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市直学校免笔试招聘教师124人公告

  2020年度钦州市市直学校免笔试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14号),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市直学校的实际,为确保2020年度钦州市市直学校免笔试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年龄要求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28日至2002年5月27日期间出生)。具有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具有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年龄的核定以本人有效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度好。

  
(三)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书。

  
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需出具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生,以及2018年、2019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学校与先上岗的这类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普通话水平等级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报考市直学校语文教师岗位的不低于二级甲等)。

  
(七)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度钦州市市直学校免笔试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使用事业编制招聘)》、附件2《2020年度钦州市市直学校免笔试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

  
三、应聘者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就读高校校级奖学金1次及以上。

  
(二)获得就读高校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以及相关校级奖励1次以上。

  
(三)就读高校期间专业成绩三年总评排名在年级同类专业前50%。

  
(四)教育部直属大学公费师范类毕业生。

  
(五)具有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资格者。

  
(六)获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考方式

  
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钦州人才网、钦州教育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在2020年5月28日8∶00-6月3日17∶30前将个人应聘《报名表》以及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以“XXX(姓名)应聘XXX单位XXX岗位命名文件来打包压缩文件发至所应聘单位邮箱”,提交报名材料时,考生必须上传本人健康码(绿码)截图。各招聘单位邮箱及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

  
(三)报名须提供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1.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学生证、(尚未取得者,须在报名表中注明)。

  
(4)相关获奖证书及印证材料等。

  
2.2018年、2019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尚未取得者,须在报名表中注明)。

  
(3)相关获奖证书及印证材料等资料。

  
3.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18年、2019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外的考生: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

  
(3)相关获奖证书及印证材料等资料。

  
(4)在钦州市辖区范围内在职在编、特岗教师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所招聘的教师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诚信报名,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多次联系不上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每人限报考1个招聘岗位,如出现某考生报考多个岗位,将取消该考生应聘资格。

  
(4)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湖北省、武汉市以及中、高风险地区来钦返钦人员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境外来钦返钦人员如需报名需经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四)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结合岗位特点,进行资格审查。

  
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以2020年5月2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6月下旬(具体请关注公告中招聘单位电话)。

  
2.确定面试人选。已确定的面试人选须在钦州教育信息网、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面试前3个工作日公布,面试人选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个别岗位因参考人数少,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又确需补缺的,经市教育局审核,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3.面试。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将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执行。

  
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考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试人员承担。

  
面试分值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六)考核

  
1.确定考核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

  
2.招聘单位负责考核对象的考核工作。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考核时,如有考生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可按有效的面试成绩计算排名顺序递补一次。

  
3.考核时被考核对象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计生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必须要提供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考生,在面试资格审查阶段无法提供的,须提交思想品德鉴定、相应的普通话等级成绩、体检合格报告(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原件。

  
(七)体检和公示

  
1.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报考者本人自付。

  
应聘人员对本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并聘用的,其体检表存入个人档案;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其体检表由体检实施单位保存一年。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递补人选,并按照前款要求对递补人员进行“考核”“体检”。

  
2.确定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空缺的名额,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核后体检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

  
3.公示。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钦州市相关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七、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者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钦州市市直教育系统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聘用考核时参考。

  
(一)报考者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在发布面试公告后,进入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记入钦州市市直教育系统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者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钦州市市直教育系统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八、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严格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九、其他事项

  
(一)2018年、2019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文执行。

  
(三)本次招聘考试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8年上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四)未尽事宜,请向钦州市教育局、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咨询电话:钦州市教育局:2868530、2829988;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987291。

  
附件:1.2020年度钦州市市直学校免笔试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使用事业编制)

  
2.2020年度钦州市市直学校免笔试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

  
3.2020年度钦州市市直学校免笔试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钦州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6日

  

广西钦州市浦北县2023年招聘250名教师

  

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至2005年8月1日期间出生)。年龄的核定以个人有效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七)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书。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未能获得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书原件,书生效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前。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八)普通话水平等级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初中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等级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九)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2023年浦北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十)本次招聘小学、幼儿园岗位以分片区招聘方式进行。以片区内考生的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且达到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再根据片区内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选择并确定最后聘用岗位。中学及特殊教育教师岗位按具体岗位报名,以具体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且达到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再根据各岗位报名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2023年8月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未满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应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告并取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因相关部门不知情或不同意报考而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招聘程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考生报名网址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442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考生使用手册(附件2),注册登录平台进行报名,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8:00至8月4日18:00(星期六、日可正常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小学及幼儿园岗位者按分区进行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片区;报考中学及特殊教育岗位者按具体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3.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多次联系不上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资格审查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资格审查只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审核时间在面试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由浦北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1.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所有证件须在报名期间提供。

