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招聘区本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5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本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为事业实名编制招聘岗位。

  

(一)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面向在防城区内服务期满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曾是防城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

  

(二)定向招聘村(社区)优秀党组织、村(社区)两委成员的岗位,面向目前在防城区村(社区)党组织、村(社区)干部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的村(社区)优秀党组织、村(社区)两委成员招聘。

  

(三)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的岗位,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毕业生招聘。

  

(四)定向招聘退役士官士兵的岗位,面向退役士官士兵招聘。

  

(五)定向招聘脱贫户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毕业生的岗位,面向防城区内脱贫户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毕业生招聘。

  

(六)其他非定向招聘的岗位,面向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分为定向招聘、非定向招聘两类岗位。招聘岗位共79个岗位、计划招聘95人。具体招聘计划详见计划表(附件1)。考生在报考时应注意区分岗位类型。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18周岁以上,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0周岁及以下的为199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为197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与招聘范围、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5号)中明确的职业资格证书,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3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使用自治区统一网络报名平台,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防城港人才网点击招聘公告查阅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以及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向资格审查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至3月26日17: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防城港人才网进入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注册并报名。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如实填报信息,报名信息经确认后无法修改。同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有关报考注意事项,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毕业证书或书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否则造成复审不合格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至3月28日17:00。

  

1.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报名时间截止后两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防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公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资格审查单位如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由此产生不良后果的,承担全部责任。

  

2.资格审查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

  

因资格审查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两天内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两天报名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未能通过资格审查而错失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同时,如后期报名人数过于集中,还容易造成报名系统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报名。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报名,以免延误报名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两天报名的人员,如因未能通过资格审查错失改报时间或因网络拥堵无法成功报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至3月29日17:0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平台上按时缴费。考试费每科每人50元,考试科目为2门,共计10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完成报名缴费工作5个工作日后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电子票据发放服务平台下载非税电子票据。

  

(五)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对达不到1:3比例但确需在今年补缺的岗位,由区本级招聘单位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经防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能开考。

  

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招聘计划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公布。

  

(六)网上改报

  

网上改报时间:2023年4月7日8:30至17:00。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时间同步进行。

  

(七)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3年5月1日10:00至5月7日10:00。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五、考试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一)考试方式

  

设定为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的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

  

(二)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公开招聘进行分类笔试,共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四大类,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又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六个小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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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50分。笔试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医疗卫生类(E类)《综合应用能力》中的六个小类亦为合订本,由考生选做相应部分题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报考者按相应的岗位考试类别参加笔试。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所有的发放资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2)。各考试类别由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的工作内容、职责及所需测查的能力要素确定。

  

2.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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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到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自行携带以备使用(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4.笔试成绩查询。7月中上旬,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水平和招聘岗位综合情况,按考试科目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三)面试

  

1.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防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工作方案须于面试前一个星期制定,并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3.面试人选确定

  

(1)在笔试合格成绩的基础上,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须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防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4.面试资格复审

  

由防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发布面试资格复审公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见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1)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后,由防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提供有关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报名登记表、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②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提供现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证件(如:毕业证、、身份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等)及其他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复审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情形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由防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长期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防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递补面试人选的资格复审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放弃声明书面材料。

  

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由防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5.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6.面试成绩

  

(1)结构化面试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7.面试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8.面试不收取考生费用。

  

(四)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需要进行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的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在防城港人才网发布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公告,公布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人员名单。

  

1.测试方式

  

现场进行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方式。

  

2.测试组织实施

  

测试工作由防城港市防城区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测试工作方案须于面试后一个星期制定,送防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组织实施。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2年消防员招录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3.入围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和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人选。

  

出现体能和适应性测试结果均达不到合格以上标准,或均自愿放弃体能和适应性测试情形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核和体检

  

考核、体检公告在防城港人才网发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一)考核、体检人选确定

  

1.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岗位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同时确定为人选。

  

2.采取笔试、面试、体能和岗位适应测试的岗位人选:在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结果达到合格以上标准的基础上,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同时确定为人选。

  

(二)考核

  

需要进行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岗位的考核工作由防城港市防城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其他岗位的考核工作由防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两个人以上组成。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三)体检

  

需要进行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岗位的体检工作由防城港市防城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其他岗位的体检工作由防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需要进行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岗位设定为双侧单眼裸眼视力这一体检项目标准的,按消防救援行业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按照前款要求对递补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防城港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考核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由防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防城区委编办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后,不再递补。

  

原则上本次招聘新进人员的岗位聘用工作须在2023年8底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须书面说明原因。

  

八、工作职责要求

  

(一)加大监督力度。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提高工作效率。各部门单位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招聘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

  

(五)严肃招聘纪律。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将在防城港人才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十、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学科)类别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设置。

  

十一、联系方式

  

(一)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70-3270915(招聘政策咨询),0770-3235192(报名技术咨询)。

  

(二)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附件:1.2023年度防城港市防城区公开招聘区本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2023年度防城港市防城区公开招聘区本级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6日

  

附件1:2023年度防城港市防城区公开招聘区本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79岗95人).xlsx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2023年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招聘公告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创办于1965年,是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是目前全国仅有的3所开展质量技术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之一。目前校址在南宁市龙亭路8号。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报考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0日至2005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dglj.gxzf.gov.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 - 2023年11月9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录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公开招聘平台(网址:https://gxzlgc.gkzpfw.com)报名,不接受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阶段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时间内,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注意事项: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3.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并在确认报名前在线签署承诺书。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应聘人员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资格审查

  我校将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两项考试,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均由我校统一组织。

  1.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发布通知。

  (2)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有关知识、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基础知识等,分值为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不设合格分数线。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5)个别职位因报名人数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进人的(符合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相关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者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我校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时到指定地点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交工作人员审核,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当天公布。面试考官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组成。

  注意事项: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如出现总成绩并列者,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范围。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时,并列人员均进入综合考核环节,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考核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组织实施。考核组对考核人选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学校应当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统一组织,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执行。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批准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0771-5900962。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0771-5900886(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纪检监察室)

  七、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本次录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二)报考规则参考公务员考录管理,报考人员出现《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组织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134号)所附《中央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操作规程(试行)》中关于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

  

  

202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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