以开考。

  六、招聘考试

  对已签订服现役承诺书的预定兵对象,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组织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分值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哲学基本原理、时事、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历史知识、行政管理知识、公文写作等。

  3.笔试时间:2023年9月2日(星期六)上午8:30-10:00(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笔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入围人选。考生可到应征地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考生无须缴纳考试费。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9月3日(星期日)。

  面试地点: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标注信息为准,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不低于45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有0分、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面试形式为公共面试,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等个人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广西桂林市雁山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招聘公告

  桂林市雁山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雁山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综合岗位

  1.年龄3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综合条件优秀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2.能够掌握基本的办公软件;

  3.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写作能力;

  4.有驾驶证的优先。

  二、招聘岗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的。

  三、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请将《桂林市雁山区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求职登记表》发送到ysqrsj@guilin.gov.cn。个人简历、身份证、免冠彩照、学历证和相关荣誉证书等材料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报名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四、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遵循适岗原则,择优聘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聘用的程序进行。应聘者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21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面试:经过资格审查和职位匹配性筛选,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可进入面试。面试前会电话告知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聘用:应聘人员经考核后,由雁山区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4、待遇

  工资待遇2900元/月计发,之后按相关规定适当调整。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或不遵守劳动纪律的,不予正式聘用。

  五、应聘人员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填写《桂林市雁山区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求职登记表》;

  2.本人居民复印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1张;

  4.学历证复印件各1份;

  5.相关荣誉证书。

  附件:桂林市雁山区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求职登记表.doc

  咨询电话:0773-3553019

  

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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