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招聘见习人员8人公告

  关于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为隶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评审,认定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为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为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锻炼与实践的机会,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离校2年内(从毕业证上注明的发证时间算起)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在桂平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实名登记或失业登记。

  
(三)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能够履行见习规定和各项纪律。

  
二、岗位要求

  
综合文员岗位: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8月21日(双休日、节假日不办理报名手续):

  
早上:8:00——12:00;

  
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桂平市禄棠东街9号(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三楼301号),联系电话:0775-3330919。

  
(四)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报到证,所需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2、填写《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见附件;

  
3、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

  
四、招聘程序

  
(一)面试。经初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确定见习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方法另行通知。

  
(二)签订协议书。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签订《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五、见习待遇

  
见习期3—12个月,见习补贴1500元/月,见习单位生活补助600元/月,购买15元/月人身意外伤害险。

  
六、其他事项

  
(一)已参加自治区、市、县人事部门组织的就业见习活动并取得相关合格证明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安排进入就业见习基地见习。

  
(二)接收见习人员采取见习单位与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方式进行。

  
(三)见习人员见习期管理按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见习基地配套的见习管理制度执行。

  
附件 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doc

  


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0年8月15日

  

广西贵港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公告

  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桂平市住建局)编外工作人员13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招聘岗位

  1. 具有较强的学习、工作和沟通能力,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工作踏实,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廉洁正派、无不良个人记录,有较高的计算机操作水平,服从工作安排。

  2.学历、专业、招聘人数及其他条件:

  (1)岗位一:要求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土建类专业,熟悉办公软件操作,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招聘7人;

  (2)岗位二:要求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办公软件操作,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招聘6人。

  3.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纳入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至1月14日的法定上班期间(8:00—12:00,15:00—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桂平市西山镇新岗街住建局三楼机关党支部办公室;

  报名须提供资料: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供原件核对);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由应聘者本人事先下载并如实填写好)。

  注意事项: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应聘者现场报名时佩戴好口罩,配合我局做好出入登记工作。

  (二)组织面试

  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人选

  根据面试情况,由高分至低分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按桂平市住建局通知要求,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受聘者承担。

  (四)公示

  对被确定的体检合格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正式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正式聘用。经聘用后,需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六)聘用待遇

  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市政府确定相关类型人员标准执行,聘用期间由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份由单位代扣代缴)。

  (七)解聘

  有如下情形之一的,桂平市住建局可与被聘用者解除聘用关系:

  1.被聘用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

  2.被聘用者违反桂平市住建局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3.被聘用者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桂平市住建局秘密造成严重影响的;

  4.被聘用者因身体原因被确认不再适宜从事桂平市住建局工作的;

  5.被聘用者思想堕落、品行不端正、行为有损桂平市住建局形象的;

  6.被聘用者自动辞职的。

  三、有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公告由桂平市住建局负责解释。公开招聘电话:0775-3361378。

  附件: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7日

  

广西贵港桂平市全国武术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公告

  桂平市“全国武术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桂平市“全国武术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下设在桂平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地点

  (一)岗位及人数:文秘1人。

  (二)工作地点:桂平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桂平市“全国武术之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三、招聘条件

  1、思想素质好,勤勉敬业,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熟悉电脑操作,写作能力强,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3、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汉语言文学、文秘专业优先)。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气质较好,有亲和力,年龄18—40周岁;女性身高1.55米以上,男性身高1.60米以上。

  5、以下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①热爱体育,从事过体育工作并具有武术段位或者在各级武术比赛中获得过荣誉者优先。

  ②获全国、省、市各项荣誉表彰者优先。

  ③有机关单位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

  6、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

  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纳入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10日至2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周末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桂平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二楼人事教育股(桂平市桂贵中路110号,原广播电视局内);

  4、报名须提供资料: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各一份),个人简历及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桂平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经初审通过的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桂平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党务公开栏公布并同时电话通知本人)。

  (三)组织面试。

  组织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组织体检

  确定人选根据面试情况,由高分至低分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制定有关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受聘者承担。

  (五)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组织考核。

  (六)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聘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正式聘用。经聘用后,需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聘期为2年。

  (八)聘用待遇

  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市政府确定相关类型人员标准执行。聘用期间由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份由单位代扣代缴)。所聘用人员岗位与相关工作均由市文广体旅局提供及安排,日常管理由市文广体旅局负责,并与在编人员享受等同业务培训资格。

  (九)被聘用人员有如下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解除聘用关系: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

  2、违反《劳动法》有关规定;

  3、违反保密规定泄露秘密造成严重影响的;

  4、因身体原因被确认不再适宜从事聘用单位工作的;

  5、思想堕落、品行不端正、行为有损聘用单位形象的;

  6、在试用期间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

  7、自动辞职的。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公告由桂平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桂平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人事教育股联系,联系电话0775-3373722。

  附件:桂平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桂平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2年2月8日

  

广西贵港桂平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3年招聘劳务派遣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汽车驾驶员4名,服务员1名。

  三、岗位要求

  (一)汽车驾驶员岗位要求

  1.男性,身体健康,身高160厘米以上, 45周岁(1978年8月以后出生,含8月)以下,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2.持有C1以上汽车驾驶证,具有五年以上车辆驾驶经验,遵守交通法规及国家其他法律,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驾驶事故,本人无酗酒、等不良嗜好。

  3.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持有B1驾驶证优先考虑。

  (二)服务员岗位要求

  1.女性,身高155厘米以上, 45周岁(1978年8月以后出生,含8月)以下,初中以上学历;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嗜好、无重大疾病、无传染病。

  3.同等条件下,有做面点特长及面点制作相关证件优先考虑。

  四、工作要求

  (一)拥护中国党,遵纪守法,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和纪律性强。

  (二)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通信、电话、网络等方式报名。

  报名地点:桂平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市政府办公楼一楼104室 电话:3392198)。

  报名须提供资料:

  1.应聘者本人身份证、驾驶证、毕业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填写附件1《桂平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及附件2《桂平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考承诺书》各一份。(由应聘者本人下载并如实填写好)。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的职位要求和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进行考试。

  (三)组织考试

  1.驾驶员:

  (1)驾驶车辆操作考试和面试,分值为百分制。综合成绩=驾驶车辆操作考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驾驶车辆操作考试成绩不达60分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2)应聘者凭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参加车辆操作考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服务员: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值为100分,不达60分不能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体检人选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请按桂平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通知要求,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制定有关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有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录用资格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核

  对考试、体检合格的聘用对象由用人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

  (六)公示

  对被确定的体检、考核合格的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正式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正式聘用。经聘用后,由桂平市盛天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

  (八)聘用待遇

  聘用待遇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市人民政府确定相关类型人员标准执行,聘用期间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份由单位代扣代缴)。

  (九)被聘用人员有如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向劳务派遣公司申请解除聘用关系: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

  2.违反《劳动法》有关规定;

  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的;

  4.违反保密规定泄露秘密造成严重影响的;

  5.因身体原因被确认不再适宜从事聘用单位工作的;

  6.思想堕落、品行不端正、行为有损聘用单位形象的;

  7.在试用期间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

  8.自动辞职的。

  六、有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公告由桂平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桂平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5-3392198、3387002,邮箱:gp33870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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