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梧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梧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工程管理人员1名,文秘人员1名,共2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遵守纪律,能吃苦耐劳,具有团结协作和敬业精神。

  
2.年龄18-35周岁,性别不限,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工程管理人员:1人,土木工程、建筑学或房地产专业优先。

  
4.文秘人员:1人,中文类专业优先,具有良好的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各类办公软件。

  
5.无违法违纪行为,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到2020年8月16日。

  
2.报名所需材料:下载填写《梧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交1寸证件照1张,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

  
现场报名方式:持本人身份证、学历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梧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到梧州市新兴三路6-1号三楼3048办公室报名。

  
网上报名方式:将《梧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书、户口簿的扫描件(邮件主题:应聘职位+专业+姓名)一起发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邮箱2837013@163.com。

  
4.联系方式。电话:0774-6028631;联系人:梁先生。

  
四、面试、录用及待遇

  
1.本次招聘,初审符合条件者,我中心会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面试。招聘人员根据面试结果择优录用。

  
2.聘用人员参照《梧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实行劳务派遣方式。

  
3.工资待遇按《梧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工资标准执行。

  
4.按照国家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享受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期。

  
5.服从单位工作时间安排,适应轮班、节假日值班工作需要。

  
五、其他

  
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不另行通知。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本中心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附件:梧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梧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

  


2020年8月7日

  

广西梧州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招聘公告

  

  梧州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梧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选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编外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条件: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公道正派,服从组织分配,社会关系清楚。

  (二)学历条件及专业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要求文秘、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等相关专业。

  (三)年龄条件:40周岁以下。

  (四)工作素质及经历条件

  1.聘用人员需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经历,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计算机操作等能力。

  2.聘用人员具有相关宣传工作经历,中员和擅长自媒体制作及新闻宣传者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至16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填写《梧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发到邮箱wzgw6022069@163.com。

  (二)资格审查:报名材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负责人进行资格初步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方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

  (四)跟班试用:根据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确定人选,试用期为一个月。

  (五)体检方式:按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六)考察考核:试用期间,由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跟班试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核,并对考察考核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有不合格者按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七)聘用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按照《梧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暂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享受五险一金)。按国家规定享受双休及节假日待遇。

  五、其他事项

  应聘者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或取消资格。

  联系电话:6022035。

  附件:梧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梧州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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