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民宗委)直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自治区民宗委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

  位于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星湖北一里1号,是自治区民宗委管理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工作;承担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资源抢救保护工作;承担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服务工作;编译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具书及学习资料;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广西民族报社

  位于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16号,是自治区民宗委管理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编辑出版《广西民族报》(壮文版)、《广西民族报》(汉文版),是全国唯一一家用壮汉两种文字出版的专业报,管理运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广西教育传播中心、广西民族报网、编辑发布广西民族报微信等,实现“一次采集、多种生成、多平台发布”立体化发布格局,逐步向“资源通融、内容兼融、宣传互融”的新型媒体转型。

  (三)广西三月三杂志社

  位于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16号,是自治区民宗委管理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编辑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三月三》杂志(壮文版和汉文版),管理编辑发布一个微信公众号(广西三月三杂志社)。《三月三》杂志(壮文版)是我国唯一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壮文期刊,主要发表各民族作者使用壮文创作的反映广西各民族现实生活的文学艺术作品,刊登学习、使用壮文成果作品,发表各民族民间文学作品,是繁荣和发展壮文文学的主阵地。《三月三》杂志(汉文版)是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民族文化期刊,主要发表各民族民间文学和反映当代各民族现实生活的文学作品,其宗旨是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高民族文化自信。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自治区民宗委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见附件1、2);

  (七)有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精神,热爱民族工作,愿意从事民族语文、报刊编辑出版等工作;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曾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及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普通高校学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中有规定要求回避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mzw.gxzf.gov.cn)、广西民族报网(www.gxmzb.net)公开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广西民族报网公开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及缴费

  报考人员从2023年7月3日起,可以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mzw.gxzf.gov.cn)、广西民族报网(www.gxmzb.net)查阅招聘信息。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7月5日8:30至7月12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线上报名时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件要求如下:

  (1)身份证扫描件;

  (2)学历、书(留学人员需有国家教育等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近期彩底免冠小二寸电子照片;

  (4)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的)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员的,由所在党支部开具党员证明原件扫描件(需加盖党支部公章);

  (6)招聘岗位要求资料。如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科研及奖惩情况等证明材料(需原件扫描件)。

  3.其他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其后果由当事人负责。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无法提供学历、书的,可提供成绩合格且学历、书在办理中的学校证明;原则上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书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二)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审核形式。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7月5日(报名当天)8:30至7月14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2023年7月5日8:30至7月12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7月11日18:01至7月12日18:00期间提交报考的,因未通过资格审查而导致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语言文化调查研究”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均进入考核环节,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少于拟聘人数,则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其余岗位均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同一岗位计划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资格审查工作贯彻公开招聘全过程。

  (三)缴费及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7月5日8:30至7月15日18:00在网上报名系统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笔试考试费为50元/人。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7月16日8:30至7月19日18:30。

  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至公示拟录用阶段。

  (四)笔试

  闭卷考试,采取100分制评分。主要考察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五)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出现同分,则并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渠道进行公布。

  2.面试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形式。笔试成绩公布后,工作人员将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接到通知的考生携带本人报名材料原件到达现场,由工作人员现场核验材料。凡发现进入面试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进入面试。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式和成绩: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取100分制评分。如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次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否则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及时在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渠道进行公布。

  4.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1.“语言文化调查研究”岗位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考核人选,并按照考核结果排名先后顺序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少于拟聘人数,则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2.其余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应聘者总成绩。根据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总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考核。

  考核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与考核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经确定的考核人选,如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面试合格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考核结束,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组织考核合格人员1:1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则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进行考核、体检。

  (八)公示

  通过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面试公告发布后,无故放弃参加考试的考生,将记入自治区民宗委诚信档案,5年内不能参加自治区民宗委招聘考试。因故不能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考试前3天填写《自愿放弃考试资格的声明》,并将文件命名为“考生姓名(放弃报考XX岗位)”后发送到指定邮箱:

  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mzywyjzx@mzw.gxzf.gov.cn

  广西民族报社mzbs@mzw.gxzf.gov.cn

  广西三月三杂志社syszzs@mzw.gxzf.gov.cn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866837。

  七、招聘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事项,可向自治区民宗委、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广西民族报社、广西三月三杂志社咨询,咨询电话:

  自治区民宗委,0771-5866837。

  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0771-5867245、5700035;

  广西民族报社,0771-5622291;

  广西三月三杂志社,0771-5850314。

  报名系统使用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771-5505038。

  附件1、3、4 .docx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年7月3日

  

2023年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招聘公告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创办于1965年,是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是目前全国仅有的3所开展质量技术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之一。目前校址在南宁市龙亭路8号。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报考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0日至2005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dglj.gxzf.gov.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 - 2023年11月9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录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公开招聘平台(网址:https://gxzlgc.gkzpfw.com)报名,不接受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阶段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时间内,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注意事项: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3.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并在确认报名前在线签署承诺书。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应聘人员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资格审查

  我校将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两项考试,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均由我校统一组织。

  1.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发布通知。

  (2)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有关知识、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基础知识等,分值为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不设合格分数线。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5)个别职位因报名人数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进人的(符合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相关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者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我校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时到指定地点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交工作人员审核,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当天公布。面试考官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组成。

  注意事项: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如出现总成绩并列者,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范围。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时,并列人员均进入综合考核环节,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考核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组织实施。考核组对考核人选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学校应当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统一组织,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执行。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批准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0771-5900962。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0771-5900886(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纪检监察室)

  七、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本次录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二)报考规则参考公务员考录管理,报考人员出现《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组织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134号)所附《中央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操作规程(试行)》中关于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

  

  

202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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