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二七四地质队招聘20人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四地质队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四地质队2021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四地质队成立于1976年,系广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下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是一支机构健全、设备先进、力量雄厚、管理科学和勘查质量信得过的地质勘查开发专业队伍。现有在职职工140人。拥有测绘甲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丙级资质。建队以来主要从事金、银、锑、铝土矿、稀土、铅锌等矿产勘查及测绘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提交了各类地质勘查项目及地质灾害调查项目报告300多份,探明并提交了大中型铝土矿床10多处,金、银、锑等金属矿床和稀土矿床一批,找矿成果突出。本单位拥有一支设备完善、技术过硬的综合性现代测绘队伍,近年来承接了一批土地确权登记、房地一体、地籍测绘和数字城市相关的项目,具备开展各类测绘工作的能力。

  由于找矿成果突出,本单位荣获原国土资源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先进集体”、“全国模范地勘单位”、原国土资源部“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原国土资源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优秀地质找矿项目”一、二等奖、广西五一劳动奖状、广西科技进步一等奖、广西科技特别贡献奖、中国有色金属地质找矿成果一、二等奖、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一、二等奖、冶金部地质局地质找矿三等奖、广西地质学会会员“十大地质找矿成果”奖、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八•五”重大找矿成果奖等荣誉和奖励,是自治区级“文明单位”。

  本单位以人为本,在重视生产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职工文化生活建设,投入巨资建设文化生活设施,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大力倡导地矿文化,努力提高职工文化生活水平,不断增强队伍凝聚力。多次被广西地矿局和北海市评为思想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2010年被评为自治区文明单位,2011年获得北海市2011年度“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学习型标兵班组荣誉称号,2012年被评为第二批自治区和谐单位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单位,2013年原勘查院被评为“全国模范职工小家”。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2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四地质队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4)。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附件5)。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含)以上;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素质好;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7.本公告中高校毕业生包含2021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2021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

  8.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或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8.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公开招聘公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以及其他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延长报名时间等情形的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二七四综合信息港发布以及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张贴公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面试成绩公布、考试通知、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二七四综合信息港发布以及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张贴公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若发现同时报考2个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下载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四地质队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6)。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和地址。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8月6日至 2021年8月10日(3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期内,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可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址:广西北海市海城区高德路6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四地质队办公大楼二楼人事科办公室,可乘坐1路公共汽车到北海二中公交站下车。

  2.报名及资格审查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四地质队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6)(A4正反面打印,考生亲笔签名),原件一式二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一张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相片电子版((JPG格式,小于1M))发送到指定邮箱:275867166@qq.com;

  (4)毕业证、(国内学历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进行查询;国外学历学位须提供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其中: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逾期或无法提供的本单位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单位工作证明、劳动合同书、社保缴纳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岗位要求的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8)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还需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须提交书面说明,经我单位同意,可在考核前提供,考核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

  (9)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7)原件,并在签名处亲笔签名。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资格审查以个人承诺为主,如若在其他环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聘用资格。

  (10)非报考人员本人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除须携带报考人员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报考人员本人在考生承诺栏内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原件以及相关资格验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须提交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授权书(须注明授权人、被授权人、授权事项)及出具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1)报名当日“广西健康码”个人信息截图复印件一份。

  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时,应主动出示“广西健康码”查验并接受体温测量。持“广西健康码”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方可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7月31日及以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后,方可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否则不能进入。

  如考生“广西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或有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身体不适情况者需到隔离观察区等候,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身体不适情况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7月31日及以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后方可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否则不能进入。

  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时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口罩。如与北海市疫情防控要求相冲突的,以北海市疫情防控执行标准为准。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单位将于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以发送确认邮件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报考笔试岗位人员根据确认邮件中提供的银行账户,于2021年8月13日9:00至2021年8月14日(2个工作日)17:00前通过转账形式缴纳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收取的考试费一律不予退还。但若招聘岗位因不达开考比例取消招聘的,则须退还考试费,由本单位计财科按照原缴费渠道退还考试费用给考生。笔试考试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收取考试费50元,报考直接面试岗位不要求缴费。

  (二)开考岗位确认和公布。

  1.原则上,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可开考。达不到1:3开考比例,确需补缺的,按规定进行核准后才能开考。

  2.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招聘安排或增加考试考核环节的,按规定程序进行核准后可以调整,调整后由本单位及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二七四综合信息港发布以及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张贴公布变更公告,同时在3个工作日内采用打电话并发送电子邮件或短信的方式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调整招聘岗位条件后原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进行二次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无需二次报名,报名方式不变。