  2.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时,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3.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提交报考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6日17:00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收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

  (四)岗位开考比例

  原则上,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对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补缺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五)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8月7日8:00至2023年8月12日7:00。

  风险提醒: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者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在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笔试工作由浦北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试命题参照教育部《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并结合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确定考试内容及试题结构。

  2.笔试时间与科目

  笔试时间:2023年8月12日(星期六)

  笔试科目:9:00-10:3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10:30-12: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考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附加分

  少数民族加分。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附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3年8月17日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浦北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2.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根据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总成绩(含附加分,下同)达到合格分数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名额和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按实际比例确定为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可按照笔试总成绩(且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面试前3个工作日公布。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数达不到1:3比例,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前,面试人选需经过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不能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证件(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面试。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内容见《面试公告》,将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执行。

  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考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试人员承担。

  面试分值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2位四舍五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4.成绩公布。当天面试结束后,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考核

  1.确定考核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重新计算面试成绩小数点两位以后的分值,如还不能确定最高综合分的,需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制定。

  2.考核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考核时,如有考生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可按有效的笔试面试总成绩计算排名递补一次。

广西钦州市农业农村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农业农村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公益性岗位1人。

  二、招聘对象

  钦州市持《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3.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的人员;

  4.因失地失海或重大自然灾害失业人员。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文秘、法律、档案、计算机等相关专业毕业或熟悉机关常用公文、综合材料的写作、熟练运用计算机公文处理系统、信息化管理系统、制作PPT等业务者优先。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以后出生),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工资及社会保险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对应岗位相关工资规定执行,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聘用期限

  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期限为三年。

  六、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于11月11日前填写报名表(附件)发送至e2831001@126.com,咨询电话:0777—2831001。

  七、招聘流程

  (一)经审核,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时请携带报名表、本人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经面试、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2022.10.28钦州市农业农村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x

  

广西钦州市交通运输局招聘公告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钦州市交通运输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岗位及人数

  (一)钦州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工作人员1名;

  (二)钦州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财务人员1名、养护科专业技术人员1名。

  二、招聘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一)钦州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工作人员:协助负责干部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人事档案等工作。

  (二)钦州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工作人员:

  1.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文电、文件和综合性材料起草和审核、综合协调、宣传、机关后勤等工作。

  2.财务人员:负责财务会计核算和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编制资金年度预算和资金年度筹措计划,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负责劳动工资等工作。配合做好公路水路建设和发展资金落实、检查、检查、上报服务工作。

  3.养护科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开展全市公路、水路基础设施运行的安全监测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全市公路、水路数据库建设、养护领域信息采集录入及统计等相关工作。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严谨、严肃、保密”的原则。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的回避规定;

  (四)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原则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至2003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要求如下:

  1.市交通运输局人教科、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专业要求:汉语言文学、文秘、人力资源、公共管理、社会学、档案管理等相关专业。

  2.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财务人员专业要求: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会计与统计核算等相关专业。

  3.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养护科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要求:土木工程、交通工程、交通土建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等相关专业。

  (六)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养护科专业技术人员需熟悉CAD应用。

  (七)中员或具有交通建设行业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其中人教科工作人员须为中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被国家相关部委按照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机关事业单位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3日起至2021年10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要求:(1)报名表;(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4)本人近期小二寸蓝底证件照片和5寸生活照片各1张。

  应聘者将以上报名材料(报名表、证件彩色扫描PDF格式、图片格式电子文档)发至钦州市交通运输局人教科邮箱:rjkbw@163.com。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经初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后,将电话通知应聘者持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不到场进行资格审查者视作放弃报名,报名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由钦州市交通运输局通知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入围人选到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五)政审考察。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计划生育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政审考察不通过的,取消招聘资格。

  (六)公示。在钦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栏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不符合招聘条件、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首次签订合同聘用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满后,再次签订合同聘用3年。

  六、薪酬待遇

  基本工资按市交通运输局现行聘用人员标准2800元/月执行,试用期间月工资按同岗位人员标准80%计发。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从每月应发工资中代扣,单位应缴部门由单位负责。按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差旅补助及其他福利待遇按钦州市及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规定执行,如政策改变,按新政策执行。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手续费。

  未尽事宜,请与钦州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联系。联系电话:0777-2189866、19977756576。

  附件:钦州市交通运输局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附件-报名表)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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