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86人公告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控制数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桂教人〔2016〕5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事业单位增人手续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和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8 号)等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本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控制数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广西唯一一所公办建设类高职院校。
学校现有罗文、武鸣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818亩。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教职员工900余人。设有10个党务和事务管理机构,20个教学教辅科研机构、3个校属企业。开设全日制高职专业41个,其中,央财支持服务产业能力专业2个,自治区级优质专业6个,自治区级急需专业1个,自治区级特色专业2个,自治区级优势专业4个。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教育部首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门、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团队2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9门,自治区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5个,自治区级在线精品课程4门。拥有“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建筑技术专业性实训基地”等6个国家级实训培训基地以及8个自治区级示范型实训基地、6个自治区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1个自治区示范性民族文化传承创新职业教育基地,自治区级职业教育专业发展研究基地3个。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实名控制数人员86人,具体岗位、人数与要求,详见《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控制数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信息表》)。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原则。
四、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控制数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规定的岗位要求条件,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基本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国内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非全日制在读博士待业人员可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
5.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上述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如隐瞒相关事项报考并参加考试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3年8月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度公开招聘非实名控制数人员公告》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将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zjt.gxzf.gov.cn/)、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s://www.gxjsxy.cn/)发布,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zjt.gxzf.gov.cn/)、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s://www.gxjsxy.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请应聘者登录学校人才招聘系统(网址:http://zp.gxjsxy.cn/)进行报名,报名流程详见附件2。不接受现场报名、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
2.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日8:30至2023年8月10日17:30。
3.报名时需要在系统指定位置上传的材料主要包括:
(1)应聘者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电子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书扫描件(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否则取消资格);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职称证、执业(职业)资格证、以及中员身份证明(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员的应聘人员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招聘条件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高校工作经历证明(招聘条件要求有高校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4.其他要求
(1)应聘者应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现所在单位或现所在单位人事处加盖公章),并在规定时间内(从考试报名开始至笔试成绩发布后2天内的工作时间)交到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南宁市罗文大道33号行政办公楼主楼1108办公室),逾期未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应聘者在报名时不主动说明相关情况,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报名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应聘者本人的,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出现一人报多个岗位,均视为报名无效。
(4)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学校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三)资格审查
1.学校组织工作人员,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审查应聘者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要求。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结果在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https://www.gxjsxy.cn/)网站公布,同时公布开考岗位、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四)笔试(100分)
1.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需笔试的岗位详见附件1中的“考试方式”说明。
2.笔试开考比例
(1)设笔试环节的岗位,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可以开考。
(2)其他不设笔试环节的岗位,如果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超过1:3的,需增加笔试筛选环节(公布资格审查结果时同时注明),最后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入试讲、面试环节。未达到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可以开考。
3.笔试内容
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采取100分制评分。
4.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同岗位排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将于笔试结束之日起一周内在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https://www.gxjsxy.cn/)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查询。
(五)试讲、面试(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末位内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一同进入面试环节)。不需笔试的岗位直接进入试讲、面试程序,试讲内容将提前3天在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公布,不再个别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官网信息。
1.发布试讲、面试公告
试讲、面试前3天,在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https://www.gxjsxy.cn/)网站发布公告,明确试讲、面试人选名单、时间、地点和试讲内容。试讲、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应聘者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人选。
2.试讲、面试要求
(1)试讲。试讲实行100分制评分,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试讲以现场讲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组织课程教学、实现教学目标、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掌握讲解、提问和板书等教学技能的水平。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试讲内容分别准备教案,教案中不得出现个人姓名、单位、年龄等个人基本信息,不能使用课件,学校不提供多媒体设备。要求现场提交试讲教案(一式7份)给考官。试讲时间为12分钟。
(2)面试。教学辅助人员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100分制评分,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其中审题2分钟、答题8分钟)。主要从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方面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3)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试讲、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试讲、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轮的考察程序。如某岗位所有考生的试讲、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及以上,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应聘者抽签确定试讲、面试的顺序。试讲、面试成绩现场宣布,并在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5)试讲、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法
(1)设有或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或试讲成绩×40%)。
(2)没有笔试环节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或试讲成绩。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
(六)考察
1.考察人选。根据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比例末位内总成绩相同时,以试讲、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如试讲、面试成绩并列者则同时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资格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可从同一职位试讲、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考察内容。考察由学校组织实施。重点是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七)体检
体检工作与考察工作同时进行,考察人选均需参加体检。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要求,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的体检项目逐项进行,不得随意增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可从同一职位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八)公示招聘结果
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学历学位、专业、职称、拟聘岗位,将按规定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zjt.gxzf.gov.cn/)、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s://www.gxjsxy.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待遇和聘后管理
(一)被正式聘用人员纳入我校非实名控制数人员管理,我校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期为3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二)高校非实名控制数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的相关政策执行。
七、招聘资料存档
公开招聘工作完成后,在办理增人手续前,我校将招聘组织实施过程的相关材料按规定整理归档备查。
八、工作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
(三)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其他事宜
(一)我校负责制定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各个环节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分工及要求。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唐老师、陆老师,0771-3829092。

附件1: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控制数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系统填报流程.doc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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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西财经学院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财经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及自治区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要求,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具体信息见附件1《广西财经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

  三、应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

  (二)具有所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能够服从我校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

  (五)原则上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仍处于党纪处分期内的、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

  1.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广西财经学院官网(https://www.gxufe.edu.cn/www/myweb/index.html)发布。

  2.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拟聘人员公示等具体事宜:广西财经学院官网(https://www.gxufe.edu.cn/www/myweb/index.html)发布。

  五、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30日起至2023年11月9日止,逾期不再受理(以电子邮件投递时间为准)。

  2.报名方法

  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广西财经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登记表、个人简历及应聘材料(学历学位扫描件等)一起制作成一个电子文件,文件命名请严格按照姓名+应聘岗位的格式命名,投递至电子邮箱:gxcjxyhq@sina.com,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发送电子邮件前请充分考虑应聘意向,仔细检查应聘材料,不宜重复发送邮件。

  六、资格审查

  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或取消资格。

  在学校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七、考试

  通过综合面试进入考核环节。需求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报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开考。

  综合面试由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进行考察。综合面试成绩在本岗位所有应聘者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根据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综合面试成绩低于该考场综合面试满分值70%的,不得进入考核程序。综合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综合面试的岗位、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请应聘考生随时关注我校官网发布的通知,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八、考核

  考核由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学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对进入考核的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核不合格或应聘资格复查不通过,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选进行考核。

  九、确定拟聘人选

  经用人部门与人事处共同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十、体检、公示、聘用

  拟聘人选根据学校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学校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人事处核准,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聘用人选在学校指定的报到日期起七天内未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单位与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查阅档案发现有政审不过关、档案材料造假、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内服从学校岗位安排与调配,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予以继续聘用。

  十一、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三公开制度。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人事处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71-3822162

  监督电话:0771-3852561(人事处);0771-4928493(纪委办公室)。

  附件1: 广西财经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pdf

  附件2 : 广西财经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广西财经学院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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