  3.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延长报名时间的,按规定程序核准备案后,由本单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 二七四综合信息港发布以及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张贴公布变更公告,同时在3个工作日内采用打电话并发送电子邮件或短信的方式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

  4.为保证面试质量,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较多的直接面试岗位须增加笔试环节。开考岗位确认后,对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在40名以上(含40名)的直接面试岗位(指同一招聘岗位),则应当加试笔试环节进行择优筛选后再进行面试。

  (三)笔试。

  1.笔试公告。

  笔试公告由本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笔试前,在自治区地矿局网站上发布笔试公告。公布笔试岗位的考试科目、笔试时间、地点、通过资格审查需参加笔试人员姓名、性别等相关事项。笔试公告发布日距笔试之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

  2.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在笔试公告中公布。笔试准考证将通过邮件发送到考生个人的邮箱,请考生自行下载并彩色打印,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

  3.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按招聘岗位业务类型确定,同类岗位笔试科目相同,使用相同试卷。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两大部分组成。各部分所占分值比例为4:6。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岗位考试科目在笔试公告中对外公布。

  4.笔试时间和地点。

  待定。具体见笔试公告。

  (四)面试。

  1.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

  (1)笔试岗位。

  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所有已参加笔试的人员为该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直接面试岗位。

  确认开考的岗位,所有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加试笔试的直接面试岗位,进入面试人选确定办法同笔试岗位。

  2.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经本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实施,面试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二七四综合信息港发布以及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张贴公布。公布面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距面试之日至少5个工作日。

  准考证发至考生邮箱,由考生自行下载并彩色打印。

  3.面试形式。

  本次招聘面试环节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4.面试成绩相关事项。

  对于笔试岗位和直接面试岗位,经自治区人社厅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所有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现场宣布,并于当天面试结束后,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公布。

  5.面试时间和地点

  待定。具体见面试公告。

  (五)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有笔试环节的岗位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直接面试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下同)。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面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考核人员,增加考核面试环节,根据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考核评分,按高分到低分原则淘汰低分人员。

  考核工作由本单位公开招聘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考核时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如在指定的时限内无法提供的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出现考核不合格或放弃情形的,从同一岗位总成绩(须面试成绩合格)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1次,如跨年度,不再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规定执行。

  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方案,组织拟聘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指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疗通知》(桂人社函〔2019〕160号)文件规定,到单位所在地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情形的,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仅为1次。如跨年度,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招考岗位计划数1:1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二七四综合信息港以及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张贴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无考察、体检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0779-2074980,gx274wgs@126.com。

  本公告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四地质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不尽之处,可电话咨询,招聘工作业务咨询电话:0779-2058217(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四地质队

  

2021年7月27日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四地质队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分表一笔试岗位).xls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四地质队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分表二直接面试野外岗位) .xls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四地质队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分表三直接面试硕士岗位).xls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四地质队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分表四直接面试中级岗位).xls

  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附件6: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四地质队2021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7: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docx

  

2021年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决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岗位职责

  招聘岗位为司法辅助人员岗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案件庭审、调查、询问、合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裁判文书的文字校对、交付印刷工作,检查或落实法律文书送达工作;案卷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个人素质。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自觉学习并遵守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无酗酒、等不良嗜好。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能快速、准确地进行计算机文字录入,熟练运用Word、Excel等软件。有一定语言文字归纳和庭审应对等审判辅助工作能力。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三、薪酬待遇

  1.薪酬按照《关于调整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用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南青人社通〔2020〕10号)执行。月薪为3660元,其中:基本工资2562元,绩效工资1098元。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2.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6月20日止。

  2.报名材料: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4)个人健康码及14天内行程轨迹截图;

  (5)其他(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或获奖证明等)。

  3.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填写《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可到青秀区法院网站http://qxqfy.chinacourt.gov.cn/下载),连同报名材料电子版一并发到青秀区法院部邮箱qxqfyzzb@163.com),笔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二)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

  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岗位需求及报名情况等,本单位可从中择优甄选进入笔试。通过笔试的,方能进入面试。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听打情况(即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语音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以内容的完整度、汉字数量的准确度进行计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内容。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四)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和体检、政审情况,由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综合酝酿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统一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我院工作。

  五、其他

  1.应聘人员应对所填报的信息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所交的应聘材料恕不退还。凡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故意隐瞒不良记录的,单位有权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因招聘工作需要,单位要求应聘人员提供其他辅助佐证材料的,应聘者应予配合。

  2.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未按照参加考试、政审、体检等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本单位有权根据报名情况调整招聘计划。

  4.其他未尽事宜,解释权归青秀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部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19号 邮编:530029

  电子邮箱:qxqfyzgk@163.com

  联系电话:0771-5679509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5日

  附件: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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