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市统计局招聘公告
崇左市统计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崇左市统计局面向全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素质良好,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有敬业精神;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统计学、会计学、经济学、计算机类专业,能熟练使用office软件,有统计工作或行政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性格开朗,待人诚恳,有团结协作精神;
(四)年龄不超过30周岁(含30周岁),男女不限;
(五)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和嗜好。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安排
工作人员2名,安排从事统计及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相关工作。
三、工资和其他待遇
一经聘用,即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工资32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聘用期间的旅差费用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报销和补助。
四、报名方式及聘用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至7日。
(二)报名方式:因疫情原因,此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请自行下载并填好《崇左市统计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连带个人简历及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扫描件等相关材料发至邮箱tjjbgs2007@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应聘简历。待面试时再审核材料原件。联系人及电话:黄文彩,0771-7968156。
(三)资格审查:崇左市统计局办公室负责对报名对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扫描件进行资格预审,符合条件的通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实际操作测试:对应聘人员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进行现场测试。
(五)面试:面试采取随机提问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试者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有关情况,由本局组织人员对应试者进行评分。
(六)确定聘用人员
面试后,对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各方面表现优秀的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聘用期间按劳动合同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广西崇左市龙州县中国红军第八军纪念馆招聘公告
广西崇左市龙州县中国红军第八军纪念馆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龙州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意,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应聘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思想素质;
(二)遵纪守法,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感,服从工作安排,爱岗敬业;
(三)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做事细心。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现为龙州县在职编外聘用人员的;
(六)未取得岗位要求毕业证的;
(七)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合应聘的。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安保文物巡查员
招聘人数:2人
专业要求:不限专业
其他要求:男女不限,年龄要求:男性18周岁-50周岁,女性18周岁-45周岁;不限学历,服从单位管理,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二)讲解员
招聘人数:5人
专业要求:不限专业
其他要求: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35周岁,身高要求: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4日-6月30日。
报名地点:龙州县独山路43号(龙州起义纪念馆)
报名方式:应聘者自行下载打印《龙州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好,贴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并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到报名点报名。
(二)面试。面试工作由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中国红军第八军纪念馆共同组织实施。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按一定的比例择优选定面试人员。收到电话通知的应聘人员必须持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经面试确定聘用人员后,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签订聘用合同。经考核合格确定聘用人员后,报龙州县编外联席办备案,与中国红军第八军纪念馆签订编外聘用合同,合同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按照《中国红军第八军纪念馆聘用人员岗位设置及工资待遇执行方案》的工资标准执行。同时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拨付,个人缴纳部分从个人工资中代缴。日常管理和下乡出差补助均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未尽事宜由龙州县编外联席办、中国红军第八军纪念馆具体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71-8812446
邮箱:gxlzbwg@126.com
广西崇左市天等县委部招聘简章
天等县委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天等县委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天等县委部办公室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技术员)
(二)招聘人数:2人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素质;
2.具有良好的品行,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4.有较好的文字功底,熟悉办公室应用软件,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0月25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填写《天等县委部招聘部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将报名表发送至:tdtz3521213@126.com,联系电话:3521213。
(三)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电子版后请于10月25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县委部邮箱或将纸质版报送到部办公室(地址:天等县天等镇和平路09号县委楼3楼)提供给相关人员审查,2日内办公室告知报名者资格审查结果。
(四)面试:由县委部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由县委部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县府大院门口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委部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出差费用按有关政策规定实报实销。
3.聘用期间,单位不安排食宿,需自理。
四、待遇和社会保障
(一)工资待遇:工资为2400元/月(含个人应承担的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费用)
(二)社会保障:受聘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单位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由县财政负担;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天等县委部
2022年10月17日
广西崇左市天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招聘临聘工作人员2人
天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天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综合岗位
    (二)招聘人数:2人
    (三)招聘条件
(1)年龄在18-35周岁,男女不限,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安排,爱岗敬业,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已取得毕业证书),文字功底扎实,写作能力突出的优先聘用;
(5)驻崇院校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应届毕业生(即毕业学年、毕业年度以及离校2年未就业的)优先;
(6)具有较好的写作基础,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工作经历及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拘留等处罚的;
(二)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及参加过功等组织的;
(四)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待遇与保障
(一)工资待遇
1.月工资2400元(含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的个人承担部分);
2.聘用期间,单位为个人缴纳养老、医疗(含生育)、失业、工伤等四项保险费单位承担部分,聘用人员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的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3.因公出差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9月21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报名邮箱:tdjs2007@163.com;
(三)现场报名地点:天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天等县财政局办公区5楼);
(四)报名提交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
(五)报名者不需缴纳报名费;
(六)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根据面试结果,以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应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择优递补;
(八)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天等县财政局办公区门口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
(九)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我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待遇不变,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报名者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十一)咨询电话:0771-3521287。
天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