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招聘公告

  北海市海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北海市海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人数

  海城区创城专干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能吃苦耐劳,热爱岗位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四)具有一定计算机操作水平,熟悉日常办公室软件使用,文字功底强,具有一定公文写作能力;

  (五)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经济学、汉语言文学、秘书学、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行政管理专业;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8日至2005年5月8日期间出生),获得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

  (七)有C1驾驶证;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和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服务期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5月8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程序和报名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招聘以面谈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7日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填好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免冠正面照片等个人资料电子版,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hcqccb2020@163.com。

  如有发表或刊登的文字作品、撰写过的综合性材料,均可随附件提交。

  (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海城区创城办在笔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要求具备的资格证书)进行审核,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考核形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由海城区创城办确定名单通知报考人员参加笔试。

  1.笔试: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考察报考人员表达能力、归纳总结能力等综合能力。

  2.面试:面试总分100分。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取1:6进入面试,如达不到比例可降低比例,面试主要结合岗位特点测试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

  3.经过面试考核后,海城区创城办根据岗位需要并综合笔试和面试表现按1:3确定拟聘用入围人员名单进行面谈,如达不到比例可降低比例,综合评定最后确定考察和体检环节人员范围。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根据综合考评结果,按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

  2.考察

  考察主要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将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必须查阅档案,同时采取个别谈话同考察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村(社区)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测评。

  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和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予聘用。

  3.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审批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海城区创城办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五、待遇

  工资标准参照“两新”党建组织员待遇标准执行(待遇中含绩效奖)。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从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聘用形式采用一年一聘。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北海市海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79-3052876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

  咨询地址:北海市海城区长青北路13号政府大院南侧103室

  附件:2023年北海市海城区招聘创城专干报名登记表(1).doc

  

北海市海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

  

广西北海市银海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员50人公告

  

北海市银海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员的公告

  消防救援队伍是一支由习总亲自授旗的国家队,肩负着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的神圣使命。由于消防工作责任重大,任务繁重,为有效缓解当前力量不足的情况,提高银海区的抗御火灾能力,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员。

  一、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政府专职消防员50名(含战斗员、驾驶员),限男性;

  2、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消防事业,自愿从事消防工作,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到35周岁之间(伍退出人员不限),身高不低于1.62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裸眼视力不低于4.8,身体健康,体形端正;

  4、退役军人、持B2以上驾驶证、体育专业或企业工作者优先录用,年龄可适当放宽。

  5、驾驶员岗位除具备上述2、3项基本条件外,驾驶员岗位应持有B2以上驾驶证。

  二、工资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学历岗位薪级工资制度(高中、中专学历工资3880元/月起、大专学历工资4077元/月起、本科学历工资4480元/月起),最高岗位为管理一级(岗位薪级工资6376元/月起),每月未休假人员享有执勤补助及加分相应工资补贴,每年享有增长绩效且每年递增(工勤岗位50-100元、管理岗位70-100元),免费提供被装、食宿,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24小时工作制度,月均轮休八天,每年享受规定的带薪休假及身体健康体检。北海市银海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扣缴。

  2、工作表现优秀者可被任命为正副班长、驾驶员等岗位,可晋升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级相关干部岗位(正副站长、正副指导员、站长助理)并享受该岗位相应的岗位薪级工资待遇,还可推荐入党团、免费学习驾驶技术等。

  3、退伍军人及从事过企业员的通过入职考核合格,可套改相应岗位薪级享受相应的岗位薪级工资待遇;体育专业类特殊人才均优先提拔晋升管理级骨干等。且今后补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务职级序列内消防员时,优先从政府专职消防员中选拔,并根据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时间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

  4、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符合条件的可通过考试录用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开始(长期招聘),上午:8时-12时,下午:15时-18时。(周末休息不受理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不限。)

  2、招聘咨询热线:0779-3217119。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北海市银海区消防救援大队办公楼2楼综合办公室(北海市银海区金海岸大道以北、拉萨路以东)。

  4、报名方式。一是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应携带《北海市银海区消防救援大队报名表》《北海市银海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审表》,身份证、毕业证()、各类资格和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有就带没有不用带),免冠彩照2张。二是网上报名方式,将《北海市银海区消防救援大队报名表》《北海市银海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审表》、身份证、毕业证()、各类资格和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电子文件投递至邮箱:2503359167@qq.com。

  (二)政审及体检: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由个人携带政审表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盖章;政审合格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体检费用先自行垫付,待正式入职后给予报销)。

  (三)体能测试:由北海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实施,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持B2以上驾照人员须加试驾驶技术实操。

  (四)培训:培训后进行相应考核,培训期为试用期工资标准为正式期工资的80%(培训期间的服装被装费用先自行垫付,待正式入职后给予报销)。

  附件1:北海市银海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员及文员报名表.doc

  附件2:北海市银海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员及文员政审表.doc

  

北海市银海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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