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天等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天等县人民法院2020年司法招聘公告

  
为解决我院当前审判辅助人员紧缺问题,确保我院审判、执行等工作顺利正常进行,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司法男性若干名,女性若干名。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热爱法院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和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

  
5.岗位所需技能条件;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有参与等行为的;

  
(3)曾因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二)职位条件

  
1.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后出生),男性身高要求175CM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60CM以上。

  
2.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

  
(三)优先聘用条件

  
优先聘用复退军人或公安、体育、法律、计算机、中文专业人员,复退军人可适当放宽学历、身高、年龄限制条件。

  
(四)工作职责

  
1.辅助开展法院业务和其他与法院工作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2.参与夜班值勤;

  
3.本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8日至2020年6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请于5月28日起(工作日)前往天等县人民法院部领取并填写《天等县人民法院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

  
其他报名方式:应聘者可通过填写附件1报名表,并附上相关证件等所需报名材料通过邮寄或者电子扫描发送到天等县人民法院部邮箱:tdxfyzgk@163.com。

  
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历、或军人退役军人证复印件1份;

  
(2)2寸白底近期免冠照片2张;

  
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和测试、面试

  
(一)岗位技能测试、面试

  
1.根据司法职位的工作需要,需要进行体能测试,测试标准按《司法体能测试标准》。

  
2.面试。根据报名资格审查和测试情况,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仪表仪态等。

  
(二)体检和考察

  
经测试、面试合格后择优安排体检,体检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

  
五、用工方式

  
经政审合格的予以聘用,先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我院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报崇左市中院、县人社局备案。

  
六、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参照天等县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临聘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下乡、出差的差旅费补助按在编人员标准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天等县人民法院部

  
地 址 :天等县天等镇仕民新区

  
联系电话:0771-3522075

  
招聘未尽事宜由天等县人民法院部负责解释。

  
附件:天等县人民法院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天等县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8日

  

广西崇左天等县工信局招聘简章

  天等县工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天等县工信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开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1.热爱本职业,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3.服从安排,敢于负责,爱岗敬业,事业心强。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数及要求

  工作人员1名,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7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天等县工信局办公室(天等县天宝南路251号办公楼三楼)。

  4.报名时须提供材料:天等县工信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书、各类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资格审查:由县工信局负责报名的资格审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报名者。

  (二)面试:由县工信局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由天等县工信局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五)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工信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待遇报酬

  (一)工资待遇:按照县政府文件要求,技术员岗位每人每月2400元(含个人承担的三险)。

  (二)社会保险待遇:受聘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单位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由县财政负担;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本简章由县工信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1-3521193

  

天等县工信局

  

2022年4月26日

  

  附件:天等县工信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广西崇左天等县乡村振兴局招聘公告

      天等县乡村振兴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天等县乡村振兴局作为我县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部门,要承担全县乡村振兴、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管理、项目库等相关工作。工作任务繁重,时间跨度较长,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聘用时间为2022年7月至2023年7月止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1.热爱乡村振兴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3.服从安排,敢于负责,爱岗敬业,事业心强。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数及要求

      1.辅助管理岗位人员5名,简章发布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较好的文字功底、熟悉办公应用软件,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2.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简章发布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有从事计算机管理经验者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9日至7月31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天等县乡村振兴局综合股办公室(天等县天等镇和平路9号,县政府大院办公区政府楼一楼)。

      3.报名时须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书、各类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填写《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表》并交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报名资格审查: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报名者的资格审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告知报名者资格审查结果。

      (二)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通知要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集中在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进行面试(无须笔试)。面试由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试题由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命制。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以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应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择优递补。

      1.体检。体检由县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项目原则上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县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县乡村振兴局和天等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乡村振兴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工资、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和转正工资一致,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工资2800元/月,辅助管理岗为人员工资2400元/月(含养老、医疗、失业等3项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聘用期间,单位为个人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的单位部分。

      (三)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出差费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四)聘用期间,单位不安排食宿,需自理。                         

      

    天等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7日

      附件:天等县乡村振兴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广西崇左天等县补充招聘中小学教师117人公告

        2020年天等县补充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2020年6月1日发布的《2020年广西崇左市天等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公告》及6月4日发布的《2020年广西崇左市天等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公告》,我县原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243名,于6月6日在南宁市中关村参加全区中小学教师现场双选会,经过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等环节,已签约126名,尚有空缺岗位117个,现将空缺岗位情况及补充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空缺岗位43个共117名(其中实名制编制招聘44名、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73名,具体岗位及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6月1日—6月10日通过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成功的考生,可根据空缺岗位进行再次确认或改报岗位。具体操作方式如下:已报名成功的考生收到天等县教育局的短信后,如无需改报,请回复“姓名+不改报+已报名的岗位序号+招聘岗位具体名称”给予确认;如需改报请回复“姓名+改报的岗位序号+招聘岗位具体名称”;已报非空缺岗位且不改报的考生请回复“撤回报名”。考生收到短信两天内未回复的,视为放弃报名。

        
      附件:2020年天等县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计划表(双选会后空余岗位)

        


      天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天等县教育局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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